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是要承擔風險的,做壞事是要付出代價的!

投資是要承擔風險的,做壞事是要付出代價的!

高層最近強調,“做生意是要有本錢的,借錢是要還的,投資是要承擔風險的,做壞事是要付出代價的”。這四句大白話,言簡意賅,內涵深刻。尤其是“投資是要承擔風險的”,切中要害,值得全社會認真思考。

長期以來,我國普遍存在剛性兌付現象,不管是購買理財產品還是實體企業投資,無論是機構投資者還是普通消費者,往往只盯住其中的收益而忽視背後的風險。迫於壓力,即便產品出現虧損,相關機構最終往往以各種方式兌付本金和收益。對投資理財而言,剛性兌付抬高無風險收益率水平,扭曲市場資金價格,不僅影響了實體經濟融資成本,還導致一些投資者冒險投機。對金融市場而言,剛性兌付嚴重阻礙產品良性創新,使金融業務偏離本質,金融風險難以分散和轉移,金融市場難以真正發展和成熟。

更為嚴重的是,對企業部門而言,較少考慮投資風險往往使得企業盲目擴張,非理性舉債。在市場流動性充裕的情況下,此舉容易導致我國宏觀槓桿率尤其是企業部門的槓桿率不斷高企。央行發佈的《2018年第一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顯示,2017年我國宏觀槓桿率儘管上升速度放緩,但全年仍然增加2.7個百分點至250.3%。

投資是要承擔風險的,做壞事是要付出代價的!

因此,下一步應該加大宣傳、完善制度、落實措施,增強企業和公眾的風險意識和防範能力,讓“投資要承擔風險”成為全社會的共識和行動:

第一,營造良好社會環境。要採取多種形式進行宣傳和引導,讓全社會迴歸投資常識,尊重市場規律;要客觀報道相關案例,引導輿論理性看待風險事件。要提高投資者教育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增強投資者風險意識。相關部門應建立應急預案和申訴機制,保護投資者權益,維護好社會穩定。

第二,完善相應制度保障。如資管新規,明確提出打破剛性兌付的監管要求,從四個方面作出相應安排,並明確剛性兌付行為的懲處標準。這些措施適時傳遞風險自擔的政策導向,使資管領域打破剛性兌付有規可依。近年來,關於加強地方債管理的一系列規定出臺,有助於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

投資是要承擔風險的,做壞事是要付出代價的!

第三,細化具體措施辦法。在資管領域,要儘快實現產品淨值化轉型,解決投資者不清楚自身承擔風險大小等問題,引導資管業務迴歸“受人之託、代人理財”本質。在債券市場,應健全債券評級機制,對發債企業信用情況進行客觀準確的評估,為投資者提供參考,並由此建立起預警機制。

強調“投資要承擔風險”,並不是說金融機構和企業由此就可以不承擔責任。相反,在打破剛性兌付的過程中,相關機構的責任不但沒有減輕,反而將更明確。如在資管領域,金融機構要切實履行好“賣者有責”,在產品設計、盡職調查等方面做好更充分細緻的工作;要堅持“瞭解客戶”理念,對客戶做產品適銷性評估,引導客戶選擇合適的產品。在債券市場,發債企業要更加重視信息披露的真實性,更加註重對投資人權利的保護;要理性舉債,將企業槓桿率控制在合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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