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交警就避讓救護車行爲有關事宜 答記者問

2018年6月15日,蘭州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中共蘭州市委宣傳部、蘭州市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蘭州市公安局、蘭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聯繫下發通知,就在全市範圍內深入開展“避讓救護車,打通生命通道”主題宣傳活動進行安排部署。近日,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負責人接受記者採訪,就車輛和行人避讓救護車“不會讓、不敢讓”的問題進行了具體解說。

蘭州交警就避讓救護車行為有關事宜 答記者問

蘭州交警就避讓救護車行為有關事宜 答記者問

蘭州交警就避讓救護車行為有關事宜 答記者問

如何破解“不會讓”問題?車輛怎樣避讓救護車?

蘭州交警

(一)遇相對方向來車為急救車,且道路中心無物理隔離時,應當減速觀察。如急救車要左轉彎或借自己所在車道通行,應停車讓急救車先行。(二)同一路段,駕車在急救車前方同向行駛時,如各車道車輛可以正常前行,不得左右變道,應減速讓急救車快速通過。如遇各車道排隊緩行或交通擁堵,急救車在後方同一車道時,應當開啟轉向燈向左或向右變道讓行。(三)同一路段只有一條車道,駕車在急救車前方同向行駛時,前方應當加速通過,有條件靠邊停車的應及時靠邊停車讓行。(四)遇前方路口停止信號等待放行時,同車道內的前車應在保證行人安全的前提下,依次駛過停止線後靠右側停下,讓行急救車。(五)如果現場有執勤民警指揮,所有車輛一定要服從民警的指揮。

蘭州交警就避讓救護車行為有關事宜 答記者問

蘭州交警就避讓救護車行為有關事宜 答記者問

蘭州交警就避讓救護車行為有關事宜 答記者問

蘭州交警就避讓救護車行為有關事宜 答記者問

有條件避讓而不避讓救護車,會受到如何處置?

蘭州交警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條規定,警車、消防車、急救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時,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超越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急救車、工程救險車的記3分罰200元。有條件避讓而不避讓執行任務的特種車輛的,記3分罰200元。

蘭州交警就避讓救護車行為有關事宜 答記者問

蘭州交警就避讓救護車行為有關事宜 答記者問

蘭州交警就避讓救護車行為有關事宜 答記者問

蘭州交警就避讓救護車行為有關事宜 答記者問

避讓救護車違反交規,是否會受到處罰?

蘭州交警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21條第3款,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或者錄入道路交通違法信息管理系統的違法行為信息中有證據證明救助危難或者緊急避險造成的,應當予以消除。根據這一規定要求,我們建立了因避讓救護車產生的交通違法行為自動核銷的無憂避讓機制。蘭州交警在對交通違法進行錄入時,會有一個人工分揀的過程。如果發現是因為避讓救護車而產生的交通違法行為,我們不會錄入系統。如果最終還是接到了處罰通知,避讓救護車的車主可以到交警部門進行申訴,交警部門將優先進行查證核實,第一時間予以核銷。

蘭州交警就避讓救護車行為有關事宜 答記者問

蘭州交警就避讓救護車行為有關事宜 答記者問

蘭州交警就避讓救護車行為有關事宜 答記者問

蘭州交警就避讓救護車行為有關事宜 答記者問

交警部門將採取哪些技術措施查處非現場不避讓救護車行為?

蘭州交警

蘭州交警已經協調市衛計部門,將由各級衛計部門指導和組織全市的救護車安裝GPS定位系統和行車記錄儀,並建立與交管部門的行車視頻信息共享機制,對插隊、攔截、不讓路等的有條件避讓而不避讓的車輛進行非現場取證,配合交警部門對不避讓救護車的行為進行處罰和曝光。

蘭州交警就避讓救護車行為有關事宜 答記者問

蘭州交警就避讓救護車行為有關事宜 答記者問

蘭州交警就避讓救護車行為有關事宜 答記者問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