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施行兩周年成效顯著失責必問問責必嚴成常態

問責是全面從嚴治黨的應有之義和重要保證。 兩年前的7月8日,中共中央印發《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釋放出失責必問、問責必嚴的強烈信號,使全面從嚴治黨又添一利器。兩年來,各地區各部門把學習貫徹問責條例作為重要政治任務,以強力問責倒逼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落實,喚醒了各級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幹部的責任意識,激發了擔當精神,發揮了震懾警示效應。 記者近日採訪了福建省泉州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委主任溫惠榕,貴州省銅仁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委主任蔣興勇和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副主任莊德水,請他們對問責條例實施兩週年來取得的成效、經驗及存在的問題、改進措施談談看法。

有責不擔就會“挨板子”記者:問責條例實施兩年來,您最直觀的感受是什麼? 莊德水:2016年《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頒佈時候,我覺得它很短,只有13條,它能不能貫徹下去、能不能起到震懾作用,都是問號。但現在,我深切感到隨著問責條例的施行,各級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幹部責任意識更強,擔當精神更加突出了。通過“打板子”、擰緊“螺絲釘”,促使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幹部扛起管黨治黨的政治責任。 溫惠榕:最切身的體會是失責必問、問責必嚴已成常態。以前,工作沒抓好、幹部出了事,很少會把“賬”算到領導幹部頭上。現在不一樣了,如果領導幹部有職不履、有責不擔就會“挨板子”。 記者:七一前夕,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公開曝光了7起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不力被問責的典型案例。從通報看,落實問責條例呈現出哪些特點? 莊德水:一方面,問責更加精準化。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運用問責條例,精準地把問責的“板子”打到該負責的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幹部身上。 另一方面,問責更加制度化。問責是按照一定的程序、規則來實施的,充分考慮了違規違紀問題中,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幹部所承擔的不同責任、責任大小等因素,從而準確及時作出問責,實現了權責對等,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
細化問責措施,加強制度銜接,既是補充,更是完善記者:問責條例出臺後,各地出臺了相應的實施辦法,完善了配套措施。實踐中,這些辦法、措施對落實問責條例起到了什麼作用? 蔣興勇:一是讓制度蘊含的力量充分釋放。制度只有與具體實踐相結合,其所蘊含的力量才能充分釋放。問責條例高度凝練,提出了原則性要求。各地相繼出臺的實施辦法將問責條例的內容具體化,讓制度蘊含的力量充分釋放,也為貫徹落實問責條例開拓了思路、提供了借鑑。 二是讓制度的針對性、可操作性更強。在制定實施辦法的過程中,有的地方、部門還在貫徹落實問責條例部署的“規定動作”基礎上,加入一些“自選動作”,使實施辦法更加全面,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更強。比如,脫貧攻堅是中央決策部署,也是我省當前的重要任務。針對扶貧領域主體責任、監督責任落實不到位以及管轄範圍內腐敗蔓延勢頭沒有得到有效遏制等問題,開展專項整治並進行問責等。 溫惠榕:出臺相應的實施辦法,建立健全配套措施,對貫徹落實問責條例既是補充,更是完善。一是釐清了責任邊界。比如,許多地方的實施辦法既細化了黨委領導班子、一把手和領導班子成員失職失責的情況,又明確了班子成員免於承擔責任的情形,從而樹立起為擔當者擔當、為負責者負責的鮮明導向。 二是細化問責情形。各地普遍把條例規定的六大方面問責情形進行細化、細分。比如,福建省就細化了22種具體問責情形,列出更加具體的管黨治黨責任清單。一方面,讓黨員領導幹部更加清楚什麼事可以做、什麼事不能做,什麼樣的情形下會被問責,從而倒逼他們正確履職盡責;另一方面,紀檢監察機關也便於依紀依規準確把握、規範問責。 三是問責程序更加務實管用。各地對問責啟動、調查、決定、執行、終身問責等環節進行補充完善,突出對問責結果的運用,增強了制度的實效性,確保問責的科學性、公正性和嚴肅性,保證問責落地生根。
要研究“問責後”機制,防止“一問了之”記者:一些地方和部門依然存在問責不規範等問題,如何解決? 莊德水:針對問責不規範問題,黨內監督條例只提供了總體性的意見和要求,在具體操作中,一是要遵循黨內法規的基本精神,特別是遵循黨紀處分條例的工作程序,對領導幹部實行問責。不能只看現象不問原因、不做調查研究就進行問責,這既不符合問責程序,也不符合精準問責的要求。二是要避免問責不動真格,下“毛毛雨”的現象。三是要避免以問責來推卸責任,不能把問責作為應對危機事件的處置方式,這容易造成問責尺度不一致,時緊時鬆時快時慢。 蔣興勇:問責不規範的原因有兩種:一是能力問題,二是責任擔當問題,要區別對待。針對能力上的差異造成的問責不規範,在糾正問題的同時,要督促執紀人員多學習,實現自我能力提升。同時要創造機會,加強對執紀人員的能力培訓,提高執紀水平。針對缺乏責任擔當而造成的問責不規範,要對這種不擔當的行為進行問責,讓沒有責任擔當的人承擔責任。 記者:如何進一步提升問責工作的水平與效果? 蔣興勇:在體制機制上,要把問責與巡視巡察、紀律審查等監督執紀工作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等工作深度融合,堅持問責無禁區、無死角。在隊伍優化人員配備上,要充分考慮幹部的優化組合,保證紀檢監察干部隊伍的生機和活力。加強培訓複合型人才。 溫惠榕:從增強問責有效性來看,問責本身不是目的,最終還是要讓大多數領導幹部受到觸動和警示,切實增強擔當精神。適應新形勢,研究激勵被問責黨員領導幹部新作為、新擔當的機制和措施,通過回訪教育、開展談心談話,促使被問責黨員幹部放下思想包袱,“重整行裝再出發”,防止“一問了之”。同時,及時跟蹤被問責後作風有明顯好轉、有作為的黨員幹部,提振其幹事創業的精氣神、增強求真務實的正能量、營造風清氣正的好環境,彰顯問責的正效應,實現良好的政治效果和社會效果。(記者 曹溢 實習記者 楊心怡) 以上為廉廉看網絡廉政文摘閱讀所推薦內容,本文內容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廉廉看頭條號的觀點。如有意見建議,請私信留言,我們會及時處理。歡迎關注,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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