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司機使用朋友車牌 被罰款5000元記12分

重慶萬州一個女駕駛員為了躲避違章處罰,自作聰明把朋友一輛閒置好久沒有使用的車牌安在自己的車上,殊不知朋友這輛車超期未年審,女駕駛員剛一開車上路就被交巡警“盯上了”。結果,“偷雞不成蝕把米”,女駕駛員萬某某被處以罰款5000元、記12分的處罰。

女司機使用朋友車牌 被罰款5000元記12分

民警接到警情令攔截超期未年審車輛

7月3日11時30分許,重慶市萬州區公安局交巡警支隊分水公巡大隊接到警情令,要民警在318國道萬州高粱路段查一輛車牌為渝F33***的藍色小轎車,該車超期未年審,存在安全隱患。

接到警令後,在318國道上巡邏的分水公巡大隊民警立即趕往警情車輛行車路段展開攔截,但並未發現該車輛。後來,民警在巡邏過程中,卻發現了一輛黑色現代小轎車懸掛著渝F33***車牌號。兩車品牌不同,一輛為黑色,一輛為藍色,顏色又相差那麼大,民警當即懷疑該車駕駛人有套牌的嫌疑。

而此時,見後面有警車追來,黑色現代小轎車加速行駛,很快離開了民警視線。

11時44分,在道路附近一修理廠,民警發現了嫌疑車輛。只見一名女子拿著工具正在拆卸渝F33***號牌,民警立即上前進行盤查。

女司機使用朋友車牌 被罰款5000元記12分

使用他人號牌被罰款5000元記12分處罰

經查,該女子正是黑色現代轎車駕駛人萬某某。

萬某某稱,渝F33***號牌是她朋友的,已經長時間沒有使用了。剛剛碰到民警攔截檢查,當時心虛就開車跑了,跑掉之後越想越害怕,看到路邊正好有個修理廠,就將車開進去準備將那塊號牌拆下來,換上自己的號牌。誰知,還沒拆完就被民警查到了。

“朋友那輛車反正也不準備開了,我就把它掛在了自己車上。”萬某某說,掛上朋友不用的車牌號,萬一違章也查不到自己。

眼見問題敗露了,萬某某承認了使用他人機動車號牌的事實。

民警在現代轎車後備箱裡,發現一塊渝F07***的車牌,經查,該號牌才是黑色現代轎車的車牌。

萬某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第四項“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四)使用其他機動車的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的規定。

隨後,民警依法收繳了萬某某違法使用的機動車號牌渝F33***,並對她處以罰款5000元,記12分的處罰。

交巡警提醒廣大駕駛人,要想不被處罰,唯有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任何心存僥倖,耍“小聰明”,都將面臨法律的懲處。(文/古勝雲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