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時代一不小心就犯罪了,這些網絡謠言你必須知道!

××市出現偷孩子

××的證件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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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時代

稍不留意

我們就成為網絡謠言的助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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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時代一不小心就犯罪了,這些網絡謠言你必須知道!

據河南省公安廳統計,網絡謠言已成為我省7類涉網違法犯罪形式其中之一,我省警方也多次對網絡謠言進行闢謠和打擊,並曝光其中的典型案例。

兩起網絡謠言散佈者被處罰

傳播“吃西瓜感染H7N9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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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3日,夏邑郭某某通過微信群發佈消息稱:“河南省商丘市市政府醫院,昨天凌晨2:30,13名男女生感染H7N9病毒死亡,最大的32歲,最小的5歲……”之後,該信息被大量轉發,造成了不良社會後果。

4月8日上午,民警將郭某某依法傳喚到公安機關。經詢問,郭某某稱自己是在其他微信群看到關於外地H7N9的信息,為了讓本地的西瓜能便宜點,將地點改成河南省商丘市後通過其微信群進行散佈。目前,郭某某因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已被夏邑縣公安局處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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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虛假“公安部緊急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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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10日、11日,平頂山寶豐縣網民陳某某先後在微信群、朋友圈中以“公安部緊急通告”名義發佈信息稱:紅包、砍價、拼多多、點贊等皆為騙局,微信綁定銀行卡等相關個人資料會被截留、倒賣、監測、攻擊等。該信息曾被“微信安全中心”發佈公告列為“典型謠言樣本”。

經詢問,陳某某對其在微信群、朋友圈中傳播該信息的行為供認不諱。平頂山市公安局網監部門認為,該網民雖以提醒網民防騙為動機,但其以“公安部緊急通告”名義在網絡上發佈虛假信息,並對微信群、朋友圈中擴散式傳播持明知和放任態度,這種誇大渲染網絡安全風險的不實信息的廣泛傳播,引發部分網民恐慌,在一定程度上擾亂了網絡公共秩序和社會秩序,寶豐縣公安局遂對陳某某依法行政拘留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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謠言已成為7類涉網違法犯罪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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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河南警方在全省深入開展打擊整治網絡違法犯罪“淨網2018”專項行動,7月3日,本報對該專項行動取得的階段性成果,進行了報道。

記者梳理發現,從我省偵辦的涉網違法犯罪案件可以得出,目前7類違法犯罪最多:黑客攻擊,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網上傳播淫穢色情物品,網絡詐騙,網絡賭博,網絡販毒,網絡謠言等。

隨著網絡的普及,特別是手機網絡的便捷化、大眾化,近年來網絡謠言違法犯罪也成為涉網類違法犯罪行為之一。“這些謠言看似簡單,但傳播後會危害國家的安定,攪亂社會秩序,影響人們的正常生活。”省公安廳有關負責人表示,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切勿隨意在網上發佈、傳播未經證實的信息內容。

常見的網絡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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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傳於網絡的謠言是有“套路”的,編造和傳播的形式常見於以下5種。

●偷搶孩子類:××市今天有人搶小孩沒搶走,把孩子母親捅了一刀,看見這車的注意了,真事,車牌號××,趕緊散播。

●虛假養生類:沐浴液中含有一種叫Paraben的防腐劑,長期使用恐誘發乳腺癌;微波爐加熱的食物會產生致癌物質……

●騙取關注類:朋友在步行街撿到一個錢包,裡面有身份證,銀行卡多張,現金××元左右,動車票一張,車票是後天的。大家幫忙擴散,擴散……

●製造恐慌類:世界末日、核洩漏、地震、恐怖訊息等。

●突發事件類:政治、社會輿情等。

懲治造謠傳謠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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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如果散佈謠言等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要依據我國刑法的規定追究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將網絡傳謠、洩露個人信息等行為正式入刑。編造虛假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其他媒體上傳播,或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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