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業兩年,我在公證處看盡多面人性

從業兩年,我在公證處看盡多面人性

© Thomas Martinsen

我大二的時候,輔修了法學,大四時進入了一家公證處實習。畢業後,我沒有選擇從事主修專業的相關行業,而是繼續留在了公證處。工作兩年來,我對這個行業有了新的認識,它不再只存在於電視彩票的開獎中,而是覆蓋了生活的方方面面,其中有很大一部分的業務,就是繼承公證。

我從業至今,遇到過幾起比較特別的繼承事例,不談法律本身,我也從中體會到了一些人情冷暖。

1

我接到的繼承公證裡,多數是不涉及轉繼承和代位繼承的。

在這裡我先解釋下轉繼承和代位繼承。

轉繼承指的是,繼承人在尚未實際取得遺產前死亡,他該繼承的份額即轉移給其合法繼承人。

代位繼承指的是,在法定繼承中,被繼承人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的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這也就是為什麼,獨生子女父母所遺留下來的財產不一定全是獨生子女繼承了。

在我實習階段,我就接到過一個比較特別的轉、代並存公證。

當事人姓葛,他前來向我諮詢繼承母親遺產的相關事項。按照程序,需要葛師傅提供母親的死亡證明和親屬關係證明。所謂親屬關係證明,即被繼承人和配偶、子女、父母的關係。

在我國的繼承法當中,配偶、子女、父母是同等的第一順位繼承人,如果這些人均在世的話,就均需到場。

而在葛師傅所提供的證明當中,我得知他的外婆後於他的母親過世,也就意味著,葛師傅母親的遺產會涉及到外婆的所有子女,就是母親的兄弟姐妹。

但由於歷史的原因,母親的兄弟姐妹也不是全部在世,根據轉繼承和代位繼承的相關規定,葛師傅母親的遺產甚至和他的堂、表兄弟姐妹有關了。看似是八杆子打不著邊的親戚,卻實實在在有繼承母親財產份額的權利。

但也就在這個時候,最能體現人性。

對於這些堂、表兄弟姐妹而言,於理,他們是有合法繼承遺產的權利;而於情,這些財產其實和他們壓根沒什麼關係,稍微有點良心的人都會選擇放棄。

可偏偏有一類人是這樣的,你倘若不說,他永遠也不知道有“天降”遺產可以繼承,一旦告知以後,就會死抓著遺產不放。

葛師傅的其中一個表兄弟就是這樣的老賴,暫且稱他為G。

葛師傅和他商量說,公證上放棄對房屋份額的繼承權,私下再將他能夠分到的份額用等價貨幣補償給他。

我遇到的很多當事人,都會選擇這樣操作,因為畢竟選擇繼承以後,就意味著房產證上多了一個人的名字,對於以後來說都會產生不必要的麻煩。很多人也會接受這樣的提議,可是G無論如何都不同意,成了所有繼承人裡的“釘子戶”。

本來作為公證人員,我們是不應該插手當事人的家務事的,但是葛師傅的繼承涉及到拆遷,必須儘快處理好。

於是在這種棘手的情況下,我方、拆遷辦和當事人就展開了“三方會議”,一起來和G協商處理。可是G依然難說話得很,最後在拆遷辦的擔保下才不情不願地配合葛師傅辦完了繼承公證。

