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深圳:率先加大改革力度 打造一流營商環境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優化營商環境決策部署,加快打造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國際一流營商環境,近期,國家發改委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初步構建起中國營商環境評價體系,並在全國22個城市開展試評價。

構建中國特色營商環境評價體系、開展營商環境評價是一項開創性工作,參與試評價的城市既是先行者和探索者,更是示範者和促進者,責任重大、任務艱鉅。中國改革報特別推出“中國特色營商環境評價試點城市巡禮”,連續報道試點城市優化營商環境方面的最新進展、典型經驗和成功做法,敬請關注。

率先加大改革力度

打造一流營商環境

深圳以“營商環境改革20條”為統領,打出一套改革組合拳,加快形成服務效率最高、管理最規範、市場最具活力、綜合成本最佳的國際一流營商環境

出臺“營商環境改革20條”

“率先加大營商環境改革力度,是習近平總書記賦予深圳先行先試的光榮使命。”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深圳市委書記王偉中第一時間部署落實營商環境改革工作,開展“營商環境優化行動”。經過近5個月的調研,市政府於2018年1月17日出臺《關於加大營商環境改革力度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從貿易投資環境、產業發展環境、人才發展環境、政務環境、綠色發展環境和法治環境等6個方面,提出20條改革舉措、126個政策點。

吳思康介紹,《若干措施》突出3個特點:一是突出對標國際一流和學習借鑑。著力對標新加坡和香港等發達國家和地區,找差距、補短板,並充分學習借鑑北京、上海、香港的好經驗好做法,儘量做到在他們的基礎上有所創新和提升。比如,針對世界銀行營商環境評價體系中一些政務服務類指標,深圳與國際一流水平還有差距,為此提出了“推動企業開辦、施工許可、稅費繳納、用電報裝、不動產登記、水氣供應等事項實現一網通辦,達到國際一流水準”的舉措。二是突出改革舉措而不是優惠政策。除在營造綜合成本適宜的產業發展環境提出了一些降稅費和支持創新的優惠政策等少數幾處外,其他基本都是改革性措施。比如,為提升貿易和通關便利化程度,提出了推進國際貿易便利化改革和推進通關監管改革17條舉措。通過這些改革,大幅提高海關通關效率,壓縮進出口貨物通關時間1/3以上。又如,為優化產業空間資源配置,提出了加大“工改工”支持力度、推廣“工業上樓”、建設高標準廠房及鼓勵採取先租後讓、產權入股、異地置換、廠房聯建等創新性舉措,有效盤活大量舊工業區等存量用地。三是突出政策的含金量和獲得感。對企業反映較為強烈的包括用地用房難、運營成本高、融資難融資貴、知識產權保護不夠、優質公共服務不足等問題,文件提出了針對性強的改革措施。比如,針對經營成本高的問題,從降低用地用房、用工、用電、物流、稅費等方面的成本綜合施策,全年可為企業減負1300億元以上,其中通過落實輸配電改革等措施,可實現用電成本下降10%。又如,針對知識產權維權舉證難、週期長、成本高、賠償低、效果差的現象,提出制定率先實施懲罰性賠償制度,在提高知識產權損害賠償標準、加大懲罰性賠償力度、合理分配舉證責任等方面先行先試等措施,可有效保護知識產權。

構建高效率政務環境

將優化政務服務作為營商環境改革的“牛鼻子”,在深化商事登記改革上下功夫,在提升行政審批效率上出硬招,在簡化投資審批環節上見實效,努力構建行政效率最高、服務管理最規範、法治體系最完善的政務環境。有關城市競爭力研究機構發佈的“2017十佳高效政府排行榜”中,深圳位居榜首。

以企業註冊便利化為核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深圳作為全國最早開展商事登記改革的城市之一,持續在商事登記方面探索了一系列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做法。去年以來,又相繼推出了諸多創新舉措。比如,在率先實施“先照後證”改革的基礎上,對辦理營業執照後的“經營許可證”實施分類改革,實行商事登記後置審批事項目錄管理,通過採取取消、轉為備案登記、轉移下發、申請人承諾等方式,解決“准入不準營”問題。目前,前置審批事項從69項大幅削減到10項,僅在銀行、證券、保險等商事登記中保留前置審批,減幅達85.5%。從今年5月1日起,率先推出商事主體“多報合一”改革,進一步簡化了商事主體的納稅申報程序。截至4月底,全市累計商事主體318.9萬戶,同比增長13.7%。其中企業185.9萬戶,增長15.5%,個體戶132.9萬戶,增長11.2%,均位居全國各大城市首位。

以政府服務高效化為核心,構建全市統一的智慧政府平臺。將部門孤立的審批服務系統整合到網上統一申辦受理平臺,建設全市統一的身份認證平臺、電子證照庫,建成全市統一的人口、法人、空間地理等公共基礎信息資源庫,打通部門間信息壁壘,促進信息跨區域、跨部門共享,實現“一網辦理”“全城通辦”。截至2018年4月,全市68.3%的行政審批事項(不含使用國家、省垂直系統)實現網上辦、零跑動。

