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縣法院蓬壺法庭家事調解有溫度

在很多人的印象中,法庭是個“冷冰冰”的地方,讓人敬而遠之。然而,永春縣人民法院蓬壺法庭卻讓人倍感親切。尤其是法庭裡有個特別的調解工作室——“陽光之家”家事調解室,到過的百姓們都說,這裡有“家”的味道!

這裡很溫馨

訴訟引導臺、愛心專座、愛心藥箱……踏入蓬壺法庭,便感受到滿滿的人情味。移步向前走進“陽光之家”家事調解室,“溝通是通向理解的橋樑;理解、寬容、包容是家庭美滿的關鍵”等勸和的句子尤為醒目。調解室是閩南風格的內部設計,牆壁上張貼關於親、慕、順、和的家事漫畫,漫畫邊框結合了永春古厝的元素,茶几、綠植、壁畫等營造出“家”一般的環境。

在這溫馨的氛圍中,一段段破裂的情感得以修復。

去年年底,永春縣蓬壺鎮湯城村的林某和老婆陳某因家庭瑣事吵得不可開交,陳某覺得林某完全無視自己的感受,內心十分痛苦,最後選擇到家附近的蓬壺法庭起訴離婚。

家事法官曾法官與二人分別進行深入交談後,發現了矛盾根源。在調解前,曾法官安排雙方在“陽光之家”家事調解室一起看了《婚姻是什麼》這部公益微電影。隨後,曾法官在家事調解室對二人進行調解。

在不大的調解室裡,林某與陳某近距離坐在一起,回憶電影裡面的一幕又一幕,看著桌上寫著“一個家,一些事,一直纏,一同煩,一口氣,一樣輸;一家人,一輩子,一條心,一生情,一起拼,一定贏”的“家事勸和一對一”桌牌,陳某和林某陷入了深思。曾法官見狀,引導二人進行了深入交流。回首11年的婚姻生活,林某表示對自己之前的行為十分後悔,當場寫下保證書,並向陳某宣讀。這個離婚案件就這樣調解和好了。

“蓬壺法庭真是為我們這些老百姓著想,不僅法庭佈置得有人情味,法官也細心體貼,我和我老婆能夠和好,離不開你們的幫助,感謝你們!”與妻子和好後,林某對曾法官感激萬分。

溫馨的環境讓執法更具親和力和人性化。自“陽光之家”家事調解室成立以來,像這樣滿腹怨氣走進、和好如初離開調解室的“劇情”輪番上演。

這裡很專業

“現在真好,爸爸媽媽還是那麼愛我,而且他們再也不吵架了!”日前,六歲的女孩小林對前來回訪的法官說。

2018年初,小林的母親王某桂第二次起訴要求離婚,並要求婚生女小林由其撫養。案件受理後,家事法官組織雙方進行庭前調解,王某桂與丈夫林某軍到庭後爭吵不斷,感情確已破裂,均同意離婚。但雙方態度堅決,均不放棄對婚生女的撫養權,調解陷入僵局。法官考慮到婚生女自出生起便同女方一起生活的現狀,同時理解林某軍為了家庭外出打工無法照顧孩子,卻又難以割捨親情的苦悶,創新嘗試了調解婚生女共同撫養,撫養費共同承擔的協議。

“共同撫養是我們家事調解室在家事案件化解方式上的一次探索,當我提出共同撫養的調解方案時,我看到雙方當事人的眼中閃現出喜悅的亮光,我知道我們的嘗試成功了!”承辦該案的郭法官開心地說。案件調解後,家事調解室細心地選派女法官對當事人進行回訪,瞭解到現婚生女同母親王某桂一起生活,林某軍也主動支付撫養費及其他費用,因婚姻關係解除,雙方不再為瑣事爭吵,孩子的生活又充滿了陽光。

這只是“陽光之家”家事調解室穩妥處理家事糾紛的一個小小縮影。家事審判不是冷冰冰的一刀兩斷,而要立足於維護家庭倫理價值觀、修復家庭成員之間的情感、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這對法官的專業化提出了極高的要求。

“陽光之家”家事調解室組合了經驗豐富、閱歷寬廣的年長法官,有新理念、敢於創新的青年法官和當地熟悉風土人情的司法調解員、婦聯調解員,他們以專業作為基礎保障,深入瞭解糾紛根源,真正做到從當事人角度出發,從而促進糾紛高效化解。

針對山區家事糾紛的特點,家事法官自主學習《婚姻心理學》《家庭心理學》等心理學書籍,並將所學知識引入到日常調解中。此外,針對判決離婚案件中的未成年子女,選任專業諮詢師全程進行心理輔導,減少婚姻解體給未成年人造成的傷害。

專業化的審判推動下,一份份親情在這裡延續……

這裡有溫度

一家人或是兩口子過日子,發生矛盾糾紛在所難免,當雙方走上法庭,彼此的怨念已經達到極致,如何挽救?

“我們秉承修復感情、挽救婚姻的宗旨,只要有一線希望就會盡百分之百的努力,讓百姓感到司法不是冷冰冰的,更不是和大家隔離的,而是溫暖的。” “陽光之家”家事調解室的郭法官介紹。

“咦,我們已經和好了,怎麼還要簽字?”近日,在第五次撥通離婚案件當事人王某的電話時,法官如釋重負,王某這個疑問意味著這件歷時一年多的離婚案件圓滿結案了。

這是蓬壺鎮美山村的一對夫妻,妻子王某到法庭欲起訴離婚。“陽光之家”家事調解室的法官經過立案引導,發現案件有調解可能,隨即通知丈夫林某建前來調解。林某建來到法庭時憤憤不滿,表示王某是因嫌棄他有殘疾所以提出離婚,並拿出殘疾證,顯示其為肢體、智力殘疾,等級二級。“林某建有智力殘疾,這案件需要先經過特別程序確定林某的訴訟行為能力,否則我們無法進行審理。這樣,我們先立案,給你們一個離婚冷靜期,你回去再考慮考慮,如果真到了要離婚的地步,你再來。”法官開導王某道。

送走了王某和林某建,法官為這對夫妻制定了回訪時間表,第一次、二次的回訪,注重對夫妻雙方婚姻基礎的瞭解並傾聽王某的心聲,瞭解其對婚姻的真實意願;在第三次、第四次回訪,法官發現男方在盡力改善夫妻關係,雙方誤會開始消融,女方猶豫著不願提起特別程序。終於,在第五次回訪時,雙方已經主動和解,生活也漸漸恢復往常,王某同意撤回起訴。

除了竭盡全力促成調解,“陽光之家”家事調解室還依託當地的墟日風俗,組織法官到集市現場開展法律宣傳,為趕集群眾提供法律諮詢、現場糾紛調解、指導辦理訴訟手續等服務等。

一年多來,“陽光之家”家事調解室成功化解了120餘件家事糾紛,其中離婚糾紛103件,經庭前調解,原告撤回起訴44件,調解59件,調解和好18件。小小的“陽光之家”,撐起了“大家”和諧。

(記者 葉永堅 通訊員 黃惠瑩 曾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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