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 意 思” 乃 至 高 評 價
自 認 為 是 個 有 意 思 的 人
因 此 覺 得 世 間 並 沒 有 無 趣 之 人
也 沒 有 無 趣 之 地,更 沒 有 無 趣 之 事
【本篇文章共個2115字,閱讀大約需要5分鐘】
一個人的行走範圍跟他的世界,壓根沒什麼關係。有人坐在自己家裡,卻充滿了對世界的好奇,不停地探索著世界乃至整個宇宙,他擁有的是廣闊天地;也有人走遍世界,卻依然沒有廣闊的價值觀,他的世界仍舊狹小得可憐。
環遊世界與關心這個世界是兩碼事。旅行增加的只是見聞,而非見識。一個無聊的人,並不會在旅行中就突然對自身以外的其他生活感興趣了;一個本身對生活充滿好奇的人,即使久在一地也會不斷有新的領悟。
其實,大多數人智商的差距幾乎可以忽略不計,人和人之間的巨大差異存在於認知。你是什麼樣的人,決定了你怎麼看待這個世界;反過來,這個你認為的世界又進一步塑造了你成為什麼樣的人。旅行確實可以成為一種超越原有認知的手段,但遺憾的是,並非對所有人都管用。畢竟有人只把環遊世界當消費,而非嗜好。
喜歡看戲的都可以自稱“戲迷”;可自己會唱,而且唱得相當不錯的,才稱得上“票友”。一個買LV包、穿Chanel套裝、系愛馬仕絲巾的奢侈品消費者與參觀LV博物館、讀Chanel傳記、看愛馬仕藝術展的時尚藝術嗜好者完全是兩種人。旅遊與旅行如同喝水與飲茶,喝水是功利的,因為渴;而飲茶是嗜好。旅遊kol、旅遊網紅不叫旅行kol、旅行網紅,旅行家也不叫旅遊家。
曾經有一段時間,我在不同的圈子混的時候都感到自卑。在旅遊網紅圈子裡,以自己沒能坐擁百萬殭屍粉而自卑;在真正的旅行家圈子裡,以自己的另一個身份而自卑。在兩個圈子裡,同時存在的自卑是自己去過的國家數量太少。曾經參加一個傳媒公司為某旅遊局辦的活動,主辦方問我想在我的海報上放什麼頭銜,我說“旅行作家”吧。海報出來後,我發現主辦方還自作聰明地擅自加上了“行走30國”在“旅行作家”前,而其他旅遊網紅的頭銜也都含有“行走50國”或“旅行90國”之類的字眼,彷彿走的國家少了就等於丟人顯眼一樣。
旅行之於我,是嗜好,而非消費。因為我想要的是體驗,而非享受。在一個地方發現一些鮮活的人和事、體驗一些新鮮刺激的極限運動,比掰著手指頭計較自己去過多少個國家有意思多了。
至於去過多少個國家,那不過是個數字而已,根本沒有意義。如果你去過莫斯科、第比利斯、塔林、里加、基希訥烏、巴庫、塔什干、比什凱克、杜尚別、阿什哈巴德、阿斯塔納、埃裡溫、維爾紐斯、基輔、明斯克等城市,1991年以前你只能說我去過蘇聯,但是前蘇聯解體以後,你就可以揚眉吐氣地告訴別人你去過15個國家呢!孔老夫子的周遊列國,在兩千多年以前,那是浩浩蕩蕩走過了不下10個國家,而以如今的行政區域劃分看來,不過是在山東和河南兩省裡面晃悠而已。早晚有一天,連“國家”這個概念也會成為歷史,去過多少個國家有什麼意義呢?如果你不是個有趣的人卻非常想表現得自己是個有趣的人,那麼用數字來堆砌自己去過多少國,確實是個簡單粗暴而且短時間內很有效的辦法。就像一個沒有魅力的人,相親的時候除了說自己有幾套房幾輛車以外,絞盡腦汁也想不出其他可以展示的東西。
記得曾經有人發起過關於旅行到底應不應該有意義的討論。消費旅遊的人不過是把別人朋友圈裡的照片,變成自己朋友圈裡的而已,他們對於旅行並不想深究,正如他們也並不想深究自己的生活一樣。一個連生活都不想深究的人,難道還指望他能深究旅行麼?如果把人生和旅行當做比較和炫耀,那當然,它們並不需要什麼意義。
旅行是人類的一種發明,將人類發明出來的東西反過來定義人類自己,那不是很可笑嗎?如果看別人都是通過物質來判斷(物質指的不只是穿什麼牌子的衣服、拿什麼牌子的包、開多少萬的車、住什麼檔次的房子之類的有形物質,也包括讀什麼書、學歷、出身之類的無形物質,它們不過是人類創造出來用於服務我們自己的),那始終不是在看人的本身。那些本質的東西是這些物質無法定義的。那個“人的本質”到底應該叫什麼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你知道我說的是什麼,因為它是人類共有的。
旅行教會我最重要的一件事是:旅行根本不重要,生活才應是我的最愛。旅行也不過是我熱愛生活的千萬種方式中的一種而已。
畢竟,你可以不去旅行,但你無法不去生活。
那些正在認真生活的人都是鮮活非凡的。
劉笑嘉
環球旅行家,暢銷書作家
“全世界給我勇氣”公益活動發起人
患多動症久未治癒
惡朝九晚五,好東跑西顛
最近的一份工作是旅行
閱讀更多 劉笑嘉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