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同志,我家櫃檯上的一瓶農藥被一名年輕男子搶走了,你們快來。”6月28日上午9時許,臨泉縣公安局長官派出所民警接到轄區鐵佛集上農資店店主馬某的報警。
民警迅速出警,根據馬某描述年輕男子的體貌特徵,兵分幾路,在周邊輻射性地展開查找。功夫不負有心人,在農資店北兩公里處民警發現一名神色憂鬱、面黃飢瘦的男子。看見男子手中握著已經擰開瓶蓋的農藥瓶,民警箭步衝上去,將農藥瓶打翻在地。
在確認該男子安全後,民警對男子進行詢問。原來,該男子姓鄭,21歲,系貴州省畢節市人,在浙江省台州市打工期間與安徽省臨泉縣長官鎮女孩王某戀愛,王某母親得知後反對,便將王某帶回老家。隨即鄭某從浙江趕到臨泉,王某的母親不同意兩人見面,鄭某傷心欲絕,絕食幾天後準備輕生。
為了讓鄭某徹底打開心結,民警來到王某家中,得知王某今年17週歲,王某母親認為女兒尚未成年,不宜戀愛,王某本人也逐漸認同了家人的觀點,表示不願與鄭某在有往來。在徵得王某家人同意後,民警將王某帶到派出所與鄭某想面,並對鄭某動之以情,曉之以理,進行心理疏導,最終鄭某認識到自己的魯莽行為給自己和王某一家帶來傷害,主動向女孩道歉。
目前,鄭某已在家人的陪同下踏上回家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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