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全乾貨:買賣新房,糾紛處理攻略大全,建議收藏!

超全乾貨:買賣新房,糾紛處理攻略大全,建議收藏!

房子對於老百姓來說都是一件非常慎重的事情,也是一件非常複雜的事情,涉及的法律問題也很多,要是買房者不提前瞭解有關房產的法律知識及糾紛處理技巧,那將來一定會吃虧的。

超全乾貨:買賣新房,糾紛處理攻略大全,建議收藏!

房屋買賣糾紛案件主要類型:

一是房價起伏、政策變化導致購房者中途違約。經濟形勢的變化及房地產調控政策會導致房價漲跌起伏,出賣方因房價上漲幅度較大為賺取房差價而故意毀約,銀行對於個人房貸審查收嚴等會使得購房者無法繼續履行支付剩餘房款的義務,從而引發糾紛。

二是出賣方延期交付房屋或買受方逾期付款。出賣人在與購房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後,會出現所建項目未能按期交付,購房人起訴要求開發商支付逾期交房的違約金,也會出現買受人因貸款未能及時到位或資金週轉困難等原因導致款項交付不及時從而引發訴訟。

三是開發商未履行或未及時履行協助義務。部分開發商在向購房人交付商品房之後,拖延了辦理產權證書的時間,購房人起訴開發商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為其辦理房屋權屬證書,並支付違約金。

四是購房者因房屋質量瑕疵提起訴訟。部分商品房即使通過竣工驗收取得備案登記證,仍然存在滲漏、空鼓、裂縫等質量瑕疵。購房者在接房時可以要求開發商承擔整改責任,履行修復義務。但實踐中,部分購房者提出的要求往往不能與開發商達成一致,購房者通常會訴諸法院,要求開發商承擔相應的損失賠償責任或者解除購房合同。

五是開發商對房屋的配套設施宣傳不實。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規定,商品房的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為要約邀請,但是出賣人就商品房開發規劃範圍內的房屋及相關設施所作的說明和允諾具體確定,並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訂立以及房屋價格的確定有重大影響的,應當視為要約。

如今,開發商不實誇大的廣告宣傳在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中的影響已經愈發凸顯,因開發商宣傳不實,購房者起訴要求開發商履行修復義務或賠償損失。

在購房中要注意哪些問題? 遭遇糾紛後又該怎樣有效的維權?

在此 尚房揭法 特地給廣大購房者收集了一些房地產維權基礎法律知識,供大家參考!

1、定金可不可以退?

“訂金”與“定金”是不同的法律概念。這是開發商欲規避法律責任的慣用做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

超全乾貨:買賣新房,糾紛處理攻略大全,建議收藏!

商品房交易中,買家履行合同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若買家不履行合同,無權要求返還定金,開發商不履行合同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而訂金並非一個規範的法律概念,實際上它具有預付款的性質,並不具備擔保性質。商品房交易中,如買家不履行合同義務,並不表示他喪失了請求返還訂金的權利;反之,若開發商不履行義務亦不須雙倍返還訂金,但這並不意味著合同違約方無須承擔違約責任。

2、合同簽訂後,因價格變化原因

可以反悔嗎?

商品房也是一種商品,買賣雙方簽署合同後,沒有發生約定和法定的退房理由,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均需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超全乾貨:買賣新房,糾紛處理攻略大全,建議收藏!

此外,從法律上講,開發商降價對老業主來說是很難維權的,這屬於房地產交易的風險。除非合同有約定,如果籤合同時開發商有書面承諾,承諾不降價,或若降價就賠償業主損失,這樣就可以獲得賠償。打砸售樓處只能徒勞無果,甚至會構成犯罪。

3、“五證”和“兩書”是指?

“五證”是指

《國有土地使用證》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

“二書”

《住宅質量保證書》

《住宅使用說明書》

超全乾貨:買賣新房,糾紛處理攻略大全,建議收藏!

4、購買手續不全的商品房會有什麼風險?

1、業主取得權屬證書的期限無法確定;

2、為取得權屬證書,需要支付額外費用,如需補交土地出讓金;

3、只能取得使用權,不能取得權屬證書,不能上市交易;

4、可能被政府以違法建設強制拆除。

5、房地產商發佈的宣傳廣告與實際

不符是否要承擔責任?

