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某在參加單位入職體檢時,被檢測出HIV抗體成陽性,公司對其提出在家養病。後謝某多次向公司申請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並回到單位上班,但公司不同意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只是讓謝鵬在家完成工作任務後用網絡傳輸的方式傳給公司同事。公司只支付了3000元工資。小夥因查出艾滋被辭退合法嗎?普法阿甘立即帶大家來了解一下。
四川疑似艾滋病感染者謝某訴某公司勞動爭議案在法院主持下進行了調解,原被告雙方達成調解協議:雙方現場簽署了一份為期兩年的勞動合同,被告內江某公司支付原告6.3萬元人民幣作為補發此前的工資(二倍計算)。找法網為您整理了勞動合同解除的含義、條件、法律規定、救濟手段、法律責任等相關內容。
(一)勞動合同解除的含義
勞動合同解除,是指在勞動合同有效成立以後,當解除的條件具備時,因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的意思表示,使勞動合同向將來消滅的行為。
(二)用人單位解除合同的條件
1、當勞動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直接解除勞動合同,不需向勞動者預告:
(1)使用不合格,即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紀,即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規章制度;
(3)給企業造成損害,即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企業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承擔刑事責任,即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當勞動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要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預告勞動者本人:
(1)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企業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此協議的。
3、用人單位還可以通過裁員的形式解除企業勞動合同,但必須符合這樣的條件:
(1)企業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確需裁員;
(2)企業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員。
但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天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
(三)我國對艾滋相關的法律規定
我國法律規定,艾滋檢測遵循“自願諮詢檢測”原則,普通單位公司體檢和入職體檢一般不包括HIV抗體檢測,但公務員體檢標準中包含該項。無論企業事業單位還是國家機關在招錄人員時都不得強制進行艾滋病檢查,除非經過入職人員自願同意。同時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歧視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家屬。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人及家屬的婚姻、就業、就醫、入學等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這是國家以法律形式對艾滋病患者及家屬等相關人員的保護,但是艾滋病患者在自身權益受到侵害時應當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身權益。
(四)勞動者的救濟手段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的二倍支付賠償金。
(五)用人單位的法律責任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上文找法網小編為大家介紹了勞動合同解除的含義、條件、相關法律規定、救濟手段、法律責任等相關內容。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一般公司的體檢是不包括HIV抗體檢測,小謝公司以體檢不及格的理由解除與小謝的勞動合同,顯然是違反了我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小謝可以請求用人單位繼續履行合同或者支付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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