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州有電車的注意!你家電車有這些情況將被禁行

6月26日,南寧市法制辦召開《南寧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草案專家論證稿)》(簡稱:草案專家論證稿)專家論證會。受邀而來有關部門代表、專家學者、律師等社會各界人士,針對過渡期“超標車”如何管理、電動自行車上路如何規範行駛等問題各抒己見。

钦州有电车的注意!你家电车有这些情况将被禁行

過渡期“超標車”處置

設有效年限或可申請一次延期三年

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准發GB 17761-2018《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作為“新國標”將於2019年4月15日正式實施。目前,南寧市的電動自行車保有量已超200萬輛。在“新國標”實施的過渡期裡,對這些車超標車該如何處理,如何規範?

草案論證稿中,擬明確有效使用期。其中,針對未出臺條例之前已註冊登記“超標車”,在使用滿超過五年之後,車輛所有人可在規定時間內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延長有效期。申請有效期為一次,期間為三年。

钦州有电车的注意!你家电车有这些情况将被禁行

針對上述擬定的內容,有人認為,這樣的設置一個有效期可以有效銜接過去“新國標”未出臺之前“超標車”過渡問題,同時,也較為人性化給市民有時間認知“新國標”施行後對電動自行車提出新要求。

此外,還有專家提出,對於不滿足新規範的電動自行車,建議制定自然報廢、以舊換新、折價回購、發放報廢補貼等方式處理。也有專家持不同意見。他們認為,從安全角度出發,不符合國家新標準規定的電動自行車可考慮不予申請延期使用的機會。

非法改裝設緊箍咒

擬對七種非法改裝、加裝行為做規定

目前,現有的電動自行車非法改裝、加裝亂象叢生,帶來了道路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隱患。有與會的學者專家說,按照新《安全技術規範》要求,對電動車整體重量、電池伏數、時速方面都有具體數值要界定,這也意味著新國標實施後,電動自行車銷售市場裡的電動車都是符合新國標要求,最明顯的變化裡,時速最高不超過25公里,一旦超過電動車就會自動斷電變成需要人力踩行的“自行車”。

钦州有电车的注意!你家电车有这些情况将被禁行

那麼,如以此來,有專家提出,這有可能引來一個問題“有些市民非法改裝這些新國標出廠的電動車,以此達到速度提升,滿足快速的要求”,為此,關於電動自行車管理在對非法改裝、加裝問題,必須做出全方位考慮的立法。

在草案專家論證稿中,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的七種非法改裝、加裝行為作出了規定。同時,針對現實中電動自行車的銷售者、維修者、電動自行車配件銷售者和品牌售後服務提供者普遍存在有償非法改裝、加裝行為的現象的行為也做出“預防性”的相關法規,制定了相應法律責任,以實現從源頭上遏制非法改裝、加裝行為的立法目的。

電動車存在違規行為

擬對號牌和行駛證停止使用最長設半年

草案論證稿,對駕駛電動自行車列舉禁止行為,其中,包括有故意遮擋、汙損車輛號牌;不按交通信號指示燈同行、逆向或者超速行駛;從事道路客運經營活動等禁止行為,這些行為多數是目前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普遍常見的違規行為。為約束和規範這些行為,草案論證稿對部分禁止行為分別設定不同了不同的法律責任。

钦州有电车的注意!你家电车有这些情况将被禁行

比如,擬對不按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在禁止通行的區域行駛或者逆向行駛的;在人行道或者行人過街設施騎行的;不按規定停放車輛的,除依法以行政處罰外,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停止其號牌和行駛證使用一個月。

對未懸掛號牌或者故意遮擋、汙損號牌的,駕駛改裝或者安裝有妨礙交通安全裝置的電動自行車上道路駕駛的,除依法以行政處罰外,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停止其號牌和行駛證使用三個月。

對那些道路上實施互相追逐、競技等危害道理交通安全行為的,飲酒或者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後駕駛電動自行車的;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後逃逸的,除依法以行政處罰外,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停止其號牌和行駛證使用六個月。

同時,在場與會代表們對禁止行為的列舉還做出一些補充。他們認為,夜間上路電動自行車有些駕駛員不開車燈和超載的問題,這是發生道路交通安全一大隱患。為此,他們建議增加禁止超載、禁止雨霧惡劣天氣、夜間不開燈,更為全面合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