號牌藏在駕駛座下 被交警發現記12分罰款100元

号牌藏在驾驶座下 被交警发现记12分罚款100元

7月4日,水城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在百日攻堅期間強化路面管控力度,嚴查嚴管車輛,查獲一起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交通違法行為。

号牌藏在驾驶座下 被交警发现记12分罚款100元

當日,水城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三中隊執勤民警、協勤在水小路4公里200米處(小地名:石板河)開展麵包車、摩托車專項整治行動。11時52分,一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小型轎車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民警立即上前示意該車靠邊配合檢查,檢查後發現該車並未臨時號牌,面對民警的詢問,駕駛員王某稱自己還未取得機動車號牌,臨時號牌被風吹掉了。

多年的執勤經驗告訴民警並沒有這麼簡單,在仔細檢查對車輛進行檢查後,果然在其駕駛座下發現號牌為貴BH**33的牌照。隨後,民警當場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對駕駛員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處以記12分罰款100元的處罰,並扣留其機動車。

交警提醒各位駕駛員:未懸掛或者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包括臨時號牌)、故意遮擋汙損號牌等違法行為,處罰12分,直接扣駕照,新車必須粘貼臨時號牌,一張放置在前擋風玻璃處,一張粘貼於後車窗,否則也會被記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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