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的仿製藥產業爲什麼發達?中國爲什麼不行?

沒明白5

全民醫療保障體系

印度的高端醫療水平確實比較高,有近80%的醫療服務,是由私人機構和慈善機構提供,這一比例超過美國、法國、日本和英國,高居大國之首。



據統計,印度新生兒夭折率高達22%,全世界新生兒死亡總數當中,印度佔據五分之一,每年印度有200萬五歲以下兒童死於營養不良亡。印度政府投入到免費醫療費用僅佔GDP的1%,剩下的不足部分則有萬千神靈保佑了。

如此的缺口,需要強有力措施來補救,這就催生了印度的仿製藥品市場,政治家們為了自己的選票和利益,對於印度的專利法修正案進行了抵制,儘管印度是WTO的成員國。按照印度現行法律,國外的新藥無法在印度獲得專利申請,那麼就造成了仿製藥品橫行的局面。



仿製藥品不用投入大資金用於科研研發,不用進行耗時耗力的臨床實驗,不用承擔失敗巨大風險,只需要到市場買到新出品藥品,然後進行研究分析,最後只要達到其99%的藥效,保證吃不死人就好。此類藥品上不了各國的醫藥手冊,沒有通過海關進口資質認證,無法納入國家社保體系,因此無法進行合法的流通。

一切都必須依法治國!

與此同時,徐崢主演的電影我不是藥神裡,正規品牌的革列寧定價為8萬人民幣,那是天價,老百姓買不起,可以生命更等不起,該怎麼處理呢?有人說奸商,為什麼不能平民價格銷售了呢?要知道影片裡的瑞士藥業巨頭諾元公司是真實存在的,為了研發革列寧等新藥投入800多億,最終成功的只是鳳毛麟角的幾種,鉅額的投入,當然是為了暴利。



那麼,印度可以根據國情作出相應的保護機制,我們為什麼不行呢?

我國自1995年啟動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申請,接著進行一系列的雙邊協定談判,最終在2001年獲得認可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為了更好適應國際貿易組織規則,我國對於配套的專利法規進行修訂,讓國內專利保護法律與世界接軌,充分保障創新和發明創造價值。

同時,我國建立了一套循序漸進的醫療改革方案,從農村的新農合作醫療,到統籌城鄉醫保一體化,鼓勵在職及退休主治醫生多點執業,完善國民醫療需求等。天價藥品事件發生率大為降低,保命的藥品列入醫保藥品體系,讓國民享受改革紅利,活得更有尊嚴。

良好的專利保護機制和完善的醫療改革方案,為我國帶來了更高質量的技術引進和科技服務流通,帶動了我國產業結構優化,同時國際資本也更親睞中國的法治市場環境。相比印度政治家為了團體利益而保護仿製藥,不從本國醫療體制的核心短板入手解決問題,管中窺豹,導致世界三大主權信用評級機構給印度評級都是垃圾級,印度需要付出數倍於國際平均融資成本來獲取發展的投資。

綜合而言,不謀一域者,不足於謀全局,短期的利益造成國家戰略的發展困難,這是划不來的。


唐俊龍55398571

最近,由徐崢導演執導的電影《我不是藥神》火了,在讓觀眾收穫感動的同時,也讓觀眾認識到印度仿製藥的發達。業內有一句話說,印度的仿製藥,是窮人的福音,跨國藥企的死敵。

印度被稱為“世界的藥房”,也是全球主要的藥物出國國之一,全球有大約五分之一的仿製藥出自印度,主要有以下幾方面原因:第一點,印度的製藥業比較發達,製藥企業的研發能力比較強,這是印度藥物仿製的基本功。

第二點,相關政策比較寬鬆,甚至不惜頒發強制許可證書,給國內的仿製藥亮綠燈。說白了就是,這個藥太貴,我不強制許可國內的企業生產仿製藥,大多數印度人無法承擔高昂的醫藥費。

第三點,為了適應世界貿易組織規則,印度修改了《專利法》,早在2005年就生效。《專利法》規定,在藥物領域,只對1995年以後發明的新藥或經改進後能大幅度提高療效的藥物提供保護,不支持衍生藥物專利。而格列衛,就被印度視為衍生藥物,所以不受專利保護,印度國內的藥企就可以仿製,也正因為此,印度產的格列衛價格非常便宜。

