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倫爲什麼願留楊志,卻不願留林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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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沖儘管懷揣著柴進的推薦信而上得梁山請求入夥,卻受盡了王倫的百般冷遇,後雖被勉強接受,但也沒有少受王倫的窩囊氣。但是楊志卻有兩次拒上梁山,第一次是王倫讓林沖去納投名狀時,林沖遇上了楊志,兩人大戰五十餘回合而不分勝敗。王倫見楊志一身好武藝,便相請楊志入夥。其時,楊志還志在仕途,便回絕了王倫。第二次是楊志丟了生辰綱,而走投無路時,同樣還是沒有上梁山。那為何林沖一定要纏上王倫呢?這主要有以下的幾方面原因。

其一,林沖犯得罪重,而楊志犯得罪輕,尋常山頭容不了身。林沖殺死差撥、陸虞候、富安等三人,又火燒大軍草料場,乃是犯了軍中大罪,官府絕對不會輕饒。王倫不接受林沖入夥的其中一個原因,就是不敢得罪官府。而楊志雖丟了生辰綱,但最多也是失職之過,再則,這生辰綱是梁中書送給蔡京的賀禮,屬於私活。所以,楊志丟了生辰綱,其實並不能算大罪。

其二,林沖雖武藝高強,但比較慫,活得窩囊,容易遷就。林沖在妻子遭到調戲時以及被刺配滄州的途中,其表現都很窩窩囊囊,這並非是對林沖的苛求。林沖自認是位好漢,如果說高衙內調戲林沖妻子,但並沒有得手,說林沖該忍也就算了。但是,林沖在野豬林的表現,卻讓人大跌眼鏡。其時,董超、薛霸欲結果了林沖的性命。書中寫道:...林沖見說,淚如雨下,便道:“上下,我與你二位往日無仇,近日無冤,你二位如何救得小人,生死不忘。”董超道:“說甚麼?門前救你不得。

但凡是江湖好漢,絕不會在臨死前哭哭啼啼,而乞求活命的。再則,都如此境地了,還向董超、薛霸乞求活命,能管用嗎?換上魯智深、武松等人也都絕不會如林沖這般。就連阿Q在被處斬時,都想大喊一聲:老子十八年後又是一條好漢!所以,在臨危時乞命,這或許是普通人的本能,但絕不是“好漢”該有的作風。

楊志在丟失生辰綱後,對曹正等說道:王倫當初苦苦相留,俺卻不曾落草,如今臉上又添了“金印”,卻去投奔他時,好沒志氣。因此躊躇未決,進退兩難。” 兩相比較,可以說林沖雖武藝不輸於楊志,甚至還有可能略高於楊志,但在志氣上卻輸了楊志一籌。

其三,林沖在體制內待得太久,而缺乏江湖生存的能力。像魯智深與宋江等,這些官場體制的人,都糊里糊塗地進了黑店,中了蒙汗藥,而差點成了包子餡。但是,武松在路過孫二孃的黑店時,卻可以逃過蒙汗藥,這就是江湖草莽與官場體制內的人,在江湖上生存能力的差別。林沖就缺乏江湖獨自生存的能力,所以一旦柴進給了林沖“上梁山”的這根救命草,其便就賴上了王倫。

而楊志雖也曾是官場體制內的人,但其長相不受人待見,其仕途也不會平坦,應該是碰過不少次壁,從而練就了一些江湖謀生的手段。再則,楊志之前失陷過花石綱,也有了江湖逃亡的經驗。


歷史聞知社

水泊梁山最早佔山為王的不是宋江和晁蓋,而是白衣秀士王倫,王倫是落第秀才,是柴進扶植起來的,想做賊頭,沒有靠山是不行的。

當林沖和楊志因緣巧合的聚在了梁山之後,王倫笑迎楊志卻黑臉攆林沖,這是為什麼呢?就讓(秉燭讀春秋)為你一一解密吧。


話說林沖的娘子被高俅之子看中後,高衙內一直想調戲林娘子,但林娘子誓死不從。為這事,林沖攤上大事了,被高俅陷害,火燒草料場,林沖被逼雪夜上梁山。

林沖上梁山後,梁山寨主白衣秀士王倫百般刁難林沖,讓林沖三天之內交出“投名狀”。所謂的投名狀,就是讓林沖在山下殺一個人,表示入夥。

林沖無奈,但接連三天都不忍下手傷害無辜。後來,在山下巧遇青面獸楊志,二人打鬥多時,通名報姓後相識相知,英雄惜英雄,攜手去見王寨主。

王倫見林沖三天期限已過,仍然交不出“投名狀”

