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限制企業購房,深圳還可能出台這些政策?

近日,全國各地調控不斷。

據統計,5月份至今全國各地就出臺了調控政策60多次。6月28日,七部委發文稱將聯合整治房地產亂象,並點名了30個城市,深圳赫然在列。

直到前天晚上,這一波調控迎來了高潮:上海出臺限制企業購房政策,補上了通過註冊企業炒房這一漏洞。

除了限制企業購房,深圳還可能出臺這些政策?

截圖自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

上海的出手,似乎預示著其他一線城市動作也不遠了。那麼深圳會否跟進?

限制企業買房並非新政策,就在上個月,西安、長沙、杭州相繼提出暫停企業在限購區域內購買住房。

不過上海這次調控並未一刀切,而是創新地提出了各種限制條件:

一、企業在本市購買商品住房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購房時間以合同網籤備案日期為準:

1、企業設立年限已滿5年;

2、企業在本市累計繳納稅款金額已達100萬元人民幣;

3、企業職工人數10名及以上,且按照規定在該企業繳納社保和公積金滿5年。

企業近年繳納稅款金額滿500萬元以上的,購房時不受上述企業設立年限和員工人數等條件的限制。

二、企業購買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年限從“滿3年”提高至“滿5年”。

三、住建、房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對執行商品住房項目公證搖號、按序選房制度加強監管,要求開發企業嚴格執行全部準售房源、積累客戶規則和名單、搖號排序結果公證和公示規定;進一步加強客戶認籌規則制訂指導審核以及執行監管,嚴格落實企業購買商品住房規定。

四、住建、房管部門會同規土部門(不動產登記機構)加強企業購買、出售商品住房交易登記審核,會同稅務、人社、公積金管理等部門建立相關信息共享核查機制,對違反企業購買、出售商品住房相關規定的,不予辦理房地產交易登記手續。

註冊滿5年、本市納稅滿100萬以上、員工人數10名以上......這些條件足以把“臨時註冊企業炒房”的苗頭狠狠扼殺在搖籃中。除此之外,企業購房後由限售3年升級為5年!

其實深圳一直都有企業炒房的現象,包括之前首次公證開盤的蛇口豪宅,甚至在開盤後有業主以“更名”的方式加價轉讓。

而緊接著萬科蛇口某新盤,就在開盤條件中提到了優先個人購房,企業要等個人選完之後才能選。

只不過,這些相對於上海正兒八經的調控,都顯得無關痛癢。

如今上海都正式出手了,那麼其他一線城市也同樣存在跟進調控的可能性。

那麼深圳跟進可能性大不大?以下是引用自黃芳愛住家的分析:

以上海為榜樣,哪怕深圳這種房價相對已經穩定的城市,也是得考慮對樓市進行整治:

1.40年改革紀念日,粵港澳即將落地,多重利好、導致人們對深圳的未來,是充滿信心的。

2.這種信心,可能導致“中產”長期看好深圳房產價值、並落實到房價上。

3.雖然深圳房價21連跌,但是局部存在過熱個盤、造成排隊現象,樓市存在上行壓力。

4.在貿易戰、實體必須崛起的大宏觀訴求上,樓市必須讓路給實業、讓資金走向實體。

建議:

1.樓市短炒,也只是2015-2016年才有過的現象

。房子,從來就不是2、3年就普遍能漲、套利出手的。

2.不要用走鋼絲繩般的“現金流”,來博弈樓市1、2年的漲幅。沒有3年的現金流規劃,短炒者會死在沙灘上。

3.房子,是家庭的一種中長期、被動型的投資。兌現一個城市的紅利,是時間的玫瑰,需要長持的耐心、不能按刻板的年化收益去計算。

4.堅守“價值投資觀”,購買優質城市、優質板塊、優質樓盤。一個自己願住的,也能吸引人住的,才是好房子。

5.量化分析法(大數據),只是“輔助選籌”的參考工具。數據有利於你發現好區域、好樓盤;但並不能像股票那樣進行價格波動的拋物線收割。

6.樓市調控,如箭在弦,剛需早買早安心、不要資格被誤傷。剛需購房,不同短線短炒;本著家庭核心需求,買得起時、該買買;畢竟,調控樓市不是為了“樓市崩盤”,價格不會大跌;反而首付資格、貸款利率、購房條件容易抬高,增加購房負擔。

那麼深圳會如何跟進?