售樓廣告和宣傳資料僅僅是開發商為了吸引買房人而做的一種宣傳。如果廣告上的宣傳內容沒有寫入合同中,即使將來這些宣傳沒有兌現,開發商一般也不會因此而承擔責任。但是對房屋價格以及購房人是否買房產生重大影響的內容除外。

《廣告法》第三十七條規定:

(1)房地產商發佈了虛假廣告。購房者要能夠證明廣告的內容是虛假的或者部分是虛假的,這種虛假是房地產商主觀故意所為。這是房地產商承擔責任的前提。

(2)購房者是受到欺騙和誤導。購房者因為依賴(虛假)廣告,對該廣告承諾的內容抱有期望才購買房屋的,即受到了欺騙和誤導。如果購房者在購房前已知或應知廣告內容虛假,或者購房者的購房行為與虛假廣告無關,則不能認為是受到了欺騙和誤導。

(3)購房者的合法權益受到了侵害。購房者的合法權益受到實際發生的損害,這種損害包括財產的、金錢的、精神的。

(4)損害和虛假廣告之間有因果關係。也就是說,是虛假廣告欺騙和誤導了購房者,給購房者的權益造成了損害,即虛假廣告與損害之間有因果關係。

6、購房人反悔怎麼辦?

雙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後,在《商品房買賣合同》尚未辦理預售備案登記前,購房人反悔,不想繼續履行《商品房買賣合同》,是否可以以《商品房買賣合同》尚未生效為由,單方面解除合同,是否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超全乾貨:買賣新房,糾紛處理攻略大全,建議收藏!

購房人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合同法》第八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當事人以商品房預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由,請求確認合同無效的,不予支持。

7、開發商不能按時交房

怎麼辦?

針對開發商延遲交房,業主們可集結起來找開發商討個說法,如果不行可走法律程序。

超全乾貨:買賣新房,糾紛處理攻略大全,建議收藏!

根據《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此外,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因此,如果開發商沒有按期交房,業主可要求開發商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購房人如欲解除合同,應當先進行催告。催告之後超過三個月的,購房者可要求開發商解除合同。

8、不符合購房條件但是已籤合同如何處理?

司法實踐中,有些當事人以限購政策實施導致不符合購房資格要求確認合同無效。根據《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導致合同無效的,僅限於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法律和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不得以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為依據。限購政策不屬於法律和行政法規範疇,故不能作為合同無效的理由。

那麼,限購政策能否作為解除房屋買賣合同的理由呢?除協議解除和符合約定解除條款外,合同解除一般必須以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為條件。

當事人就解除房屋買賣合同無法達成一致意見時,如限購政策並未達到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無法實現合同目的的程度,就不能解除合同;如限購政策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則可以解除合同。

9、什麼情況下可以要求開發商退房?

一是置業者與開發商簽訂的房屋銷售合同無效,置業者有權退房。

二是開發商根本違約,置業者有權解除合同,並追究開發商的責任。

超全乾貨:買賣新房,糾紛處理攻略大全,建議收藏!

下列情形可以作為拒收的正當理由:

1、房屋未經竣工驗收合格;

2、交付時不具備《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3、道路、電梯、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等基礎生活設施不具備使用條件;

4、建設單位變更商品房的戶型、朝向、結構形式、空間尺寸未通知買受人;

5、交付的時間遲延,達到買受人單方解除合同的條件;

6、竣工測繪的房屋面積差異達到約定的解除合同的標準。

以上情形,前三種是出賣人不能證明達到交付條件,後三種是出賣人根本性違約,而且這些事實都是不需要收房就可以證明的。

此外,開發商採取欺詐手段,誘使置業者與其訂立房屋銷售合同,合同無效。比如:開發商故意告知置業者虛假情況,如竣工日期,裝修規格及質量標準等,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可以認定為欺詐行為,合同無效。置業者與開發商訂立的合同顯失公平,可以請求法院予以撤消,要求退房。

業主因房屋質量、暖氣、燃氣等問題拒交物業服務費是否合理?

不合理。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建設工程實行質量保修制度。房屋工程質量保修是指房屋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後保修期限內出現的質量缺陷,予以修復。

房屋建築工程在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出現的質量缺陷,施工單位應當履行保修義務,並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當在保修書中約定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雙方約定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另外,房地產開發企業售出的商品房保修,還應執行《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和《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商品房主體工程及配套設施均符合此規定,不屬物業管理服務約定範疇。

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第52條規定:物業管理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依法承擔相關管線和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的責任。

版權聲明:本文系 尚房揭法(中文房產糾紛解決專家 諮詢交流微信號:LUJIAN655 ) 整理中國法律網、法律實務操作指南 編輯後發佈,本文僅作學習、交流之用,侵權必究!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