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確權時出現「確權確股不確地」是什麼意思?

土地確權是指土地所有權、土地使用權和他項權利的確認、確定,簡稱確權,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規定確定某一範圍內的土地的所有權、使用權的隸屬關係和他項權利的內容。我國農村土地確權工作從2011年就試點開始了,並預計在2018年底全部完成。實際上土地確權分兩種模式,一種是確權到地到戶,就是每一塊農村土地都要確權到具體的戶頭。另一種就是確權確股不確地,就是每戶只有量化的土地,但沒有具體分地到戶,而是把土地換算成股份的形式確認給村民。前一種土地確權方式是我國大部分農村地區實行的模式,後一種方式是我國沿海發達地區根據實際情況實行的。


農村土地確權時出現“確權確股不確地”是什麼意思?

土地確權雖然有兩種模式,但是為了保障農民對承包地的切身利益,中辦發〔2014〕61號《關於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的通知中明確指出:“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原則上確權到戶到地,在尊重群眾意願的前提下,也可以確權確股不確地”。2015年中央1號文件指出:“總體上要確地到戶,從嚴掌握確權確股不確地的範圍”。所以說,土地確權確股不確地是在一定條件和一定範圍內才能實行的,而且必須要得到村民簽字確認。
農村土地確權時出現“確權確股不確地”是什麼意思?


第一,像廣東,江蘇,上海等經濟發達地區的農村、城市近郊區農村、各類經濟開發區、園區村小組及採煤沉陷區內土地已沉陷的村民小組等等,他們成立了土地股份合作社,且股權明晰,所以可根據實際情況採用這種確權確股不確地的方式確權。

第二,當地土地成片整治或流轉的情況下,土地已經由村組進行集中整合,農民擁有的不再是具體的地塊而是量化的“股權”,很難再確權到戶了,此時就可以採取確權確股不確地的方式確權。

第三,村裡麵人均承包地的面積非常少,而且土地社會保障能力比較弱,為了保障農民的利益,有的地方也可採取這種確權確股不確地的方式確權。

第四,由於地質災害或經濟發展需要已改變了土地性質的,如長期改佔為綠地的。還有其他因素導致原來承包時的承包地面積已經四至無法辨析的情況,也是可以採取確權確股不確地的!

總的來說,土地確權原則上還是堅持確權確地確戶,而且必須發證到戶!這才能長久確定土地承包關係,也才能根本的保證農民的利益。對於土地確權確股不確地的方式,只是為了適應經濟發達地區而進行的補充方式,並沒有全面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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