第四,為了讓國內藥企仿製一些藥物,印度政府還對一些藥物實施“強制許可”,從而給國內一些藥企生產仿製藥拿掉了專利的緊箍咒,提供了保護傘。而也正因為此,印度政府時而遭到一些跨國藥企的批評、指責和起訴,被視為是跨國藥企的頭號敵人。


小哥哥打算盤

印度所謂的仿製藥,其實就是印度政府支持下的合法盜版藥品,這個跟假藥還是要區分開。

這事兒其實很簡單,主要就是兩個國家法制環境的差異。藥品畢竟是人命關天的大事,這一點上中國還是管理比較嚴格的。而且中國藥品也沒那麼貴(不是非要去進口歐美昂貴的高價藥),相對來說市場空白沒有印度這麼大。再加上印度人出名的愛便宜的性格,價格只有正版十幾分之一甚至幾十分之一的仿製藥就大受歡迎了。

印度仿製藥的起源,還是從英屬印度時期嚴格的專利法制度過渡到獨立後的寬鬆政策開始的。獨立之初,印度的醫藥市場被跨國公司藥廠控制了80%以上,99%的專利藥掌握在這些公司手中。在上世紀60年代,印度市場上的藥價之高也曾聞名於世。為了讓印度人能享受到平價藥,政府採取了很多措施,1970年在總理英迪拉·甘地主導下對《專利法》的修訂。修訂後的《專利法》規定,對食品、藥品只授予工藝專利,不授予產品專利,這意味著印度放棄了對藥品化合物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上的寬鬆使得本國企業能夠獲得大量仿製藥生產許可,從而為印度仿製藥提供了快速擴張的空間。

2014年,印度的藥監局老大辛格先生對媒體講了一句實話,“如果我們要仿照美國的標準查處藥企的話,印度國內幾乎所有藥企明天就得關門”。印度不僅專利法廢弛,而且政府在產業政策上甚至有意保護本地仿製藥生產商的利益。

印度的仿製藥甚至還能出口,據統計,全世界75%的盜版仿製藥出產自印度。

印度的仿製藥產業崛起,一定程度上和印度IT業發展有異曲同工的道理。印度是一個人口龐大的英語國家,經濟相當落後,人家GDP為中國的五分之一左右。這意味著:1.印度有充足的底層勞動力 2.講英語更方便與世界接軌,科技人員能看懂英文說明書,很多中國教授業務很強,但英文不一定夠用 3. 龐大的人口基數中,很容易誕生一定數量的技術人員。這樣的人口和經濟結構,決定了印度非常適合掌握高科技行業中下層的產業鏈,無論IT還是製藥都是這個道理。

至於整頓問題,印度健康部長曾經對華盛頓郵報訴過苦,“今天關了一條生產線,明天再開兩條,根本打擊不完。”

印度藥企很多都有國際背景,這樣利益受損的歐美被仿製藥企也“投鼠忌器”。況且人口眾多,法律保護較差的印度本身就是藥品實驗的主要地點,未來印度的市場也是各大國際企業看重的。


每日經濟新聞

首席投資官評論員門寧:

印度的仿製藥產業之所以發達,是由於其實施了專利強制許可,即企業可以不經過專利權人的同意強行仿製專利藥品,讓更多患者能購買到便宜的藥品。

雖然發達國家和國外藥廠對此也有意見,但是印度人民經濟實力差,沒有辦法承受正版藥的高價。如果不讓印度生產、銷售仿製藥,印度很多患者的可能真要等死。

而在我國,對專利藥品有比較嚴格的保護,因此國內藥企在藥品專利期內無法進行仿製。而且我們的新藥審批流程也比較長,很多新藥及時有錢也買不到。

中國要不要實行專利強制許可,真的需要辯證去看,並不是說強制仿製了人家的藥,咱們的醫療水平就會有長足提高。

一款抗癌新藥,研發時間可能需要十餘年,前前後後投入數十億,中途還有研發失敗的可能。所以一款新藥出來,其價格一定是非常高的,不然根本無法覆蓋前期投入。

如果這個專利不能得到保護,企業花了幾十億研發了新藥出來,被別人隨便就仿製生產銷售了,那企業還有動力去研發嗎?

印度現在面臨的問題是,企業們都去做仿製藥了,而缺乏自己的創新藥,那麼印度的醫療水平將始終受限於西方的現有成果。

我們擁有14億人的市場,對於各種藥品(原研藥、仿製藥、新藥)擁有極大的需求,我覺著我們政府最應該做的是利用市場優勢與國外企業談判儘量降低原研藥的價格。

乳腺癌靶向藥赫賽汀的價格就被成功從2萬一支談到了7600元,還納入了醫保,在今年5月時直接被國內患者買斷貨。大家真的需要好藥,救命藥呀!


