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陽市紀委通報7起截留挪用扶貧資金典型案件

新湖南客戶端7月7日訊(通訊員 陳湘林)今年以來,邵陽市紀檢監察機關持續聚焦精準扶貧,嚴肅查處了一批基層幹部截留挪用扶貧資金的違紀案件,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果。為增強警示和震懾作用,現將查處的7起典型案件通報如下。

1.新邵縣巨口鋪鎮新民前村黨支部書記李文明截留退耕還林資金問題。2013年至2016年,李文明在擔任新民前村黨支部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之便,截留佔有村集體林地退耕還林資金3549.9元。2018年2月,李文明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規資金追繳財政。

2.隆回縣高平鎮顏公村黨支部書記李洪冬截留挪用專項補助資金問題。2010年至2016年,李洪冬在擔任原新鮮村黨支部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之便,截留“一事一議”修橋獎補資金、“兩項制度”幫扶資金、自然災害生活補助資金等共計5萬餘元,部分挪用於村集體開支。此外,李洪冬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8年3月,李洪冬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違規資金部分追繳財政及部分退還群眾。

3.綏寧縣關峽苗族鄉茶江村黨支部書記李雪枚、黨支部委員劉寶林、原黨支部書記安汝林、原秘書蘇仁彪截留私分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問題。2013年,李雪枚與安汝林、劉寶林、蘇仁彪四人利用職務之便,截留並平分村民蘇某某的危房改造補助資金2000元。2018年3月,李雪枚、安汝林、劉寶林、蘇仁彪四人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規截留私分的資金退還當事人。

4.隆回縣荷香橋鎮黃楊山村原黨支部書記向長征、原村委會主任劉長生挪用專項扶貧資金問題。2016年2月,向長征、劉長生利用職務之便,將種植烤煙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和建設自來水工程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共計15萬元,挪用於支付太陽能路燈工程款。2018年4月,向長征、劉長生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5.邵陽縣小溪市鄉原扶田村黨支部書記劉社元挪用扶貧公益金問題。2010年至2016年,劉社元在擔任原扶田村黨支部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之便,挪用3萬餘元中央專項彩票扶貧公益金,分別用於補貼村幹部勞務費、墊付社會撫養費和財政罰沒款等。此外,劉社元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8年4月,劉社元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違規資金追繳財政。

6.新寧縣一渡水鎮拱橋村黨支部書記李朝柏、村秘書李月香、村計生專幹兼出納曾小英、原黨支部書記李中富截留挪用扶貧資金問題。2016年6月至2017年8月,李朝柏、李月香、曾小英、李中富利用職務之便,將幫扶單位先後撥付的4萬餘元扶貧工作經費,挪用於支付伙食開支、租車費用和村幹部誤工補貼。2018年4月,李朝柏、李月香、曾小英、李中富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7.武岡市迎春亭街道辦事處水樂村黨支部書記魏國安截留挪用造林補助資金問題。2016年3月,魏國安擔任原雙樂村黨支部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之便,截留挪用1198元造林補助資金用於支付村幹部誤工補助和村裡接待開支。此外,魏國安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8年5月,魏國安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違規資金追繳財政。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