,不由分說,就要趕林沖下山。對楊志卻熱情挽留。原來這其中有貓膩。


王倫目光短淺,不是做大事業的人,他之所以佔山為王,無非就是臨時餬口飯吃。等以後有了和朝廷攤牌的資本後,投降朝廷是必然的事情。

熱情挽留楊志,是為自己留條門路,因為楊志京城有門路,這次丟失了生辰綱,楊志就是打算去東京汴梁活動一下,看是否能官復原職,打點些銀兩,讓朝廷不再追究自己的責任,正好路過這裡,被林沖請到了山上來了。

王倫挽留楊志還有一個原因就是:楊志是五侯楊令公之孫、武舉人、曾做制使的楊志身份也不低。

按說林沖曾經也是宋朝體制中人,身份不比楊志低,武功比楊志高不少,林沖才是無家可歸之人。

說實話,楊志不一定看得上小小的梁山賊人這個頭銜呢。王倫卻反其道而行之:不想留的極力挽留,而對於極力想找個安身之所的林沖卻狠心趕走,世界有時真的不公平。


其實說白了,王倫是怕惹禍上身,我們知道,王倫和後來的宋江有得一拼,就是時時刻刻想著詔安,林沖是高太尉的死對頭,高俅對林沖是除之而後快,同樣林沖對高俅也有不共戴天之仇,王倫害怕以後無法面對高太尉,這就是白衣秀士擔心的地方。

林沖“殺人放火帶刀入堂”的罪過太大了,留下林沖,惹怒高俅,一但大軍殺來,王倫怕帶不起這個責任。

王倫的眼中楊志是屬於親朝廷派,而林沖已經成為了反賊,與朝廷對著幹了。王倫的面前林沖與楊志不論武力和身份是天然的對手,後來,由於晁蓋和宋江吳用的到來,都為林沖說情,既然林沖趕不走,留下楊志正好制衡林沖。

說到底,王倫就是忌憚林沖,林沖是朝廷要犯,加之武功高強,王倫怕壓制不住林沖。


再說杜遷、宋萬、朱貴都反對趕走林沖,畢竟林沖是他們的恩人柴進寫親筆信介紹的。行走江湖,講的就是義。

後來,出於義憤,也出於對排座次的不滿,林沖手刃了王倫,但自己沒有做寨主,反而讓給了晁蓋,其實這就是林沖沒有遠大理想的表現,王倫好歹留下了走投無路的林沖,要麼手刃王倫自己做寨主,要麼忍氣吞聲,殺了王倫,成全了晁蓋,自己又有什麼好處呢?林沖何苦啊!



秉燭讀春秋

從結果來看,王倫不留林沖絕對是正確的

王倫是個什麼出身,是個讀書人,古代讀書人,四書五經,真正學習的精髓就是處理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就是處理自己和家人的關係,和國家的關係和天下的關係,因此,看人是很準的,王倫第一眼看到林沖就知道林沖是個什麼貨色,所以就想要趕走林沖,最後失敗!

