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化解地方債務風險,先弄清楚債務是「債」

要想化解地方債務風險,先弄清楚債務是“債”

雖然早在2013年,國家審計署就對全國政府性債務進行過審計,審計的結果是,債務增長很快,但債務總量佔GDP的比重還沒有突破國際公認的警戒線,債務風險總體可控。此後,由於對地方債務進行了嚴厲管控,新的債務形成得到了比較好的控制。那麼,實際情況到底如何呢?地方政府債務是否真的很安全呢?筆者認為,首先要對“債”有充分的認識。

要想化解地方債務風險,先弄清楚債務是“債”

債務是“債”,不是財政收入

不管債務的規模有多大、數量有多少,債務都是“債”,而不是財政收入。既然是“債”,就需要償還,就要做好償債的思想準備,就要主動尋找償還的資金來源,就要儘可能地減少債務的滾動增長。因為,不做到有借有還,債務規模就會越滾越大,直到沒有能力償還。

然而,從這些年來地方對待政府債務的態度來看,一方面,在債務形成上沒有把“債”當作債,而象對待財政收入一樣,甚至比對待財政收入還要不當回事,想負多少負多少、想怎麼花就怎麼花,想怎麼折騰就怎麼折騰,以至於雪球越滾越大,直至連利息也無力支付;另一方面,在償債問題上,嚴重缺乏意識,多數地方都是隻顧舉債、不想還債,把償債的壓力無限後移,導致債務規模不斷擴大。為什麼會出現“土地財政”這個概念,說到底,就是地方不把債務當“債”,而當成財政收入的主要原因了。自然,債務就只會越來越大,越來越沒有償還能力了。

債務需要償還,負債應有節制

如果把債務當“債”對待,那麼,負債的內在衝動就會受到約束。然而,多數地方並沒有把債務當債。因此,債務的形成就相當迅速。必須注意的一個事實是,地方政府債務,大多是全球金融危機爆發以後形成的。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以政府投資刺激經濟增長,應對金融危機衝擊。

客觀地講,面對危機,出臺一些刺激經濟的政策措施,是能夠理解的,也是可以接受的。關鍵是,負債要有度,負債要有規則。遺憾的是,這期間的負債,完全失控,也完全沒有了邊界,更沒有把“債”當債,而是當作天上掉下的陷兒餅。所以,短短的幾年時間,地方負債就上升了幾倍。截止到2013年6月,是17.9萬億,實際債務則高於這個數目。

相反,如果能夠充分認識到“債”是需要償還的,那麼,地方債務的增長,一定會緩慢得多,債務總量也不會這麼大。所以,在債務問題上,有沒有節制,對地方債務風險化解十分重要。如果到今天仍然沒有認識到債務是“債”,那風險就仍然會在地方政府的認識中繼續積累。這也是為什麼地方政府的負債衝動仍然很強的主要原因之一。

要想化解地方債務風險,先弄清楚債務是“債”

若有償債意識,當有償債機制

如果地方政府在負債的同時,能夠建立有效的償債機制,維護政府信用,也是可以接受的。關鍵在於,從目前地方政府對待債務的態度來看,似乎很難看出有多少是願意承擔償還責任的,是願意做到誰舉債、誰償還的。因此,也就出現了政府信用缺失的問題。

要知道,政府作為社會的組成部分之一,它的一舉一動,對社會的影響很大,震動也很大。如果政府不誠信,沒有信用約束。那麼,整個社會的信用體系就很難建設。因此,地方政府對待債務的態度,直接關係到社會信用體系的建設。如何建立有效的償債機制,不讓政府債務出現風險,應當也必須成為地方各級政府的基本要求。

也正因為如此,在債務問題上,不只是可能產生風險問題,還可能引發社會信用危機。所以,地方必須建立良好的償債機制,維護政府的良好信用。必須注意,一旦政府在債務問題上出現嚴重的信用問題,就會引發全社會的信用危機,包括個人信用,這也是地方政府必須建立有效的債務償還機制的重要方面。

認識債務是“債”,才能保護實體經濟

為什麼出現實體經濟被邊緣化的問題,很重要的一個原因,就是地方債務膨脹過快,擠壓了實體經濟的生存空間。首先,政府負債的快速形成,讓資金資源大量流向政府融資平臺和開發企業,造成實體企業資金嚴重受困於資金。可以這樣說,實體經濟所以復甦步伐緩慢、復甦難度很大,就是因為資金問題沒有得到解決;第二,政府對實體企業利益的盤剝越來越嚴重。必須注意的一個事實是,多數地方在城市建設和擴張過程中,都在大量蠶食實體企業利益,如強行要求企業搬遷,且補償不到位,對實體企業課以高額稅負,收取各種費用等。原本就日子很難過,再被政府一折騰,這些企業還如何生存呢?第三,推動和加劇了社會資本撤離實體經濟,使實體經濟出現“空心化”現象。這些年,為什麼社會資本大量撤離實體經濟,很大程度上,就是與政府職能異化、負債快速攀升、社會資源迅速向房地產和政府工程轉移有關。

所以,必須從保護實體經濟的高度,做好政府債務控制、債務風險防範工作,讓債務規模在一系列的償債措施下越來越小,而不是越來越大。

要想化解地方債務風險,先弄清楚債務是“債”

讓債務成“債”,嚴格控制“借新還舊

在地方債務問題上,“借新還舊”無疑是飲鴆止渴。因為,允許地方“借新還舊”,就等於默認地方繼續擴大債務規模,繼續萌生負債建設衝動,繼續大搞“土地財政”。今年一季度土地收入達到財政收入的一半,就足以說明地方並沒有真正遏制住“土地財政”衝動。只要“土地財政”的衝動還在,負債的衝動就不會消失。

同時,允許地方“借新還舊”,還會給下一步的新型城鎮化、美麗鄉村建設、特色小鎮等都帶來不利影響,會導致地方政府和企業、投資者等繼續利用負債建設的方式,大搞基建投資,而繼續擠壓實體經濟、實體產業。所以,必須堅決遏制地方搞“借新還舊”。實在需要的,也必須防止暗箱操作,通過發行政府債券來解決,而不是地方政府通過暗道進行。

中國有句俗話,叫做前人栽樹、後人乘涼,也就是前人應當多為後人做打基礎的事。可是,今天的地方政府,已經將其修改為前人挖坑、後人填土。而且,更為現實的是,到目前為止,都只見挖坑人,不見填土人。即便填土,也是為了控更大更深的坑。允許地方“借新還舊”,無疑是允許地方將坑控得更大更深些。這樣的思路,害莫大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