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开始,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选择长汀等3个县作为试点,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应用工作。
这是在2017年福建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所有县(市、区)全覆盖的基础上开展的。
拟通过试点引导,搭建交流共享平台,打造监测结果应用示范,以点带面,共同探索结果应用的新模式,推动全省各县(市、区)用好监测结果报告,做好改进提升工作。
![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应用,这三个县开始试点……](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试点县名单
龙岩市长汀县
南平市政和县
南平市光泽县
试点内容
1.统筹安排专家,通过解读报告和进校调研,分析试点县存在问题的原因。
2.试点县在省、市的指导、支持下,针对存在问题,拟定整改方案,并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完成整改事项。
3.试点县组织相关人员对整改落实情况开展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
4.组织专家对试点县整改提升情况进行评估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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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安排
试点期限一年, 2018年7月至2019年7月。
☑2018年7月中下旬:组织省级专家指导试点县读懂报告;
☑8月底前:试点县初拟整改方案;
☑9月份:组织省级专家进驻试点县开展调研;试点县确定整改方案;
☑2019年3月底前:试点县完成整改提升工作,并组织自查,形成整改提升阶段性自查报告;
☑2019年4月份,召开试点工作现场会,探讨监测结果应用情况;
☑2019年7月底前:组织专家对试点县整改提升情况进行评估验收。
工作要求
1.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和省教研室(监测办)组织专门人员不定期深入试点县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给试点县提供必要的工作指导和支持,保证试点县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试点县所在的设区市教育局要重视支持试点工作,组织教育教研有关部门加强市县联动,整合市域内外教育资源,指导、分析试点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推动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应用。
3.试点县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项工作。抽调具有教育教研经验与评价相关知识的专业人员(2-3人),协同做好该项工作的整改、提升和落实,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4.该项工作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牵头,省教研室(监测办)具体负责,各有关设区市密切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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