結果是顯而易見的,林沖在梁山王倫任期內沒有發揮什麼作用,最出彩的一次行動就是火拼王倫。

梁山再怎麼說也是人家王倫辛辛苦苦打下的地盤,你們幾個人劫了生辰綱犯事了就要上山,正常人都會拒絕,我現在好吃好喝的,幹嘛要你們入夥,你們入夥之後是排老幾,所以說,晁蓋和吳用典型的就是來搶梁山的,根本不是來投奔。

所以,林沖火拼了王倫,也就是自己的上任領導之後雖然被晁蓋吳用等人器重,實際上已經破壞了江湖的規矩,沒人願意跟他玩了。

江湖就該有江湖該有的規矩

包括後來的魯智深,原來是結拜兄弟,魯智深三番五次救他的性命,為了朋友是兩肋插刀,結果,後來魯智深上梁山之後,只以教頭相稱,不以兄弟自居,這又是為何,在魯智深看來,林沖的上位之路來的很不光彩,是為江湖人所不齒的。

問題就出現在這裡了,林沖始終沒有流入江湖,而魯智深始終沒有出過江湖,江湖有江湖人的規矩。

林沖一直都是以官場身份自居,其實就是忘不了自己在體制內的背景,讓他納投名狀的時候,這個不能殺,那個不能殺,火拼其王倫的時候,反而下得了手,這就不是江湖人辦事的規矩。魯智深雖然以前在體制內待過,但是行為準則一直都是江湖的規矩辦,該出手時就出手,但是人家打山寨,那是實打實的,靠自己的本領。

所以,魯智深、武松、楊志都能在一起愉快的玩耍。

楊志不留梁山,可能不是因為看不上王倫,而是看不上林沖

說明,楊志和魯智深只要有別的去處,就不會去找林沖,主要原因,還是林沖當初和楊志比武的時候,那是下死手了。

這種人,說到底就是內心自私,卻又表現出一臉的無辜,苦大仇深,跟這樣一個掃把星應該是沒有好事,同樣是在體制內混過的人,其實都明白,在體制內被人排擠的人,說到底都是不會做人。

王倫作為梁山第一任首領,將梁山打理的井井有條,屬於那種公司創始人,結果被晁蓋聯合內部的高官給惡意收購了,論其眼光是絕對到位的,當然,並非王倫心胸狹隘,而是林沖和晁蓋他們本來就圖謀不軌。


史論縱橫

留林沖怕引火燒身

林沖為什麼會被逼上梁山?那是因為得罪了高太尉,皇帝面前的大紅人!而且在上梁山之前更是犯下了當時的“滔天大罪”,放火燒了大軍的草料場,槍殺了陸謙陸虞侯和多名官府中人,是朝廷捉拿的要犯。水泊梁山本來就是官府針對的對象,平時沒做過有大影響的事,官府也便由他自在,沒進行圍剿,如今林沖來投梁山,作為首領的王倫自然有所顧慮。自己收留的可是朝廷的重犯,本來自己也是做的強人,難得守得一方太平,萬一讓官府知道自己收留了重犯,而且還是當朝太尉要殺的人,官府派兵來圍剿,自己的基業豈不毀於一旦,所以王倫覺得自己是不能收留林沖的,為了讓林沖下山,王倫還是先禮後兵,無奈還是趕不走林沖。

王倫擔心林沖取而代之

作為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秀才,王倫為什麼能領導梁山?還不是憑著自己有著點學問,而林沖不是一般的莽夫(像李逵那樣的),可謂是文武雙全,而且八十萬禁軍教頭,威名天下知,對於一個這樣的人來到梁山,作為梁山之主的王倫難免還是會擔心自己被取而代之的。

留楊志是為了牽制林沖

照我看,王倫並非願意留楊志,只是在無法讓林沖下山的情況下,才極力表現出要楊志留下,目的也很簡單,就是想找一個自己恩惠的人來幫忙牽制林沖,畢竟山寨中沒有人是林沖的對手,要是有楊志在一旁,自己的地位會感覺更加穩固。如果單純的只找楊志,恐怕王倫還真沒這個打算。


靈魂的感觸

首先,這裡的林沖是原著裡的林沖。不是影視劇裡的那個,對朋友講恩義,對家人講情義,不肯傷害老幼,不肯殘害無辜的林沖。無論是97版還是11版,還是梁朝偉版的林沖都非常讓人同情,讓人敬佩。

