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园林绿化行道树上的果子已逐渐成熟,为陇川生态园林花果城市增添了新的色彩。
为了加强城市园林绿化行道树上的花果管理,防止部分市民擅自上树采摘果实,损坏园林绿化树木,破坏陇川文明形象,有效遏制不文明行为的发生。
2018年6月8日下午14时30分,陇川县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加大了对章凤城区勐宛路、卫国路、环城东路、荣昌路、新城路等路段的巡查执法力度。
并在行道树上悬挂“爱护花果、人人有责”中缅文字警示牌,提醒广大市民不要随意攀摘行道树上的果实,以免构成损坏城市绿化的违法行为。
同时呼吁广大市民在芒果挂满枝头、波罗蜜飘香的季节,相互监督,不向绿化带未成熟果实伸手,让文明之花处处绽放。违者,综合执法局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发现一起,立案查处一起,严惩一起。
举报电话:0692-3023595
联系电话:董小姐13988204365 板先生18306970176
温馨提示:
《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禁止侵占城市公园、风景林地、水体、公共绿地或者改变其使用性质。
禁止毁损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
禁止擅自砍伐或者更换城市树木。确需砍伐或者更换的,应当经县级城建主管部门批准,并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城建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图:何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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