以取消和下放審批事項為核心,開展投資審批改革。堅持取消和下放並舉,建立“備案為主、核准為輔、一網辦理”的投資審批新機制,大幅壓縮審批層級,提高審批效率。目前,全市社會投資項目管理核准審批減少90%、備案項目佔比95%以上。又如,深入推進“強區放權”改革,有效促進各區協調均衡發展。在前期分兩批共下放144項事權的基礎上,2017年10月以來再次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水土保持方案審批、排水審批、消防審批、不跨海(灣)主幹道建設相關審批等36項事權下放至各區(新區),審批層級由4級變為2級,審批時間壓縮2/3。

聚焦痛點降低企業成本

深圳針對企業反映較為突出的高房價、融資難融資貴、用工用電成本高等問題,出臺“降低實體經濟成本28條”,在全面落實中央和省各項減稅降費政策基礎上,著重在用地用房、融資、用工、用電、物流等方面綜合施策,全方位降低企業運營成本,2017年為企業減負1369億元,2018年一季度進一步降低企業負擔309.4億元。採訪中,有關部門列舉了大量實例。

多舉措降低用地用房成本。比如,落實國家房地產調控政策,實施史上最嚴的穩定房價8條措施,出臺“政府指導價”,截至今年4月底,新建商品住宅均價連續19個月下降。籌集建設供應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2017年新開工及籌集8萬套、竣工2.3萬套、供應4.5萬套。又如,創新土地供應制度,推進工業用地長期租賃、先租後讓、租讓結合供應,降低企業初始用地成本;工業用地可在規定期限內按合同約定分期繳納土地出讓價款,重點產業項目可以不計息分期繳交,出讓底價按照評估價的70%確定;多渠道籌建戰略性新興產業用房,租金價格不高於同片區同檔次產業用房市場價的70%。

著力破解融資難融資貴。比如,發揮引導基金、擔保增信、風險補償、貸款貼息等支持政策作用,進一步擴大政策覆蓋範圍。市政府投資引導基金出資設立天使母基金,首期規模50億元,引導社會資本投向天使類項目。擴大中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鼓勵發展動產融資,支持銀行開展特許經營權、政府採購訂單、收費權、知識產權新型融資方式。又如,運用政策性產業資金減輕企業資金壓力,對基礎研究、技術攻關、創新載體進行財政資助,2017年提高企業資金週轉效率5億元、統籌運用財政資金減輕企業資金壓力245億元。

全面降低企業其他成本。從人工、物流、用電、用氣等方面著手,全方位為企業降成本。比如,實施失業保險、工傷保險浮動費率制度,職工生育保險費率由企業職工工資總額的0.5%進一步調降到0.45%,生產經營困難企業可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暫停徵收欠薪保障費,2017年降低企業人工成本120億元。又如,取消5條市內高速公路收費,推動其他市內高速公路政府回購或實施貨運補貼,加大對重點物流企業貸款貼息資助,清理規範港口收費行為,建設智慧口岸,2017年降低企業物流成本3億元。再如,落實輸配電改革措施,取消、降低部分隨電量徵收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利用電力市場直購電降低企業購電成本,解決電力中間層加價收費,2017年降低用電成本15億元。

加強產權保護激發創新活力

鼓勵加大知識產權運用。成立中國(南方)知識產權運營中心,承擔國家知識產權運營公共服務平臺金融創新試點平臺建設任務,探索知識產權金融新產品新服務新模式。推動重點產業專利聯盟建設,截至一季度,專利聯盟累計達17家,引進國內高端知識產權服務機構7家。加快技術轉移機構建設,截至2017年底,技術轉移機構共有69家,其中國家技術轉移示範機構13家,佔廣東省的40%;2017年技術合同成交額555億元,佔廣東省近60%。

實施優惠政策打造人才特區

深圳因人才而興、因人才而盛。深圳堅持以更開放的政策制度引才,更優質的公共服務聚才,更具含金量的激勵機制用才,充分用好人才這個第一資源,為新時代高質量發展提供源源不竭的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撐。截至2017年底,深圳全市各類人才總量已達510萬人,其中專業技術人才148萬人,技能人才326萬人,高層次人才中全職“兩院”院士26人,國家“千人計劃”人才274人。

出臺《人才工作條例》,為引才用才專門立法。2017年11月1日實施的《深圳經濟特區人才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從人才培養、人才引進與流動、人才評價、人才激勵、人才服務與保障等5方面,提出81條人才新政。《條例》向用人主體“放權”,為人才創新“鬆綁”,為人才體制“破壁”,為人才發展裝上法治的“輪子”。即將出臺“鵬城英才計劃”,推出新一輪符合國際慣例、體現深圳特色、更具突破性的人才政策。

實施更具競爭力的激勵政策,為育才成才釋放活性因子。一方面,進一步強化物質獎勵。比如,發佈科技成果轉化獎勵指引,鼓勵用人單位採取股權、分紅等方式激勵科研、經營管理、高技能等人才,賦予科研負責人及其團隊享有科技成果使用權、收益權、處置權。

另一方面,更加註重精神激勵。比如,建立全國首個以“人才”命名的主題公園深圳人才公園;將每年的11月1日設立為“深圳人才日”,建立人才榮譽獎勵、“人才伯樂獎”。在人才的有力支撐下,深圳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由2016年的8037家增長到一季度的1.12萬家,居全國第二。國家省市區的創新載體1688家,新興產業佔GDP比重為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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