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實施 辦法(草案)》首次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審議

陝西網訊(記者 孫倩)3月25日,陝西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上《陝西省實施辦法(草案)》首次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審議。

據瞭解,《辦法(草案)》在總結我省反家暴工作經驗的基礎上,著力提高立法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對家庭暴力的主體範圍、行為方式進行了補充和完善,對預防教育、投訴處置、強制報告等的執行方面以及加害人的法律責任等進行了細化和延伸。

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是社會治理和平安建設的一項源頭性、基礎性工作,關係千萬家庭的幸福安康、社會和諧穩定。為此,《辦法(草案)》明確,家庭暴力不以是否造成實際損害結果為前提,以期更為全面和精準地規制家庭暴力。

《辦法(草案)》提出,反家庭暴力工作應當遵循預防為主,教育、矯治與懲處相結合的原則。對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孕期和哺乳期的婦女、重病患者遭受家庭暴力的,應當給予特殊保護。

《辦法(草案)》明確,反家庭暴力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正在發生的家庭暴力予以勸阻、制止、舉報。

同時,《辦法(草案)》規定了接警處置措施,法律援助機構、人民法院、司法鑑定機構的援助義務,對公安機關出具家庭暴力告誡書的實施和監督進行了細化,對人民法院裁定形式作出的人身安全保護令的管轄、申請和裁定事件、保護措施及執行、複議救濟等作出了具體規定。

一直以來,婦聯組織在源頭參與、多部門合作、宣傳教育、法律援助等方面積極開展反家暴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通過對反家暴工作十多年的實踐總結和反覆調研論證,組建西北政法大學專家組進行深入的立法調研並起草了草案初稿。自2016年3月1日,我國首部《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實施後,為在我省更好地落實上位法,解決實際操作中的難點問題,在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的高度重視和指導下,在省司法廳等各職能部門的合作和協助下,草案進一步完善,於 2019年2月19日《陝西省實施辦法(草案)》通過陝西省人民政府第3次常務會議,列入《陝西省人民政府2019年度立法計劃》和省人大常委會預備審議項目。之後,省人大、省司法廳、省婦聯先後赴湖北、湖南等地開展立法調研;召開政府相關職能部門、高校、律師事務所、基層社區的代表和家庭暴力受害人代表等參加的立法聽證會;組織省內法學專家對(草案)開展兩次集中研討修改會;經兩次公開徵求社會意見,最終形成了共六章四十六條的《辦法(草案)》。2019年12月陝西省人民政府第26次常務會議原則通過《辦法(草案)》,並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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