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达州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达州市渠县职业中专学校党委书记、校长王善春虚列开支套取财政资金用于公务接待问题。

2013年至2017年,王善春先后三次安排他人虚列开支套取财政资金,用于公务接待开支。2011年11月至今,王善春违规将一台新购置的实训教学车辆作为公务用车使用,并多次公车私用。2018年5月,王善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原达州市交通发展总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胡宾违规借用小汽车并长期不整改问题。

2009年11月,经胡宾安排,原达州市交通发展总公司向市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中心借用丰田越野车一辆。原市交通发展总公司在市交通运输局多次开展公务用车清理整治的情况下,一直未将违规借用车辆的情况上报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也未按规定退回该车辆。2018年5月,胡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达州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原党支部书记、站长李红霞,原副站长李仁见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旅游问题。

2013年至2017年,市农环站私设“小金库”套取资金,用于向单位职工违规发放津补贴。2016年7月、2017年4月、2017年7月,李红霞等人利用公务出差和业务培训机会公款旅游。2015年7月,李仁见等人利用公务出差机会公款旅游。2018年5月李红霞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李仁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上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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