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講背景!不講對象!北辰紀檢工作獲中央級媒體肯定!

7月1日,中國紀檢監察報刊文《天津北辰嚴格依規依紀依法履職 解除留置措施後無縫對接檢察機關》,對北辰區監委嚴格依規依紀依法履職的情況進行了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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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紀檢監察報刊文截圖

近日,天津市北辰區北倉鎮屈店村原黨總支書記孫某涉嫌貪汙受賄案公開宣判:被告人孫某犯貪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25萬元;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並處罰金15萬元;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40萬元。孫某當庭表示認罪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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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區紀委監委20餘名紀檢監察干部旁聽庭審,進一步強化法治思維和法治意識,為依規依紀依法履職積累寶貴經驗。

“該案是天津首例由監委解除留置措施並無縫對接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的案例,是紀法貫通、法法銜接的具體實踐。”北辰區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初步核實後,北辰區紀委監委同步啟動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2月28日對其採取留置措施。經查,2014年10月至11月,孫某利用擔任屈店村黨總支書記、協助鎮政府從事拆遷工作便利,夥同他人騙取國家拆遷補償款193.8萬元,並收受他人好處費15萬元。在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後,該區紀委監委於3月23日對其解除留置措施並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同日,孫某被依法逮捕。

“區監委成立以來,著力探索履行雙重職責的有效途徑,把黨規黨紀和法律法規‘兩把尺子’貫通起來,既搞好紀法貫通又實現法法銜接,提高反腐敗效能。”北辰區紀委監委有關負責同志介紹,在審查調查過程中,專案組牢牢把握監委職能職責和權限手段,採取談話、詢問、訊問、查詢、調取、留置等措施,為該案迅速辦結贏得了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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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案調查過程中,需到某企業調取一份關鍵證據。起初,該公司負責人反覆強調其公司為私營企業,不是黨政機關,涉及公司業務屬於商業機密,拒絕向調查人員提供證據。

“過去遇到這種情況,往往通過協調方式解決,這次明確告知其監委的職能、監察法的效力,最終成功調取了相關證據材料。”一名多年從事執紀審查工作的“老紀檢”說,“反腐力量的整合,不僅是機構融合、職能整合、人員組合,有了監察法的保障,調查取證更加順暢。”

權威性增強了,隨之而來的,是對調查權的規範。北辰區紀委監委出臺一系列規定,進一步明確責任、規範程序,推動紀法貫通、法法銜接。同時,案件審理部門提前介入審核把關證據材料和初步處理意見,確保證據確實充分、符合標準。檢察機關提前介入熟悉案情,為案件調查方向提出事實和證據意見,推動調查工作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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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恰逢村級組織換屆,我們將跟蹤拍攝警示教育片,深入剖析孫某違紀違法的問題根源,讓農村幹部熟知廉潔履職的‘底線’和‘紅線’。”北辰區紀委監委負責同志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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