首席投資官

簡單概括一下,社長認為印度仿製藥產業的發展就是走“我窮我有理”路線。

下面讓社長給大家簡單解釋一下這兩個殺器是什麼意思。

見過不要臉的,沒見過這麼不要臉的。

我們可以看一下印度出口到第三世界國家的仿製藥有多少:

甚至在發達國家也有印度出口的仿製藥:

但是印度的這種方式,只能是在市場不大,歐美醫藥巨頭懶得費勁的階段行得通,一旦市場發展起來,歐美國家不可能放任的。另一方面,這種沒底線的仿製行為,對本國的醫療創新也是很大的打擊。目前看來,印度仿製藥已經過了最迅速發展的階段,隨著印度融入全球化,這些仿製藥公司必然會受到原始研發機構的限制,社長提醒一句:出來混的,遲早要還的。

關注我,第一時間知道為什麼丁磊愛養豬、劉強東是村長。

AI財經社

印度仿製藥的起飛,源自於上個世紀70年代印度進行的一系列制度改革。

可以說,印度仿製藥的大發展是建立在制度優勢基礎上的,制度的強力支持,讓印度仿製藥在全球範圍內都取得了強大的競爭優勢。

推動印度仿製藥發展的制度因素包括:專利制度、價格管制制度、外國投資制度。

1970年之前,印度沿用了殖民地時期的專利管理辦法,對醫藥產品給予較強的保護,其時,印度的醫藥市場主要由跨國公司控制。

1970年,印度頒佈了《專利法》,取消了醫藥產品專利,使得印度的企業可以合法仿製跨國醫藥企業的專利藥品。

而伴隨專利法的放開,印度又進一步限制了跨國醫藥企業的活動半徑:1973年印度頒佈外匯管制法案,要求在印的企業中外資佔股份不得超過40%。這一政策頒佈,讓大量在印度醫藥產業中佔據主導地位的跨國企業遷移出印度。

而價格管制制度則是:1970年,印度頒佈了藥品價格控制法令,規定企業醫藥業務的稅前利潤不得超過藥品售價的15%。

在70年代,印度的本土醫藥企業逐漸建立起優勢,因為較弱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讓原本佔據主導地位的跨國醫藥企業受到了極大衝擊。從1973年-1985年,印度跨國醫藥企業的子公司數目從10個下降到2個,外國自己佔股權50%以上的企業從21個下降到14個,跨國公司所佔市場份額也從1970年的68%,下降到了1980年的50%。

而隨著跨國企業的撤退,則是印度本土製藥企業的逐漸成長,這些企業從跨國企業引入新的醫藥產品後,即利用新的生產方法仿製。20世紀80年代,印度成為世界上藥品價格最低的國家。


戴西南

仿製藥是指擁有專利的藥品在其專利保護期結束之後,其他製藥企業仿製生產的具有相同療效的藥品,但均價只有專利藥的20%-40%,甚至有個別品種相差10倍以上

琳琅滿目的印度仿製藥

但是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FDA)有規定,只有在活性成分、給藥途徑、劑型劑量、使用條件和生物等效性上都和原研藥一致,才是合格的仿製藥。

1.仿製藥質量和藥效有差距

印度生產的通過各種國際認證的藥品非常多,並且有135個獲得美國食品和藥品管理局認證的藥廠,是美國境外擁有最多FDA認證藥廠的國家,並且有650家印度製藥企業獲得FDA准許可以向美國出口藥品和有關原材料,印度仿製藥都是嚴格按照FDA標準,並且是直接仿製原研藥生產的仿製藥。

可是在中國,可以出口美國的中國企業只有300家,並且一些仿製藥企業選用了已有的國產仿製藥進行仿製,使得仿製出來的藥品藥效更差。

2.印度政府大力扶持仿製藥

印度藥企都有國家政府法律保護,印度政府為了降低藥價,能順利製造仿製藥,只支持1995年後的藥品專利,不支持現有藥物混合或者衍生藥物申請專利,這是為了避免一些藥企通過略微調整藥物來延長專利保護期限,諾華的格列衛就面臨類似的問題。

格列衛(左:諾華公司生產 右:印度仿製藥)

