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扶貧政策解讀系列(五):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資助政策

教育扶贫政策解读系列(五):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政策

教育扶贫政策解读系列(五):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政策

第一條 凡參加全國普通高等院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招生統一考試並被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河北籍學生,均可在戶籍所在地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第二條 申請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和家庭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國;

3、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4、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校在讀學生(含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生)。

5、學生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和家庭居住地均在本區;經區教體局同意,跨縣就讀的學生也可在原籍辦理。

(二)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家庭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無不良信用記錄;

2、家庭經濟困難,全部收入不足以支付學生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符合下列特徵之一:

(1)農村特困戶和城鎮低保戶;

(2)孤兒及殘疾人家庭;

(3)遭受天災人禍,造成重大損失,無力負擔學生費用;

(4)家庭成員患有重大疾病;

(5)家庭主要收入創造者因故喪失勞動能力;

(6)無穩定收入的單親家庭;

(7)老、少、邊、窮及偏遠農村的貧困家庭;

(8)父母雙方或一方失業的家庭;

(9)其他貧困家庭。

第三條 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最高限額為每生每學年6000元,主要用於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

第四條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採用信用貸款方式。

第五條 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全日制本科學制加10年確定,最長不超過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餘學習年限加10年確定。學制超過4年或繼續攻讀研究生學位、第二學士學位的,相應縮短學生畢業後的還貸期限,在就讀期間由財政繼續貼息。除非特殊情況,原則上不展期。

第六條 貸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執行,不上浮。

第七條 貸款利息按年計收,借款學生在校期間利息由財政全額貼息,畢業後利息由借款人自付。學生在校期間和畢業後2年為寬限期,寬限期滿,開始還本,按借款合同約定分期償還貸款本金,借款期末全部還清。鼓勵提前還款,除應付本息外,提前還款不加收任何費用。對超過合同約定期限不能按期規還的貸款本息,縣級聯社按規定計收罰息。

第八條 貸款申請。借款人填寫統一的貸款申請表,向縣級聯社提出借款申請,同時提供以下材料:

(一)借款人合法有效身份證明及其複印件;

(二)戶籍所在地的詳細地址、聯繫方式;

(三)所在城市街道(農村鄉鎮)民政部門出具的經濟困難證明;

(四)學籍證明:新生憑大學錄取通知書及其複印件;在校生憑《學生證》及所在高校出具的未在高校獲得國家助學貸款和勵志獎學金的證明;

(五)就讀高校出具的學費、住宿費證明及開戶行賬戶名稱及賬號;

(六)縣級聯社要求的其他相關資料。

第九條 貸款審批。縣級聯社對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應在十五個工作日內審批完畢,並將審批結果通知申請人。

第十條 合同簽訂。申請人接到同意貸款通知後,申請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應及時與縣級聯社簽訂生源地信用助學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借款學生和家長持一份,縣級聯社持一份,縣級資助中心持有一份。

第十一條 貸款發放。貸款實行按年申請,按年發放。為保證貸款專款專用,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由縣級聯社直接劃入學生就讀高校指定賬戶。

第十二條 借款學生攜帶“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校回執單”到學校報到,由學校按照要求填寫回執並蓋章,借款學生須在規定期限前將回執寄回縣級聯社。

第十三條 貸款終止。當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縣級聯社有權決定終止貸款,並提前收回貸款:

(一)未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的;

(二)學生中途退學、被開除、失蹤、死亡者;

(三)學生出國(境)留學或定居者;

(四)出現其他不符合貸款申請條件的。

第十四條 貸款學生在校期間所發生的貸款利息實行財政全額貼息。考入中央高校的學生和考入省外地方高校就讀學生,其貸款利息全部由中央財政承擔;在省屬高校就讀的,其貸款利息由省財政承擔;在市屬高校就讀的,其戶籍在擴權縣(市)的貸款利息由省財政承擔,其餘由戶籍所在地市級財政承擔。

縣級聯社於每年度結息日(12月20日)前30個工作日將預結息情況報送縣級資助中心,縣級資助中心逐級上報省資助中心,省資助中心彙總後報省聯社審核確認。省聯社確認後,省資助中心向主管部門提出貼息申請。中央財政負擔的貼息

第十五條 借款學生畢業後的貸款利息由借款人自付,其計息期自借款人取得畢業證書當年9月1日(含1日)起,當借款學生在校就讀期間發生退學、開除、死亡、失蹤等情況時,自辦理有關手續之日的下月1日(含1日)起由借款人自付利息。

第十六條 學生畢業後貸款進入還款期,縣級資助中心按照借款合同的約定於貸款本息到期日前與縣級聯社核對借款學生名單、貸款金額、期限、利率等信息,由縣級聯社計息還本付息金額,由縣級聯社和縣級資助中心分別提前通知借款人。

截止目前 ,我區已經建立起涵蓋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高中教育、中職教育到高等教育的比完善的資助體系,除上述政策外,還實施了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學項目,資助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從家庭所在地到被錄取院校之間的交通及入學後短期的生活費用等等一系列資助政策,通過“免、助、補、貸”等多種形式,確保國家的資助政策不折不扣落定實處,保障每個學段的貧困學生都能順利完成學業。

教育扶贫政策解读系列(五):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政策

審核:李傑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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