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超和阮经天在《城市之光》里,给出了一个什么样的故事

在一本写连环杀人狂的书里,读到一个很特别的观点:

那些连环杀人狂,都是从一个时代的土壤里长出来的。

人都是从一个时代的土壤里长出来的,有些长成了好人,有些长成了坏人,有些长成了连环杀人狂。他们各自带着那个时代的特征。

雷米小说改编,徐纪周导演,邓超和阮经天主演的电影《心理罪之城市之光》,讲的就是我们这个时代的连环杀人狂,我们时代的杀人狂,有什么特征呢?

网。

电影是这样开场的:

像电路板一样的几何形光束流,在这个城市的地平线、立交桥和建筑立面上飞速穿梭。无数的留言和回复、评判和关注、点赞和辱骂,组成一道道光束,射向这个城市的上空。紧接着,片名以非常炫酷和电子化的形式,呈现在大屏幕上,营造出非常具有未来感的氛围和气息。

那些光束去哪了呢?所有这些笔直朝上,射向天空的光束,让人感觉我们这个星球上的人,仿佛在和上帝或者外星人沟通。但事实并不是这样。这些信息流只是抵达了地球上的某个基站或者卫星,在一个名为“互联网”的巨大苍穹的反射下,回到了这个充满尘埃的世界。

邓超和阮经天在《城市之光》里,给出了一个什么样的故事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用几个案子,集中了一些富有争议性的人物:强奸幼女却脱罪的流氓、乱停车导致火灾无法扑灭的无公德居民、羞辱学生导致学生自杀的老师、为独占补偿金将母亲逐出家门的孽子。

还有一个案子,更是富有时代特征:一个被老人碰瓷的女孩,经过审判后,要负担巨额的赔偿金,当记者采访这个女孩,问她下次碰到老人跌倒是否还会去扶时,她冰冷而面无表情的回答:不会了。而那个为碰瓷老人辩护油腻律师,在网络舆论的漩涡中,变成了网络公敌。

这些让世界败坏的人,因为网络曝光,成为全民公敌,收获了人肉和口水,但现实的法律,却不能惩罚他们,于是,杀手“城市之光”出现了,他以城市守护者自居,挨个去谋杀那些社会公敌。

那位律师被杀死的方式非常互联网:“城市之光”在他身上绑了足以炸毁整条街区的炸药,并开发了一款线上投票程序,让网民投票决定这个人的生死。如果投票人数超过10W,炸弹就会爆炸。

这是一则残酷的网络暴力寓言。

互联网,这个也许是20世纪最伟大的发明(没有之一),给世界带来了海量的信息、无限的可能性,以及经济发展的新动力,说它是我们这个时代的文明之光,也许并不为过。

但是,正如本片的原著、《心理罪》系列的小说的作者雷米说的那样,“光真的是好的。明亮。温暖。普照大地。生机勃勃。它滋养万物,也制造阴影。而影子,是我们最初对于世界延展出的想象。”

邓超和阮经天在《城市之光》里,给出了一个什么样的故事

雷米并不是一位职业作家,他是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刑法学教师,精通犯罪心理学和刑侦学。按他自己的说法,他喜欢“洞悉形形色色的罪恶,甚至超过自己的掌纹”。

影片《心理罪之城市之光》想要表达的,是在这个快速流动的时代背景下,关于现实暴力与网络暴力,关于罪与罚,关于人的光明一面,与黑暗之心的复杂关系。

当互联网这个媒介最初降临之时,可能任何人,包括它的发明者们,都没有想到我们的生活会被如此深刻的影响和改变。

邓超和阮经天在《城市之光》里,给出了一个什么样的故事

1982年,第一张电脑笑脸诞生。现在看来,这无疑是一个“神秘的微笑”。

就在昨天,一段泰国导演拍摄的短片在微博上广为流传:一位霸气外露的菜市场老板娘,带着两个弟兄去自己的市场收租,她出言不逊,气势咄咄逼人,并在争执中砸烂了一位猪肉摊贩的秤。

砸秤的视频被一位顾客拍了下来,上传到了社交网站上。观看量迅速超过百万,泰国的网民们群情激奋,说这位老板娘简直不是人,有人声称再也不去这个菜市场了,要让它倒闭。还有人将这位老板娘之前被拍到的一些视频挖出来,进行了各种剪辑和鬼畜。总之,一个短短十几秒的砸秤视频,引发了一场互联网公共事件,这个老板娘成了泰国的互联网公敌。

奇怪的是,当老板娘自己看到这个视频和网上的那些评论时,她表情复杂,却只淡淡地说了一句:一切照旧。

邓超和阮经天在《城市之光》里,给出了一个什么样的故事

短片的后半段,真相揭晓:原来这位老板娘,是一位刀子嘴豆腐心的老好人。她的菜市场,收留了很多可怜的流散小贩,甚至还包括残疾人;她按时收租,却从不多要摊贩一分钱,甚至还会一次性买走摊贩卖不出去的积压货品。而她之所以被砸掉那个猪肉贩子的秤,是因为那是一台称量不准的“黑心秤”,催促摊贩换秤未果,她才一怒之下砸掉它的。

在这部精彩短片的结尾,是这样的一句话,“人的价值,不能仅仅以你所看到的画面作为评断。打开你的头脑,用智慧看见没看见的事。

的确,互联网时代大大降低了我们每个人沟通的成本,缩进了我们的精神距离,但是,它却大大拉开了我们真实世界的物理距离。

每个人都在不断的上传和下载,评论和转发。然而真正能摆脱浮躁喧嚣的信息,去花时间了解一个互联网议题前因后果的人,无疑是越来越少了。因为,我们愿意花费在表达意见上的时间越来越短了。从长文到短文,博客到微博,从纪录片到短视频,到了最后,甚至连一个“cool”或者“赞”,都被简化为一个大拇指,只需花费不到零点一秒的时间,轻点一下,我们就完成了意见表达。

当然,这个世界总是存在两种力量,互相对冲,有黑暗的城市守望者,也有光明的城市守望者。在《心理罪之城市之光》里,阮经天扮演的凶手,始终在和邓超扮演的警察方木进行较量,两种力量一直在对冲。事实上,他们有很多相似的因素,年龄相仿,有相似的受教育经历,最终却走了不同的路。他们像一块硬币的两面,一面阳,一面阴,阴阳属性,来自各自的选择。

邓超和阮经天在《城市之光》里,给出了一个什么样的故事

凶手最后失败了,失败的原因,也是如此“互联网”:他太过在意网上的舆论、数据和关注度带给他的“成就感”。这成就感有多么容易获得,也就有多么容易失去。

半个世纪之前,波普艺术的开创者Andy Warhol,提出了广为流传的“成名十五分钟”理论。他预言,在未来的不久,一个真正的媒体时代将会来临,每个人都能成名十五分钟。英国音乐家David Bowie,也在他的歌中这样唱:We can be heroes, just for one day。

这种成名的欲望、成名的机会,发展到极致,畸变到极致,也许就是《心理罪之城市之光》中这种方式,用凶案成名,用凶案去获得关注。

在《心理罪之城市之光》这部影片的正片结束后,屏幕上令人意外地出现了一段段的网络视频:视频中都是些普通人,做着一些令人心头一暖的小事。他们是学生,交警,老百姓,消防员。

那是网外的日子,网外的生活。

这些人实实在在地存在于我们身边,他们也许不是英雄,也许从不被认识。但他们的所作所为,或许可以给一些寒冷的日子,带来些许温存。

冬至快乐。

邓超和阮经天在《城市之光》里,给出了一个什么样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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