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立波在美國的第一任律師莫虎將起訴周立波,唐爽將作爲證人出席,對此你怎麼看?

八卦氣象臺




我們且不說鳳姐的話是否靠譜,莫虎將起訴周立波?不可能啦!試問他拿什麼起訴周立波?他曾經作為周立波的辯護人,如果他敢於翻供他原來為周立波的任何一條辯護理由,他將會面臨作假證的控罪!所以,在這個方面,量他也不敢!既然,他不可以這樣"翻供",他會用什麼作為起訴周的理由呢?他在接手周立波案的時候,一開始收取了5萬美金的“正常費用”,後來隨著案子的第二次庭審,又一次性向周立波老婆收取了20萬美金的“非正常”律師費用,進而又再次獅子大開口,打算額外收取周50萬美金的律師費,逼得周立波只有換律師。周立波被撤銷控罪後,由周立波第三任律師發出律師函,向莫虎追討那20萬那“誇張,且不按美國律師收費程序”的律師費用。看來這是莫虎惱羞成怒,最近發出署名攻擊周立波,並威脅要起訴周立波的主要原因。至於他放出風聲,威脅要起訴周立波的理由的選擇不多,可能不外是以所謂的周立波對他的“誹謗罪”提出指控。因為周立波說他兩邊收錢(除了收了周的總共25萬美金,還收了“某某”的3萬多美金)。既然,周立波口中的"某某"成為了周立波暗指的“栽樁人”,那就意味著莫虎是“共犯”,然而,這也是隻可意會不可言傳的東西,在法庭上難以呈堂成為證據來起訴周立波。相反,莫虎心裡會更加顧忌自己涉入其中。由此可見,莫虎手上難有指控周立波,並讓其成功定罪的證據。他更不可能推翻美國檢察官以“違反法律程序”而撤銷對周立波的所有控罪。因為這樣做,他是跟美國司法部打官司而不是跟周立波打官司。賭他不敢!

歸根到底,莫虎威脅要起訴周立波之說,聽聽就算。他這樣做不外是:其一,企圖阻止周立波繼續爆料,導致他在美國的口碑受損,今後難以在律師行內混下去,影響未來的收入。其二,擔心這個案子的內幕越挖越深,說不定最後爆出他真在周立波和“某某”之間扮演“無間道”,兩邊通吃的真相呢,甚至,聯合“某某”栽樁周立波,坑周的錢呢!他不會如此蠢笨,自尋煩惱!

就我看來,莫虎只是虛張聲勢,威脅周立波罷了,當然,也不排除他應付式的走過場,裝模作樣的在媒體面前遞交一份“起訴書”就不了了之。


顏二哥有言23


好玩,真好玩兒。吃瓜群眾從來不怕瓜大,必要時我會準備啤酒飲料火腿腸,看系列劇打持久戰

周立波口中所謂的某某某這個問題還沒糾纏清楚,莫虎就開始了第二輪的起訴,矛頭直指周立波的誹謗,而且唐爽也參與了進來,成了莫虎的證人,那麼接下來大人物那個瓜是不是就要放一放,先處理這個誹謗的事兒呢?

反正大家都是猜測唄,那麼我就斗膽推理一下吧,我在想這是不是在轉移視線呢,因為這幾天周立波事件的大熱,很多人也開始更加關注周立波之前提及的某大人物女婿,擁有數十億美元資產和佔地45畝的長島豪宅,遊艇和大飛機女人無數並且還有武器庫。

會不會是這個背後大人物怕自己被牽扯出來,引發更大的麻煩,從而讓莫虎和唐爽他們出來以誹謗之名起訴周立波,接下來的官司也只是周立波與莫虎唐爽之間的事兒,其它所謂的幕後黑暗會慢慢被掩蓋或遺忘。

當然,這只是我瞎猜的,瞎猜的!

