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監管部門審查批准變更股權 丹江口農村商業銀行被罰20萬元

千龍網北京7月5日訊 中國銀保監會網站5日公佈了中國銀監會十堰監管分局對丹江口農村商業銀行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十銀監罰決字〔2018〕6號)。

決定書顯示,丹江口農村商業銀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為馬勇,該行存在未經監管部門審查批准變更股權的違法違規事實。

十堰監管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七十四條第(二)項、《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對丹江口農村商業銀行罰款人民幣20萬元。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為201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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