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纪委:处分决定当场宣布 现身说法警示教育

高县纪委:处分决定当场宣布 现身说法警示教育

社会各界代表通过实地参观、交流,了解高县纪检监察工作。(资料图)

宜宾新闻网7月7日讯 (记者 张洁)“县就业局干部邹某某法律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邹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近日,在高县就业局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上,县纪委干部公开宣布了对邹某某的处分决定。

处分决定宣布现场,县纪委不仅通报了邹某某的违纪事实,还深入剖析了其违纪问题发生的原因和引用处分条例的依据。对当前党员干部普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希望参会党员干部从案例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深入开展自查自纠。

“今后,我将加强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增强纪律意识,绝不再次‘跌倒’。”邹某某当场诚恳表态。

看到朝夕相处的同事签收处分决定,参会党员干部纷纷表示,虽然宣布的是他人的处分决定,但对自己也是一种警醒,今后要更加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纪律的约束中工作和生活。

据了解,今年以来,高县纪委从细微处着手,改变以往单一“闭门”宣读处分决定的做法,将宣布处分决定与警示教育同步开展。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深入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对所有受党纪政务处分的党员干部宣布了处分决定,受教育人数达96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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