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園林綠化行道樹上的果子已逐漸成熟,為隴川生態園林花果城市增添了新的色彩。
為了加強城市園林綠化行道樹上的花果管理,防止部分市民擅自上樹採摘果實,損壞園林綠化樹木,破壞隴川文明形象,有效遏制不文明行為的發生。
2018年6月8日下午14時30分,隴川縣綜合執法局執法人員加大了對章鳳城區勐宛路、衛國路、環城東路、榮昌路、新城路等路段的巡查執法力度。
並在行道樹上懸掛“愛護花果、人人有責”中緬文字警示牌,提醒廣大市民不要隨意攀摘行道樹上的果實,以免構成損壞城市綠化的違法行為。
同時呼籲廣大市民在芒果掛滿枝頭、波羅蜜飄香的季節,相互監督,不向綠化帶未成熟果實伸手,讓文明之花處處綻放。違者,綜合執法局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發現一起,立案查處一起,嚴懲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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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馨提示:
《雲南省城市建設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條,禁止侵佔城市公園、風景林地、水體、公共綠地或者改變其使用性質。
禁止毀損城市樹木、花草和綠化設施。
禁止擅自砍伐或者更換城市樹木。確需砍伐或者更換的,應當經縣級城建主管部門批准,並依法辦理有關手續。
第六十一條 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的,由縣級以上城建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文: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圖:何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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