我很少有被當事人牽動自己情緒的時候,但那一次,我著實被G這樣的人氣得不輕。

有時候人心比太陽更不能直視,金錢和利益面前,人性變得不堪一擊。

2

比起葛師傅的家事,更令人寒心的是奶奶和孫女站在了兩個對立面,本是最親密的人變成了見面分外眼紅的仇人。

林師傅生前離異,去世後,他的母親和他的女兒就為了他遺留下來的房產產生了巨大的糾紛。

那是林師傅生前為女兒小林準備的房子,因為沒有完成過戶,林師傅的母親自然對這套房子有相應份額的繼承權。

可是林師傅的母親,作為小林的奶奶,卻絲毫不體諒林師傅生前的用心,非要和小林爭個你死我活。

那天是我工作以來第一次加班,他們從下午兩點吵到晚上六點,最後奶奶才在簽訂了私下協議的前提下,配合小林完成了公證手續。

目睹過這些場景,才明白一家人能夠其樂融融就是生活最大的幸福,最可悲的莫過於親人變仇人,情面在利益面前變得不值一提。

3

單先生家裡的變故比故事更讓人覺得痛心。

單先生和妻子結婚十幾年,育有一子一女,雙方父母都健在。這好像是人世間最幸福的狀態了,兒女雙全,父母尚在,能共享天倫之樂。

只可惜一場車禍把所有的幸福變成不幸。

單先生的妻子在半夜行車的時候發生了意外,當場死亡,車裡年幼的女兒也在搶救無效後去世。

本來以為像這種在同場事故中死亡的事情,只會出現在司法考試的案例分析中。可現實比案例更加難以想象,我感到驚愕外,更多的是惋惜。

我每天都會接到很多的繼承公證,會過目到很多張的死亡證明。看似是看透了生死,而當這種意外真正發生的時候,才明白,故事是別人的,而壓抑是自己的。

年輕的丈夫沒了妻子,年幼的孩子不再有媽媽照顧,父母瞬間白了頭。我好像終於明白了人生的三大不幸:幼年喪母、中年喪妻、老年喪子。

世事無常,永遠不會知道明天和意外哪個會先來,而生活殘酷之處就在於,活著的人還必須堅強地活著,根本不會因為不幸而對你有一絲一毫的憐憫。

4

生命看起來很頑強,但脆弱的時候,真的不堪一擊。

今年的年剛過完,我接到了當事人陳阿姨的委託,她是來繼承獨生女兒王小姐的遺產的。

王小姐屬於非正常死亡,溺死於異國他鄉。又鑑於王小姐的父親早亡,且未婚無子女,母親陳阿姨是她的唯一繼承人。

我接觸過不少為了分家析產而鬧得不可開交、甚至是六親不認的人。可對陳阿姨來說,儘管沒有人會和她爭遺產,我仍然從她的眼神裡看到了絕望和悲傷。

繼承公證的筆錄裡,一定會問繼承人,被繼承人是否寫過遺囑。

我記得那一天,陳阿姨回答說:怎麼可能寫遺囑,好好的去旅遊,誰能想到會發生這種事情。

人世間有很多意外是我們始料未及的,飛來橫禍是我們誰都避免不了的。

我看到王小姐身份證上的照片,笑得很燦爛,如果還活著,她也一定是甜美樂觀的女孩。

她也會穿上婚紗,和心愛的人在婚禮上宣誓;她也會有屬於自己的可愛寶寶;她甚至能陪陳阿姨走過餘生。

可惜,這些她都沒有機會做到了。

5

如果意外是無法預測的,但惡疾才真正的令人絕望。

我接到的很大一部分繼承公證裡,被繼承人都是因病死亡。

可至今為止,有一戶人家的繼承公證,我仍然釋懷不了。

被繼承人是一個年輕的爸爸,三十不到,孩子還未出生的時候,就因為心臟病離世了。

我記得那一天,他的妻子挺著個大肚子,陪著他的父母來到我這裡。

他應該結婚沒多久,才剛嚐到新婚燕爾的甜頭,才剛孕育了新生命,就永遠地閉上了眼睛。

他等不到孩子出生,等不到孩子叫他一聲“爸爸”,他也沒有緣分和心愛的人白頭到老了。

但在萬分悲傷之餘,幸好他和妻子有了愛情的結晶,生命會以另外一種方式一直延續下去。

法律有時候特別殘酷,他只規定了人死後,財產如何分配,卻沒有告訴過任何人,傷心該如何安放。

6

人能夠健康長壽無疑是最幸運的事,可若長壽地活著卻不能和子女共享天倫,不知道這樣的人究竟是幸運還是不幸。

有一次我接到了楊女士的諮詢,她說她的丈夫已經過世了,但是丈夫年邁的父親仍然健在。

她問我們說,能不能出於人性的角度,不要告訴她的公公,丈夫已經去世的事情,怕他知道以後承受不了。

後來我得知,楊女士的公公已經是個接近百歲的老人,老人家身體依然健朗,能聽廣播能讀報紙。

可遺憾的是,他的兩個兒子都已經先他而去了。

如果人到了六七十歲,父母仍然健在,那大概是人生最大的幸事之一,可反過來說,如果有幸活到百歲,孩子卻已不在人世,那又是何等的悲哀。

有些事我們只能夠感慨了,因為生命的進程是人永遠都無法掌控的事情。

7

其實我從業的時間並不長,但在這不長的時間裡,我看到了人性的很多面。

很多東西看得多了,遇得多了,也就麻木了。我想象過,會不會有一天,我看盡這些人情冷暖、世態炎涼後,這些別人的故事不會再觸動我的心絃。

從事和法律有關的職業,理智和感情衝突是常有的事情。我為這些當事人的家長裡短氣憤過、惋惜過、傷感過,同時也就更加確定了生命的意義。

能夠喜樂平安地活著,且擁有平和的心態和一顆永遠存善的心,才是生命裡最大的幸福。

-END-

八梨央,94年摩羯女,一個偶爾文藝的老酒鬼。想要成為寫故事的人,溫暖你和世界。

(本篇題圖 © Helloqu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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