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招生騙局屢現,該警惕的不應只是考生

近日,北京第三人民法院通報審理招生詐騙案件情況時表示,軍校和藝術院校等特殊招很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從北京市三中院2013年8月底建院至今年5月30日,該院及轄區法院審理的涉及招生錄取類的詐騙案件41件。

海淀法院法官姜楠調研分析指出,在其統計的北京市近5年97起此類案件中,有50起涉及北京大學、中國政法大學等名牌大學,還有39起涉及專業軍事院校、國防生、委託生及預備役,各地裝甲兵學院、陸軍指揮學院、武警學院均有涉及,部分招生項目系犯罪分子虛擬。有7起涉及北京電影學院、中國傳媒大學及其他大學藝術特長生招錄。

高考招生騙局屢現,該警惕的不應只是考生

由此可見,犯罪分子的活動十分猖獗。

那麼為何總是有家長考生被騙呢?一方面是犯罪分子套路深,另一方面就是家長考生的防範意識不夠強。

詐騙套路深

一般情況下,犯罪分子的套路是比較固定的。

他們首先了解學生的學習情況,分析學生和家長的需求,抓住家長和考生對學校質量、就業前景等方面的需求,利用學生對軍隊的嚮往和家長對部隊管理模式的信任,階級各種陷阱。

他們會虛構自己具有高校教授、研究機構人員、政府官員等身份或結識具有以上身份的領導,有能力獲得內部指標、特殊名額,從而取得被害人信任。

有的犯罪分子通過製作虛假文件打消被害人疑慮,利用偽造的招生文件、辦學資質、學歷文憑、入學通知書或與被害人簽訂承諾書、協議書等手段,進一步增強被害人信任。

高考招生騙局屢現,該警惕的不應只是考生

等學生和家長落入圈套,便開始原形畢露,以好處費、運作費、手續費、贊助費、需要轉託他人代辦為由索取財物,實現詐騙目的。

一旦財物到手,犯罪分子就會以各種名義推諉,以正在運作、領導出差、由於某種原因事沒辦成等理由搪塞家長和考生,或者直接卷錢逃跑,失去聯繫。

據海淀法院統計,通常這類案件案值遠超同類詐騙案件,其中最高案值約近1000萬元,平均案值33.58萬元(案值近1000萬元的案例未納入統計),給考生家庭帶來巨大的經濟損失。

北京市三中院新聞發言人劉曉蕾介紹說,涉及招生錄取的詐騙案件一般在入學報名、升學考試及成績公佈前後高發,該類犯罪不僅會使被害人錢財受損,而且極可能影響考生參加正常的錄取或復讀,影響考生前途。

高考招生騙局屢現,該警惕的不應只是考生

防範意識淺薄

從上述作案方式可以看出,犯罪分子很是擅長抓家長和考生的僥倖心理,如果防範意識不強,再加上對考生未來的擔憂,就容易被騙。

家長望子成龍的心情可以理解,關心孩子的未來也是在情理之中,但是如果因為過度憂慮而喪失判斷能力,就不是理智的行為了。

大部分考生都是第一次經歷高考,對高考招生的各個方面都不是很瞭解,而且思想比較單純,所以容易被犯罪分子的話術所打動。

實際上,家長和考生仔細考慮一下,就會發現犯罪分子的漏洞。

國家的高校招生制度對招生政策、高校招生資格及考生資格、招生計劃、錄取信息、考生諮詢及申訴渠道等均予公開。對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其院校名稱、招生計劃可通過教育部指定的信息公開平臺“陽光高考”進行查詢。不在此列的,考生和家長就應該警惕。

高校的招生錄取都是在教育部統一的錄取網絡上進行,教育部指定省級招生機構及各高等學校實施高校招生錄取工作,任何單位不得遊離於正常工作體制之外招生,不得委託中介招生,所以,所謂的“內部指標”一定是騙局。

高考招生騙局屢現,該警惕的不應只是考生

該警惕的不應只是考生

近年來,乘高考之風行騙的事件屢屢發生,說明犯罪分子手段高明、家長考生防範意識亟待加強以外,也折射出了對高考考生的教育培訓工作不到位,以及儘管互聯網的普遍使用方便了考生,但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仍然存在。

因此,學校是否應該反思,對高考學生的招生知識普及和防騙教育是否欠缺呢?

一方面,學生沒有充分了解高校招生制度、招生流程,不懂怎樣去查驗招生信息的真偽,也不懂特殊招生的招生方式,甚至不知道高校招生信息的查詢渠道,所以才會被“內部指標”等說法忽悠;

另一方面,高校招生詐騙一般模式很固定,但是學生沒有經過充分的招生防騙教育,不知道犯罪分子會有怎樣的套路,所以才會輕易相信那些所謂的身份和證明文件。

學校不應該只重視提高學生的考試成績,通過各種形式對中學生加強高校招生相關知識的普及和防騙教育也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學校提供更多幫助,必然能防止更多考生被騙。

招生知識的普及,自我保護意識的加強以及法律保護缺一不可。

只有各方共同努力,才能不斷縮小犯罪分子可以鑽的漏洞,防止類似案件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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