內部人士向樓校長透露,深圳政府其實儲備了很多應對政策,看市場情況出臺。除了限制企業購房,還有限制離婚購房、公寓方面政策等等,都不排除可能性。

但是!不傳謠不造謠,一切等政府動作為準~

在此之前,可以看看近來各地出臺的政策,或許可以找到些許頭緒。

6月份至今:

6.4宜昌

在城區(含夷陵區)範圍內購買商品住房的,自簽訂商品住房網籤合同之日起,2年內不得上市交易。

6.5深圳

深圳住建局發佈 《關於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併舉的住房供應與保障體系的意見(徵求意見稿)》。深圳第二次房改,明確了深圳未來18年的住房發展目標,保障性住房佔60%。

6.5徐州

市區戶籍居民家庭擁有一套住房的,商品住房未滿2年或新建商品房買賣合同網備時間未滿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市區戶籍居民家庭擁有二套住房及以上、非市區戶籍居民家庭擁有一套住房及以上的,未滿3年或者新建商品房買賣合同網備時間未滿6年的,不得上市交易。

6.5天津

天津市則加強購房人購房資格審查,對不符合調控政策規定的,不予辦理相關購房手續,堅決遏制投機炒房。對擅自放鬆購房條件的,將嚴格進行追責問責。

6.13青島

青島西海岸新區管委辦公室頒發《青島西海岸新區管委辦公室關於整頓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的實施意見》。

6.20長春

將加大房地產市場整治、查處力度,嚴格治理違規炒房行為,嚴厲打擊認籌認購等違規銷售行為,嚴肅處理違規開發建設行為,通過切實有效的措施,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堅決穩定商品住房價格。

6.24西安

西安印發了《關於進一步規範商品住房交易秩序有關問題的通知》,率先發布了搖號細則,並在通知中明確提出“在住房限購區域範圍內,暫停向企事業單位及其他機構銷售住房(含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6.25長沙

長沙市提出“暫停企業在限購區域購買商品住房,已購買的商品住房須取得不動產權屬證書五年後,方可轉讓”。

6.26杭州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宣佈,杭州在住房限購區域範圍內,暫停向企事業單位及其他機構銷售住房(含商品住房和二手房)。

6.28七部委

2018年7月初至12月底,在北京、上海等30個城市先行開展治理房地產市場亂象專項行動。

30個城市名單: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天津、南京、蘇州、無錫、杭州、合肥、福州、廈門、濟南、鄭州、武漢、成都、長沙、重慶、西安、昆明、佛山、徐州、太原、海口、寧波、宜昌、哈爾濱、長春、蘭州、貴陽

6.28重慶

雖然沒有提出更具體的限購政策,但頒佈了措辭嚴厲的行業整頓通知。

7.1昆明

昆明市政府辦公廳發佈《關於進一步穩定商品住房市場有關問題的通知》提出,自7月1日起,非雲南省戶籍者在昆明市主城五區及部分熱門區域內限購1套新建商品住房。

7.3上海

上海市發文規範企業購買商品住房,自7月3日起,企業購買商品住房必須同時滿足設立年限已滿5年、在本市累計繳納稅款金額已達100萬人民幣、職工人數10名及以上且按照規定在該企業繳納社保和公積金滿5年等條件(已繳納稅款金額滿500萬元以上的企業除外)。

今年1-5月份

據中原地產研究中心統計,今年1月至4月,全國範圍內合計出臺調控政策109次(其中4月份達到33次)。

5月份,全國有超過40個城市發佈多達50次房地產調控政策。今年前5個月調控政策出臺的總次數與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約60%。

下圖來自中國證券網↓

除了限制企業購房,深圳還可能出臺這些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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