然而,原著裡的林沖呢。魯智深要救他,他轉頭把魯智深賣了。李小二冒著全家人的生命危險,為他刺探消息,他為了不跟陸虞侯正面衝突,拿刀大搖大擺地在街上示威,讓陸謙知道“我已經知道你們的秘密了,你們別想害我”,嚇得李小二〖捏了兩把汗〗。王倫讓他殺個無辜路人當投名狀,林沖說〖這事也不難。林沖便下山去等,只怕沒人過〗。殺戮無辜,毫無心理負擔,怕的只是沒人來讓他殺。


誰也看得出來,林沖絕對是個翻臉無情,不翻臉也無情的狠角色。

楊志呢,你可曾見過他殺過無辜?牛二那麼無賴地欺侮他,他也是忍無可忍了才殺了他。並且,牛二欺負他,他就殺牛二。高衙內欺負林沖,林沖可是從不敢讓他不快的。

楊志,你只要不惹他就是了,林沖卻不行,遠比楊志難馴的多。

楊志曾經沒錢吃了人的炒肉,人給他要錢。換了李逵等人,早就拿板斧砍過去了。楊志卻一邊說〖下次還錢〗,一邊跑出去,因為他實在沒錢啊。可以看出,楊志的人品還是相當好的。

反觀林沖,在大風雪夜裡,他要去人家屋裡烤火,別人很熱心地給他說〖你自烘便了,何妨事〗。他卻把人打走了,把老莊客的鬍子都燎了。

這樣的人品,實在不讓人安心啊。

只能挑一個的話,讓誰也得願意挑楊志啊。

更重要的是,讓楊志上山有制衡作用。

楊志是在林沖上山之後來的。林沖本事很大,王倫根本不是對手,朱貴、宋萬等加在一起才能對他有點威脅,但作用實在有限。如果哪天林沖決定孤注一擲,他們也沒辦法。

而楊志跟林沖本事相當,誰也壓服不了誰,能形成二虎相持的局面。王倫可以居中搞平衡,拉一派打一派,誰強就削弱一下,誰弱就扶持一下,讓他們永遠相爭,王倫作個總裁判。誰也不敢輕易對王倫下手,因為誰也不知道對方怎麼想的,一旦自己想火拼王倫,而對方跟王倫一聯手,自己只有死無葬身之地。

這就是古老的分化制衡術。

因此,王倫見到楊志,就像見到救命稻草一樣,迫切希望他上山。


待我施為地煞變

不邀自來,這個問題有意思。

梁山在《水滸傳》中,其實是分為三個時期的。分別是:王倫時期,晁蓋時期,和宋江時期,這個應該沒人反對吧。

王倫拒絕林沖,盛邀楊志,這件事是發生在王倫時期,即梁山初期。當時,梁山也就是一個尋常草寇窩,遠沒有後來,成為宋徽宗筆下的“四大寇”。

而王倫這位首領,本質上是個不得志的秀才,中國有句古語,秀才造反三年不成。自然梁山在王倫時期,是一位“安靜的小草寇”。這不但是秀才王倫的本質決定的,更是王倫身後的投資人決定的。

梁山也有投資人?當然!在林沖遭到王倫拒絕入夥時,杜千和宋萬說過:老大喂,這不等於不給柴大官人面子嗎?而《水滸傳》裡也多次寫道柴進最喜歡“專一招集天下往來的好漢,三五十個養在家中。常常囑付我們酒店裡:如有流配的犯人,可叫他投我莊上來,我自資助他。”

所以,王倫時期的梁山,本質上等於是柴進的“暗勢力”。柴進,周世宗柴榮之後,屬於“場面人”,一旦“場面上解決不了問題”,那麼該誰出手了?當然是“暗勢力”。不然都以為柴進傻啊?花錢養閒人?