而在國內,格列衛是有專利保護的,所以國內所有的製藥企業都不能生產格列衛的仿製藥,所以可進行仿製的仿製藥品種就會少了很多。

3.專利強制許可的使用

反觀國內,《專利法》頒佈至今30年,也有類似於印度的“專利強制許可”制度,但卻未曾實施過一例“專利強制許可”。

看到這裡,印度的仿製藥產業為什麼能這麼發達的問題也就迎刃而解了,仿製藥品質量達標,價格又低廉,並且有政府法律保駕護航,只要不犯什麼錯,印度的仿製藥霸主地位是毫無疑問的了。而國內製藥行業也早在2015年就已經開始整頓了,但是整頓不能依靠一陣風或者疾風暴雨似的改革,而是要制定長久的、連貫的、科學規範的管理制度與規範,如此方是正道。


金十數據

《我不是藥神》自點映以來便迅速發展成為爆款,裡面講述了很多白血病患者因為難以承擔國內進口藥“格列寧”的高昂藥價,而只能購買價格低廉的印度仿製藥來續命。因此很多人都有疑問,為什麼印度能生產仿製藥而我國不能呢?其實原因很簡單,因為我國對知識產權的保護比印度早了十多年。

世界貿易組織(WTO)有一項協議叫做《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trips協議),其大致意思就是要加強對知識產權的保護,而藥品作為專利的一種自然受到該協議的保護。一般來說,

要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就必須簽署trips協議,並根據協議要求對他國和本國的知識產權提供保護。

我國在上世紀長期實行計劃經濟體制,因此申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遇上重重阻礙。為了成功入世,我國對國內法律幾經修改,在1993年生效的專利法中刪除了對藥品不授予專利權的規定。可以這樣說,早在入世以前,我國法律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就已經達到了國際標準。

得益於法律體系的完善,我國於2001年正式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並簽署了《trips 協議》。 因此,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和《trips協議》,格列寧作為藥品專利是受到保護的,所以我國不能隨便仿製。另外,該藥品價格高昂是因為其中包含了研發費用等成本,而不是某些藥廠坐地起價。

而印度則不一樣,他們雖然於1995年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簽署WTO《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TRIPS)》,但卻利用發展中國家的身份得到了10年的過渡期,在這10年裡可以不對知識產權進行保護。由於沒有專利保護,本國藥企可以低成本仿製歐美高價原研藥,藥價便宜上百倍,很快成為“第三世界藥房”。因此,印度能夠仿製出更加便宜的“格列寧”。

當然,現在印度的十年過渡期已經結束了,他們再也不能隨便仿製藥品了。


冰焰

首先講一下答案,下面再來詳細解說一下:

1、發達國家、各大製藥企業,對印度的仿製藥,經常提出批評,並且長期處於打過官司狀態,印度政府為了“捍衛本國的仿製藥業”,以法律的形式與西方製藥巨頭抗衡。

2、因為印度政府想盡辦法鑽空子,堅定不移的站在國內仿製藥企陣營;中國嚴格遵從專利保護(聽起來有點諷刺,但是對於藥物,我們國家要求就是這樣的。),還有就是國內仿製藥形式太複雜了,涉及到很多部門的利益。

什麼是仿製藥?

仿製藥是指與商品名藥在劑量、安全性和效力(strength)(不管如何服用)、質量、作用(performance)以及適應症(intended use)上相同的一種仿製品(copy)。

我的理解,仿製藥就是藥品專利期過期後,對藥物進行工藝上的仿製的藥物,在劑量、安全性、效力、作用、質量以及適應症上完全相同,但是價格只有原研藥的10~40%。

印度“仿製藥”就要提到一個人——

巴伊·莫漢·辛格,和他的“蘭博西實驗室公司”(簡稱“蘭博西”)。該公司最早仿製過瑞士羅氏公司的一種鎮靜劑“苯甲二氮”,又仿製了全球製藥業老大輝瑞公司的專利產品“立普妥”。就是這樣蘭博西帶來鉅額利潤,奠定了他仿製藥物巨頭的地位,從此之後印度政府就嚐到了仿製藥的甜頭,一發不可收拾。

1970年印度《專利法》,允許印度製藥公司仿製生產任意一種藥品,只要生產工藝上和其他藥廠專利註冊的生產工藝有區別就行,這樣仿製藥就在印度氾濫。

正常來說,一款藥物從研發到美國FDA審批上市,至少8年的時間,這其中還有不少藥物“胎死腹中”,無法上市。但是,在印度只需要僅3個月,就能在印度市場上看到其仿製藥。

