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行鄉里 欺壓百姓 26人獲刑!我省宣判5起惡勢力犯罪案件

我省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審結的5起26人惡勢力犯罪案件,分別在哈爾濱市道里區、松北區、呼蘭區和巴彥縣人民法院依法同步公開宣判。

據悉,涉惡的26名被告人均為橫行鄉里、欺壓百姓的“村霸”和在商貿集市、旅遊景區、交通運輸行業欺行霸市的“市霸”“行霸”。

經法院審理,涉案26名被告人分獲二年至八年不等有期徒刑。

橫行鄉里 欺壓百姓 26人獲刑!我省宣判5起惡勢力犯罪案件

庭審現場

搶佔市場攤位 致多人受傷

6被告人被判三年至五年

哈市道里區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呂建軍經營的市場管理公司受哈市道里區群力街道辦事處委託負責管理該區燕山路市場攤位。2016年11月,群力街道辦事處取消了與呂建軍經營公司的委託關係。

為開辦市場並爭奪市場攤位,從2017年4月起,呂建軍糾集周志國、顧旭、錢志剛、於登濱、郗金海等5名被告人,形成惡勢力,多次持棍棒、管制刀具等兇器在哈市道里區民生尚都農貿市場等地,實施追逐、攔截、辱罵、恐嚇和隨意毆打他人等行為,致多人受傷,擾亂社會治安秩序,嚴重影響人民群眾安全感。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呂建軍糾集周志國、顧旭等5名被告人,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區域內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以尋釁滋事罪分別判處6名被告人三年至五年不等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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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現場

橫行鄉里 欺壓百姓

仨“村霸”被判三年至七年

哈市呼蘭區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李華明系呼蘭區沈家街道羅斌村村民,從2016年12月起,李華明糾集被告人張新通、白春景等人,形成惡勢力,在哈市呼蘭區沈家街道地區多次實施威脅、恐嚇、毆打他人,毀壞他人財物等行為,強行承包、低價強佔、強行耕種他人耕地,強拿硬要、任意毀損他人財物,橫行鄉里,欺壓百姓,嚴重破壞當地社會秩序。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李華明、張新通、白春景隨意毆打他人、任意毀壞他人財物,情節惡劣,以尋釁滋事罪分別判處3名被告人三年至七年不等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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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現場

為了冰雪項目經營權 持刀追逐

13名“尋釁滋事人”獲刑二年至七年

哈市松北區法院審理查明,2017年12月,被告人榮華林與高連旭、佟鑫等人在未經相關部門審批的情況下在哈市松北區松花江冰面上經營冰雪娛樂項目,形成惡勢力。

為爭搶客源,榮華林糾集高連旭等3人對同為未經審批經營冰雪娛樂項目的王海濤採取持刀追逐、駕車圍堵經營場地等方式阻礙其經營。榮華林與高連旭合作關係破裂後,二人分別糾集田正軍、楊向陽、高帥、焦宗超和陳立國、雷振雨、朱鐵亮、徐澤天、張明明、張帥帥、佟鑫等11名被告人相互毆鬥,並辱罵、驅趕遊客,嚴重擾亂公共秩序。

橫行鄉里 欺壓百姓 26人獲刑!我省宣判5起惡勢力犯罪案件

網絡配圖

法院審理認為,榮華林等5名被告人,高連旭等8名被告人為排擠競爭對手,爭搶客源,在公共場所毆打、辱罵、追逐他人,嚴重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以尋釁滋事罪分別判處榮華林等5名被告人二年至五年不等有期徒刑,以尋釁滋事罪分別判處高連旭等8名被告人二年至七年不等有期徒刑。

防人拉客 攔截恐嚇出租和私家車

4名“客運線路經營者”被判四年至八年

巴彥縣法院審理查明,2017年7月至12月間,哈爾濱凱旋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經營者安凱(在逃)取得哈市至巴彥縣鎮東鄉韋家崗客運線路經營權後,安凱和被告人夏立穎為防止出租車司機、拼車司機拉走客源,組織並指揮被告人宮凌眾、丁洪福、路遙等人,形成惡勢力,對巴彥鎮東鄉村附近的客運線路進行看守,多次肆意對過往的出租車和私家車進行盤查、打砸,對司機進行辱罵、恐嚇、毆打,形成惡勢力犯罪集團,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影響。

法院認為,被告人夏立穎多次糾集被告人宮凌眾、丁洪福、路遙等3人隨意毆打、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以尋釁滋事罪分別判處4名被告人四年至八年不等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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