明白這個背景,再看林沖,他被柴進推薦上山,首領王倫清楚武功敵不過林沖,又有柴進推薦,此刻林沖在王倫眼裡,等於是一個隨時能取得自己的“備選”。

面對這樣的強悍競爭對手,有兩個選擇,一個是走您,我們廟小留不住真神。第二個就是,必須讓林沖懂規矩。

王倫其實本意是選擇了第一條,但以他讀書人的頭腦,明白林沖其實是趕不走的,所以通過設置一系列的障礙等,讓林沖懂規矩,是龍給我潛著,是虎給我臥著。

效果如何?果然非常好!若沒有晁蓋等人前來攪局,林沖保證會老老實實的在王倫手下。

明白了林沖,楊志其實也就簡單了,其一,拉楊志以制衡林沖。其二,由於林沖的存在,增加了王倫的不安,讓王倫有了危機感,想增強實力,擺脫柴進幕後掌控,或能跟柴進能討價還價的籌碼。

其中,制衡林沖的意思,是最強。因為林沖對王倫來言,就是一顆不知何時爆炸的炸彈,而楊志則是拆除這個炸彈的人選。


靜者為王的江湖

我是薩沙,我來回答。

王倫趕走林沖是正確的,因為這傢伙不是好人。

林沖是個卑鄙小人。

他為了自保,怕被高太尉追殺,被髮配之前寫了一個休書。這樣一來,林沖自己就安全了,反而高太尉就會去逼迫他的老婆。萬一他老婆同意了,林沖性命就保住了。

萬一不同意,這也不管林沖的事情,高太尉一般不會繼續弄死他。

最終,林沖沒死,他老婆受逼迫不過自殺了!

就這種人。

另外,魯智深冒死救了他,並沒有暴露身份。林沖卻把魯智深的底細,告訴押解的公差。為什麼?

其實也不復雜。

林沖知道魯智深在老家居住,以他的脾氣一定會去照顧林沖的老婆。但要是讓魯智深不要管他老婆,這種話林沖可說不出口。就算說了,魯智深也不見得會聽。

所以,洩露給公差,高太尉必然去對付魯智深,魯智深只能跑路。

這樣一來,林沖老婆就沒人罩著,十有八九會屈服嫁給高衙內,這樣林沖小命就安全了。

為什麼魯智深上山以後,很快就不理睬林沖,和他保持距離?

就是魯智深看清楚這傢伙是什麼人!

這樣一個卑鄙又頗有武功,又有野心的人,如何能夠留下來?豈不是養虎遺患!

相反,楊志確實一個性子直爽的漢子。因為生辰綱被搶劫,激動之下差點自盡。後來遇到惡霸牛二欺負人,寧可坐牢也不受氣,將他殺了。

所以,寧可留下楊志,也不能留下林沖。


薩沙

就王倫這個人的心胸和格局來講,其實他誰都不想留下。

但是在楊志和林沖之間選擇的話,以王倫性格,他會留下楊志。

先說說林沖,林沖有“三大不可留”。

首先,林沖是朝廷通緝的、殺了朝廷命官的“殺人重犯”,形同造反。這樣的人來到山寨,除了帶來無窮無盡的麻煩,引火燒身,沒有什麼好處。王倫盤踞水泊梁山,也就是寄希望於“山高皇帝遠”,小打小鬧的打家劫舍,圖個安逸享樂,林沖一來,官軍恐怕也就來了。這是第一不可留。

其次,林沖此人,還是有些名頭,京城八十萬禁軍教頭絕不是浪得虛名,恐怕王倫對林沖在柴進莊園教訓洪教頭的事早有耳聞,反觀自己就是一個落魄書生,手無縛雞之力,仗著柴大官人的後臺,忽悠杜遷宋萬等還算勉強,在林沖面前王倫沒有這個自信。這是第二不可留。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一點,林沖是柴大官人書信推薦上山的,這和王倫上山幾乎是一個路子。在晁蓋等人沒有上山之前,水泊梁山的後臺老闆應該是柴進,梁山泊實際上是柴進經營的一個“江湖退路”。而王倫不過是柴進選派的管理者而已。

所以,林沖的到來,王倫非常緊張,他嗅到了危機——柴進推薦一個本領和出身都比我高的林沖,是不是有監視和取代的意思啊?