1995年,印度加入WTO,修改了《專利法》,授予了藥品“產品專利”。雖然看起來與“國際接軌”,但是印度政府想了個新辦法:藥品的“專利強制許可制度”。印度專利局可以通過簽發“強制許可”,允許藥企生產仿製藥。

仿製藥的好處

由於沒有藥品專利保護,印度藥品價格為全球最低。對於不幸罹患癌症等花費巨大、極難治癒的重大疾病的窮人而言,意義重大。如果一味強調創新藥的專利,勢必會間接造成“殺死窮人”的局面。

據印度政府統計,2008~2009年,印度藥品及製藥工業服務出口總值達83億美元。FDA已准許650家印度製藥企業向美國出口藥品和有關原材料,而允許出口美國的中國企業只有300家。

仿製藥的壞處

製藥公司研發新藥,需要鉅額資金的支持,所有對於專利的保護,可以增加製藥公司研究新藥的動力。一個邏輯上的矛盾之處在於,仿製藥可使得更多的窮人獲得救助,但對製藥巨頭產生的衝擊如果足夠大,則會影響創新藥的研發和生產,其中的壞影響又會反過來作用到窮人身上。

我國的仿製藥

國際專利法允許一國在特殊情況下實行專利強制許可,對這種藥品進行仿製。所有我國也是允許生產仿製藥物的。但是中國仿製藥和印度相比無論是在規模還是質量上,都有著極大的差距。

我國頒佈的:《涉及公共健康問題的專利實施強制許可辦法》(2005年),和200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的相關條款修改。《專利法》第六章具體的實施細則也已生效。但我國的仿製藥還是不太興旺,主要還是社會這太複雜了,涉及到很多部門的利益。


藥藥切克鬧

中國和印度的醫藥市場在過去十年中一直在經歷如此迅速的增長,被公認為是全球最具活力的兩個新興市場。因此,他們吸引了世界各地的許多製藥公司。

同樣,這兩個國家的製藥業近年來也經歷了快速的發展。當地公司的技術能力,生產技能和監管知識也相應地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並達到了全球公司的可接受水平。與發達國家相比,這些特點加上其服務和/或產品的成本仍然較低,這使得這兩個國家成為全球製藥公司採購原材料,成品或外包製造業的主要選擇。

但是,儘管中國與印度存在一些相似之處,但兩國在製藥領域的差異仍然較大。每個國家的優勢和劣勢以及對某些採購/外包項目的利弊成為關鍵的區別。然而,許多采購/外包公司仍然不清楚這些差異。

我們最近對中國和印度的製藥業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和分析。我們的研究集中在每個國家的200家大型製藥公司的成長和發展歷史。研究揭示了一些有趣的結果,如在能力,能力,市場規模,成本結構,優勢和缺點方面的異同。研究還表明了未來的發展潛力,以及這兩個國家跨國公司的戰略。本文總結了我們的結果。

中印醫藥產業綜合比較

中印在很多方面非常相似。這兩個國家都位於亞洲,人口相似,都屬於經濟快速增長的新興市場國家。這兩個國家對於很多行業的大多數工人來說工資也很低。

不過,這兩個國家也有很大的差別。例如,總的來說,中國的工業基礎設施比印度要好,因為中國政府在過去二十年中投入了巨大的努力和投資。中國的物流服務也比印度更好,更便宜。這些優勢使得中國對尋找一個做生意相對容易的國家的外國公司具有吸引力。

不過,印度也有其優勢。信息技術(IT)基礎設施比中國有更好的基礎設施,這在IT技術在數據管理,生物信息學和臨床試驗中發揮重要作用方面具有重要意義。大多數印度公司的經營理念和經營文化比西方傳統更接近西方傳統。這使得印度公司更容易與西方合作伙伴進行談判並達成商業交易。

進一步分析,中國在生物學,分子生物學等生命科學相關領域的教育體系有所改善,總的來說,中國的生物技術產業比印度更好。但是,印度比中國早就注意推動製藥業了。這直接導致了印度製藥業比中國更強大。例如,印度目前擁有相當數量的關鍵人物,其能力足以在國際市場上全面競爭; 而到目前為止,中國製藥企業還沒有達到同樣的水平,甚至還沒有接近。

目前,在全球製藥企業中,中國和印度在所有新興國家中,成本與產品/服務質量的比例最高。然而,印度製藥業目前的勞動力和原材料成本一般比中國高出25%至30%。這一事實使中國在採購散裝材料或外包長期大型製造項目時比製藥公司更有吸引力。

