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達州市紀委監委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1、達州市渠縣職業中專學校黨委書記、校長王善春虛列開支套取財政資金用於公務接待問題。

2013年至2017年,王善春先後三次安排他人虛列開支套取財政資金,用於公務接待開支。2011年11月至今,王善春違規將一臺新購置的實訓教學車輛作為公務用車使用,並多次公車私用。2018年5月,王善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原達州市交通發展總公司黨支部書記、總經理胡賓違規借用小汽車並長期不整改問題。

2009年11月,經胡賓安排,原達州市交通發展總公司向市公路工程試驗檢測中心借用豐田越野車一輛。原市交通發展總公司在市交通運輸局多次開展公務用車清理整治的情況下,一直未將違規借用車輛的情況上報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也未按規定退回該車輛。2018年5月,胡賓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達州市農業環境保護監測站原黨支部書記、站長李紅霞,原副站長李仁見違規發放津補貼、公款旅遊問題。

2013年至2017年,市農環站私設“小金庫”套取資金,用於向單位職工違規發放津補貼。2016年7月、2017年4月、2017年7月,李紅霞等人利用公務出差和業務培訓機會公款旅遊。2015年7月,李仁見等人利用公務出差機會公款旅遊。2018年5月李紅霞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李仁見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款已上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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