這是第三不可留,也是最核心的問題。

這樣就可以理解王倫為什麼一定要林沖三天之內納上投名狀——既為難林沖又宣示自己山寨之主的地位。

而在王倫眼裡,楊志則不同。

首先,楊志不過是一個落魄的武將,和朝廷沒有深仇大恨,自身的危害性小於林沖。

第二,楊志的武藝和林沖不差上下,完全可以和林沖抗衡。

第三,楊志實際上就沒打算落草為寇,他正一門心思的前往東京走門路求發展呢!所以王倫儘可以表現出求賢若渴的姿態而不會引火燒身。

實際上,王倫力邀楊志入夥,還有一個含義,就是通過挽留楊志的舉動,打擊林沖的自信心——人家楊志才是我敬佩的好漢,你林沖不行,老老實實待著吧!

王倫這招還挺管用,被刁難一通的林沖果然就老老實實的聽話了。

不過,仇恨的種子,也就是在這個時候種在了林沖的心裡。

君子報仇,十年不晚——林沖想。


步武堂

王倫時期的梁山泊只是一個小寨,三五百小嘍囉,手下不過杜遷,宋萬和朱貴三人。


一直以來,他們就是在周邊的漁村打打秋風,騷擾一下過往客商,過著不溫不火的日子。與官府沒有發生過正面衝突,玩著無間道,這個時候的梁山泊屬於一種小農經濟時代,一種小富即安的思想蔓延在大家周圍。

林沖一來立刻打破了這種政治生態,他犯下的是滔天大罪,而且得罪的對象是目前皇帝身邊最紅的人太尉高俅,這事可等於捅了個天大的窟窿啊。

林沖本事大,但是對自己並不是好事,這是對自己的位子是一種威脅和壓力,二來留下他這無異於引火燒身,一旦朝廷大軍來犯,憑現在山寨的實力自己完全沒底,弄不好就是全軍覆沒。

所以王倫寧肯得罪對他有恩的柴大官人,也不想收留林沖,一而再再而三的對其刁難。

等他發現楊志和林沖竟然能鬥個不分上下的時候,卻主動招攬楊志留下,是因為他有這樣的小算盤:

目前看來林沖能留在山寨基本已成定局,如果自己還堅持原來的意見可能會立馬激怒林沖,引來火併,自己這兩下子即使再加上杜遷宋萬也不是他的個啊。

況且這兩位和朱貴也曾表達過讓林沖留下來的意思。

不如這時順坡下驢,接納林沖,並主動力邀楊志一同上山,做個順水人情。

這樣一來楊志上山以後可以成為自己的心腹,從而制衡林沖。

即使不是這樣,也可以利用兩人之間的矛盾相互形成制約,而自己把握了主動權,把兩人玩弄於股掌之間。

有的同學說王倫一見面就看出林沖是個白眼狼,遲早會反自己,所以才會堅決拒絕。

這太高看王倫了,他如果能像諸葛武侯一樣見到魏延就知道他腦後有反骨而欲殺掉的話,他早就不是現在這個樣子了,日後也不會被林沖殺掉。


田獲三狐

【月夜論水滸】


在水滸傳的人情世故中,林沖其人的儒雅表現為清高而自私的一面。而王倫同樣為落榜的秀才,同樣孤傲而清高,又是梁山的第一任龍頭老大。無論從老大的性格及權力來講,無人願留一個自命不凡又略顯清高自詡的人在手下。

那麼,林沖與楊志同為軍中英豪,軍人世家出身,但楊志確是徹底武夫的性格,卻沒有林沖儒雅清高的秉性修為。楊志滿臉絡腮鬍,手提大刀,一怒之下可以殺掉休辱自己的大蟲,殺氣中有股無拘無束的豪氣。王倫可以容得下楊志,但卻絲毫容不下林沖。這裡面的種種矛盾,已然為後來林沖火併王倫埋下了惡種。
今日之果必有當初之因。昔日之朋友必然淪為刀兵相見之局面。 縱觀整個梁山泊人物中,內部惡鬥的也只有這麼一起事件。林沖有其過人之處,也有其與人文環境不對付的地方。王倫有其精打細算的細膩或稱小心眼兒,正如王倫對晁蓋所說,本處廟小,無法容留諸位大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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