比較中國和印度的API製造業

與中國同行不同,大多數印度製藥公司從簡單的劑型開始,然後逐漸轉向新型和/或複雜的藥物輸送系統,後來決定擴大其業務範圍,包括原料藥。這種發展模式通常被稱為逆向工程。這種發展模式在很大程度上導致了印度原料藥的短缺。目前,印度製藥行業所需的原料藥只有70%左右是國內生產的。其餘的從其他國家進口,大部分來自中國。因此,許多印度製藥公司已經從中國採購API多年。

與印度同行相比,在全球醫藥製造業中,中國已被公認為世界最大的原料藥生產商。例如,在全球市場上的大約2000個API中,中國可以接近1600個。相比之下,印度製藥行業目前能夠製造大約400個API。但目前大部分中國API製造商仍然沒有足夠好的技術或研發能力。他們大多隻從事低技術製造。

原料藥也是所有在海外銷售的中國製藥相關產品中最大的一類產品。中國目前有大約1000家API生產商在國際市場上銷售他們的產品。中國製造的原料藥在2011年的出口額達到了22億美元,約佔所有中國製造相關產品出口總值的49%。從2005年到2011年,這家中國製藥行業成功保持了13%左右的複合年增長率。相比之下,印度在海外銷售的原料藥目前的出口值僅為6.7億美元。從2007年到2011年,這家印度製藥行業成功保持了約15%的複合年增長率。

目前,約有150家中國原料藥生產企業向國際監管機構註冊了多種原料藥,其中約30家擁有經受監管國家cGMP認證的原料藥生產設施。相比之下,共有120多家印度藥廠通過了FDA的cGMP檢查。印度800多個製造單位也符合世衛組織的標準。

藥物製劑與製劑的比較

多年來,中國在全球市場上以營銷原料藥聞名於世,但對於其中任何一種製劑藥都沒有得到認可。雖然大量的中國公司也生產劑型,但是目前只有少數中國公司能夠在規範的市場上銷售有限數量的成品。這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中國製藥在國際市場上的低端地位和全球藥品供應的長期價值鏈。

中國製藥業總共可以生產60多種劑型,總共約5000種藥物。在所有劑型中,注射用粉劑是最大的組,其次是口服固體。相比之下,印度目前能夠製造幾乎所有類型的藥物,共有6萬多種藥物。許多印度公司甚至已經獲得難以製造形式(包括注射劑和軟凝膠)的製劑和製造能力。吸引了他們的制定能力,一些大型製藥公司已經與印度公司合作仿製藥品的開發或授予銷售權。

目前,越來越多的中國製藥公司正在積極改進生產設施,並希望獲得受管制國家的認證。與中國同行相比,更多的印度製藥公司擁有大型生產設備,已經通過了監管國家的認證。

目前,中國市場已經在170多個國家和地區銷售完成了藥品。但是最大的市場仍然是發展中國家。目前製劑的出口總值僅略高於2美元。中國製成品在發達國家的銷售約佔40%,大部分由跨國製藥公司的中國部門銷售。相比之下,目前印度成品藥物的出口總值約為11億美元。大約有一半的印度製成品藥品在規管良好的市場上銷售,大部分是由印度公司自己進行銷售的。

哪裡來源或什麼外包

印度在全球醫藥製造業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在尋求合作伙伴進行合作開發和/或聯合合作時,其在製劑開發,成品藥製造和產品市場營銷方面的公認的能力使其成為全球製藥公司的可靠來源。

中國目前的優勢在於其更好的工業基礎設施,大規模的原材料製造能力以及相對較低的勞動力和材料成本。印度目前的優勢包括其在工藝開發,藥物製劑,劑型製造和市場管理方面更強大的能力。

因此,可以得出結論,目前印度公司是製劑開發,製造和銷售劑型藥物的較好選擇。相比之下,中國企業更適合上游工作,如先進的製藥中間體和原料藥的合同製造(和採購)。而且,中國公司的收費比同類服務/產品的印度同行少,從而提供更好的成本降低收益。

另一方面,根據我們的研究結果顯示,儘管中國和印度目前是全球製藥業的溫床,但它們的作用仍遠不如發達國家,特別是在高端領域如特殊配方技術以及仍然受專利保護的原料藥和成品藥的生產。這種情況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這兩個國家在醫藥行業低R&D投入的內在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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