5名男子合夥做「生意」利用「車貸」詐騙

5名男子合夥做“生意”利用“車貸”詐騙

近日,瀋陽市公安局成功打掉了一個利用車輛貸款實施詐騙、強迫交易的犯罪團伙,包括主犯孫某(男,29歲,丹東市人)在內的5名團伙成員全部被警方抓捕歸案,收繳贓款5萬餘元,追回抵押車輛7臺,為被害人挽回經濟損失共計80餘萬元。

案發:辦車輛抵押貸款入陷阱 交1萬餘元“違約金”贖車

4月29日,瀋河分局刑偵禁毒大隊接到被害人高某報案稱,其在辦理車輛抵押貸款過程中,通過朋友介紹認識了從事車輛貸款的佟某,當高某提出車輛抵押貸款的要求後,佟某承諾無需抵押車輛,只需在其車輛上安裝GPS即可放款。

隨後,雙方簽訂了貸款協議及車輛買賣合同。

期間,佟某以為車輛安裝GPS為由將高某的車開走,但始終未向其支付貸車款。當高某提出終止借貸關係後,佟某以其違約為由強行索要“違約金”,並採取威脅、恐嚇等手段迫使高某支付了1萬餘元的“違約金”贖車,但佟某並未如期將車輛歸還,高某意識到被騙後遂向警方報案。

接到報案後,瀋河分局刑偵禁毒大隊立即開展前期調查工作,並向市局進行了彙報。

鑑於案件重大,瀋陽市公安局立即抽調刑偵禁毒局、瀋河分局及相關部門的精幹警力組成專案組,全力開展案件偵破。

抓捕:縝密串並6起同類警情 5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網

警方調查發現,這是一打著“車貸”的幌子,進而實施詐騙、強迫交易的犯罪團伙,該犯罪團伙以孫某為首,佟某(男,27歲,丹東市人)、蔣某(男,29歲,葫蘆島市人)、王某(男,29歲,丹東市人)、於某(男,28歲,丹東市人)為骨幹成員。

辦案民警介紹,隨著調查的深入,警方發現,該犯罪團伙組織嚴密、成員固定、分工明確,作案手段隱蔽,欺詐套路環環相扣,事先承諾被害人無需抵押車輛即可放款,有的被害人簽訂合同後,當時拿到了一小部分貸款,在打消了被害人的顧慮後,該犯罪團伙又謊稱餘下的尾款需要為車輛安裝完GPS後才能支付,遂將被害人車輛開走,此後,該犯罪集團就以各種理由搪塞、拖延貸款尾款的支付,等著被害人提出終止貸款合同後,就以違約為由,和以將車輛抵押到外地為要挾,向被害人強行索要高額的所謂的“違約金”。

專案組通過走訪摸排,縝密串並,梳理出發生在瀋陽市的6起同類警情。

經走訪、詢問報警人,進一步查明6起案件均系該犯罪團伙所為。

6月14日,在證據充足、完備的情況下,專案組決定組成5個抓捕小組實施抓捕行動,並一舉將孫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獲。

經審訊,5名犯罪嫌疑人均對採取欺詐、威脅、恐嚇等手段,實施詐騙、強迫交易的違法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孫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詐騙、強迫交易罪被警方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此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對話團伙成員“司機”:

“安裝GPS是幌子開走車輛藏起來 每做成一筆生意提成100元”

今日,在看守所,犯罪嫌疑人王某低下頭,對自己的違法行為感到懊悔。

王某交代,團伙成員中有一人是他的老同學,這名老同學自稱開了一家車輛抵押貸款公司,隨後僱傭他來開車。

王某稱,平時有貸款需求的客戶進入圈套後,他以為貸款人的車輛安裝GPS為由,負責將客戶的車輛開走,然後將車輛藏匿在郊外車庫,其實,車輛並沒有安裝GPS,只是一個幌子,隨後,團伙其他成員以將車輛抵押到外地為要挾,向貸款人強行索要高額的所謂的“違約金”。

“我老同學說就讓我負責開車,其他的事情不用我管,每做成一筆生意,我可以賺100元錢。”王某說,由於自己暫時找不到其他工作,所以越陷越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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