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评审:把“人情”和“小圈子”晒在阳光下

“《意见》是到目前为止,针对科技评价改革规格最高、内容最全面、工作部署最系统的指导性文件。”

7月5日,科技部介绍《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简称《意见》)有关情况,科技部政策法规与监督司司长贺德方连用3个“最”评价《意见》的出台。他说,《意见》首次对科研机构绩效评价做出系统部署,并针对科研人员在项目指南、评审过程、人才评价标准等方面反映突出的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和含金量的改革措施。

项目评审:把“人情”和“小圈子”晒在阳光下

长期以来,科研人员为项目申报的繁琐而头疼,被“人情评审”所困扰。对此,《意见》强调,完善项目指南编制和发布机制,提高项目评审质量和效率,要实行“阳光下的评审”等,形成了覆盖项目评审全流程各关键环节的制度规范。

“按照项目分类评价管理的要求,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评审工作坚持每位专家独立对每个项目评价,包括投票(定性评价)和评分(定量评价),评审结果排序明确按照建议立项的得票率进行排序,如果得票率相同,再按照平均分排序。”科技部资源配置与管理司副司长解鑫说,这种做法避免单一依靠评分、少数专家恶意打分操纵评审结果的可能。

以往,科研项目申报者都要提交详尽的申报材料,准备工作量大且耗时长,一番折腾下来苦不堪言,但往往只有少数申报者得以立项。

关于提高项目评审质量和效率方面,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推行“预申报+正式申报”的方式,申报者前期只需提交3000字左右的“简版”,进入下一轮正式申报后再准备正式申报书,极大减轻了科研人员的申报工作负担。

解鑫表示,下一步,将项目执行关键节点的评估意见作为后续实施、经费安排动态调整的重要依据,验收评价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避免“专家到场说好话,干好干坏一个样”的情形。

《意见》指出,国家自然科学奖三大奖实行按等级标准提名、独立评审表决的机制,并明确一等奖评审落选项目不再降格参评二等奖。

针对人才“帽子叠加”、标准“一刀切”等突出问题,《意见》提出了统筹人才计划、科学设立指标、正确使用评价结果等改革举措。其中,备受科研人员好评的,当属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

《意见》明确,“十三五”期间,基本形成适应创新驱动发展要求、符合科技创新规律、突出质量贡献绩效导向的分类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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