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編制會逐漸減少,近兩年多時間減少力度最大,而後有一段平穩過渡期。
根據2017年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實施方案:
一、行政類職能的事業單位事業編制會向機關靠攏,如果有足夠的行政編制進行置換,這部分事業編制會減少,如果該地行政編制短缺,這部分事業編制會暫時保留,維持原狀。
三、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全面轉企,這部分事業編制全部收回,以補其它事業單位編制不足,剩餘部分取消。

四、自收自支類事業編制全部撤銷,時限是2020年事業單位改革結束之前。部分省分,尤其是內地,這部分事業編制2014年開始已經全部取消。
五、自定事業編制全部取消。國家不允許各地私自增加編制類型,這類事業編制是違規的,是首先取消的對象。
2018年新一輪機構改革,國家要求各地撤銷事業編制在20%以上,以確保節約政府運營成本,建立公平公正的市場競爭環境。所以事業編制從現在開始到2019年3月前,再到2020年底,全經歷兩個大幅度撤銷裁減的階段。2020年後全有一段相對平穩的時期。
事業單位目前雖然面臨各種考核,但是從國家政策上可以看出,事業單位的地位會越來越穩定,而且待遇會越來越好,這點是不用質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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