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未曾沾染毒品
她們也許剛結束高考正忙著填報志願;
如果未曾沾染毒品
她們也許正忙著找工作、享受生活的美好;
……
2013年至今,北海市檢察機關共起訴未成年毒品犯罪案件109人,毒品成為威脅青少年健康成長的嚴峻問題。
6月26日是國際禁毒日
讓我們走近未成年女毒販
傾聽她們的花季之殤
以販養吸走上犯罪之路
王麗(化名)和黃櫻(化名)是兩位未滿十八歲的少女,因吸毒走上以販養吸之路。她們居住在一起,成了共同吸毒、販毒的“好閨蜜”。每次購得冰毒,她們都會將一整包冰毒敲打分成四小袋,方便出手。據王麗介紹,她們販毒始於2014年,販賣了10多次,每次的價值在100元左右。
這對“好姐妹”的毒品生意全仰仗一個叫李某的人幫襯。“我們通過QQ認識,在一起吸毒,然後在QQ上聯繫,李某會幫我們尋找買家。”小王說。除了李某,她們常常在QQ上和一個叫“二哥”的人來往,而這位“二哥”則是她們的供貨商。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這對“好閨蜜”的毒品生意終於走到了盡頭。在一次販賣毒品過程中,王麗和黃櫻被公安機關抓獲,並於同年被海城區人民檢察院以販賣毒品罪提起公訴。
據市檢察院介紹,相比傳統毒品,新型毒品心裡依賴性強,“心癮”很大,未成年人一旦沾染,很難戒毒。另外,涉毒犯罪的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很容易被利用。犯罪分子往往讓他們充當“馬仔”,甚至引誘他們吸毒成癮後,以“斷供”的方式強迫其販毒。
礙於“好友”情面越陷越深
“你先拿著,等一下到了那裡你拿兩包給那個人,然後收兩百塊錢。”去年還是一名高中生的李嬌(化名)第一次從不滿13歲的好友鄧艾(化名)手中接過K粉的時候,她驚呆了:是幫忙還是拒絕?令人惋惜的是:李嬌最終選擇了“友情”幫忙。
一天晚上7時多,鄧艾接到電話,是一位好友向其購買K粉。於是,鄧艾就要求李嬌和她一起去取貨。李嬌說:“自己本想離開,但礙於好友情面,並且心想只是去幫忙,不會有事。”當晚10時左右,李嬌、鄧艾與買家在網吧門口完成交易的時候,被公安機關當場抓獲。
由於案發時,鄧艾未滿14週歲,不具有刑事責任能力,因此不構成犯罪。而年滿17週歲的李嬌則因違反國家對毒品管理規定販賣毒品,構成販賣毒品罪。最終,她被合浦縣人民檢察院以販賣毒品罪提起公訴。
為什麼李嬌會對小自己4歲的鄧艾言聽計從呢?原來,李嬌常常到鄧艾那裡“蹭吸”K粉、冰毒。起初,鄧艾告訴她“吸毒可以減肥”,李嬌信以為真,便越陷越深。
據辦案檢察官介紹,在青少年吸毒者的詞典裡,“朋友”是一個高頻詞彙,更是一個重點詞彙。第一次吸毒是在朋友慫恿下,日常吸食的毒品是從朋友那裡來,吸毒的時候要跟朋友在一起。即使想主動戒毒了,也會在朋友圈的圍堵之下欲罷不能。
悲劇幕後是家庭責任的缺失
談到父母、家庭,從一些未成年女毒販的言語中流露出更多的是一種麻木感,鮮見孩子應該有的幸福感。
“爹媽在家務農,從來都不管我,上學的時候,因學習不好常常捱打,後來輟學了,他們就更懶得理我了。”為逃避現實,輟學的黃雪(化名)染上了毒品,並走上了販毒的不歸路。
“丫頭輟學以後,整天跟社會上的人來往,我知道她吸毒以後,覺得這孩子廢了……”在詢問的過程中,黃雪的父親除了唉聲嘆氣,也不知道該為孩子做些什麼。
據悉,黃雪販毒被抓的時候還不滿17週歲。經審查,合浦縣人民法院以販賣毒品罪對黃雪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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