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人大常委會出台《關於進一步加強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的決定》

佳木斯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

佳木斯市人大常委會出臺《關於進一步加強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的決定》

6月29日,市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並表決通過《佳木斯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加強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的決定》,這是有效維護憲法和法律權威的重要舉措,是優化經濟發展環境的必然要求,是回應人民群眾關切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需要。此前,市人大常委會組成執法檢查組,對全市兩級法院三年來的執行工作開展了執法檢查。為有效破解制約執行體制機制運行的難題,執法檢查組起草了《決定》(徵求意見稿)。本《決定》共分五個部分二十二項內容。

《決定》強調,人民法院要嚴格履行法定的執行主體責任,充分發揮職能作用,貫徹公正、善意、文明、嚴謹的執行理念,增強執法自信,加強執行行為規範化和執行隊伍正規化建設,強化執行案件全流程管理,以加大對長期拖延案件、社會高度關注案件和涉行政機關、公職人員案件的執行力度為重點,不斷提高實際執行率和執行標的到位率。

《決定》明確,全市各級人大常委會要加強對同級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的監督;各級監察機關要暢通舉報渠道,主動受理並立案查處人民法院工作人員在執行工作中存在的消極執行、選擇性執行、亂執行及濫用職權、徇私枉法等行為;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公職人員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執行人民法院裁判的,負有協助執行義務的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不依照本決定履行職責的,人民法院可以向其上級或行業主管部門及所在單位發送司法建議,並將相關情況通報紀檢監察機關。

《決定》要求,相關部門要加強法治宣傳教育,大力弘揚尊崇法律、尊重司法、誠實守信的社會風尚,促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在全社會營造誠實守信的良好氛圍;全市兩級人民法院和各有關機關、單位、組織,要進一步提高對人民法院執行工作重要性的認識,確保完成基本解決執行難的目標任務,有力促進法治佳木斯建設。

佳木斯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

【市人大內司委宣】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