或許,莫虎的訴求簡單的很,他就是氣不過周立波壞了他的名譽,讓他以後在華人圈沒法混,律師業務嚴重受損,從而影響經濟收入。


元芳有看法


我沒想好如何回答你的這個問題。但是我想借這個平臺表達我的看法:其實事實非常清楚!周立波本來就沒有犯法,不論是構陷還是默許別人送槍送毒,槍和毒品上都沒有周立波的DNA和指紋,這本身就不構成周立波非法持槍持毒,再加上程序不合法,法庭宣佈周立波無罪,這是水到渠成的事!凡是質疑此判決的人是自己的思維出了問題!網友關心這背後的事實真相,這很正常。但是認為只是因為程序不合法,但不表示周立波沒有持槍持毒這一事實的人,就是自作聰明的糊塗蛋!這是見不得別人好!你這樣質疑有任何意義嗎?顯得你很聰明嗎?你只是在用自己固有的井底之蛙常識來套用美國的法律而已! 如果有的人一定要拋開法律,自作聰明的站在道德的層面上堅持這種質疑來推斷周立波的德行,那就更可笑了!因為你這種道德上的質疑是建立在周立波確鑿的主主觀故意持有毒品和槍支,或者默許別人送他毒品和槍支的基礎上的,本身就沒有任何根據和理由,是荒謬的!退1萬步說,就按這個荒謬的邏輯,質疑者也不見得有什麼道理!這是因為,對普通大眾來說,所謂道德,也就是一種公德。只要不殺人放火強姦鬥毆撒謊詐騙,以及一切傷害他人和他人利益的行為,並且沒有造成任何的不良後果,此人就不存在道德方面的問題,不應遭到道德方面的指責!因此,按他們那種荒謬的質疑,我周立波持有毒品和槍支又怎麼了?傷害了誰的利益嗎?實際上,說到頭還是違背了法律,因為法律規定不能違法的持有毒品和槍支,他們所謂的道德層面其實是很虛的,因為這實際上還是一個法律問題!難道不是嗎?何況,這些質疑者的前提本身就是錯誤的,因為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周立波是有意持槍持毒,和默許別人送槍送毒的。雖然很囉嗦的繞了一圈,我想,大家也該想明白了。


ngylap


謝邀。關於周立波事件,我又看到一種說法。這個料非常勁爆,可能會完全顛覆很多人對這件事的認知。

聲明一下,該說法未經證實,別人發出來了,我順便拿過來讓各位看一眼。至於可信度,您自己判斷。具體內容在文末,有興趣可以瞅瞅。

先回答問題:鳳姐說莫虎準備起訴周立波。起訴他什麼?應該就是誹謗。因為周立波說莫虎先收了他20萬美金,還要再收50萬美金,明顯是在黑他。而且,他還說莫虎拿了某某的錢。言外之意,莫虎是一邊黑他的錢,一邊又跟某合夥害他。

先拋開其它所有的東西不講,單就周立波說莫虎的這些話,莫虎肯定有理由起訴他。


原因很簡單:你說莫虎是在黑你,說莫虎收了某某的錢,跟他合夥害你,就應該拿出相應的真憑實據。如果拿不出,就不能怪人家告你。

我個人覺得,回國後的周立波,在這件事上可能有些欠考慮了。

你想把陷害你的人揪出來,想讓吃瓜群眾知道真相,只需要陳述事實即可,把事件的整個過程說出來,孰是孰非,大家都不瞎,肯定有自己的判斷。如果你確實被陷害,輿論肯定會支持你。

但是,不要在聲明裡加入主觀臆測的東西。因為這些東西很難拿出實打實的證據。比如你說莫虎收你的錢是在黑你,他收你的錢,這肯定有證據;可說他是在黑你,這個證據怎麼拿?

你說莫虎也收了某某的錢,這或許也能拿出證據;但你說他跟對方合夥害你,這證據又怎麼拿?

所以我覺得,你把整個事實陳述完整清楚即可,有明確證據的可以說,沒有證據的就不要明說,其它的交給公眾去判斷。否則,肯定會給自己惹麻煩。畢竟那邊是美國,不是國內,你不能指望說什麼別人都會伸脖子嚥了。

在之前的回答裡我說過,莫虎收周立波的20萬美金,不是我們一般概念的律師費,而應該叫預聘費,也可以理解為定金或準備金。用不完會退,不夠再追加。換作美國的公眾人物遇上這種案子,這個預聘費很可能至少要50萬美金起步。

根據周立波的說法,在莫虎這兒花了幾十萬美金、折騰一年多都沒能脫罪,又請了別的律師只花了一半的錢就順利無罪釋放了。看到這個,人們肯定說這莫虎也太不是東西了。

只是,這一定就是事實嗎?如開頭所說:我忽然又看到了事件的另一個版本。這個版本太讓人吃驚了!

我只能說:如果這個版本是真的,那麼莫虎和唐爽的話就可以理解了;如果不是真的,希望周立波抽空把這個公號告上法庭,還自己清白。

如下:




都別急著站隊,繼續看戲吧。


冀彥偉GG


忽聞喜訊,大快人心!必須將惡狗牽回美國,讓法律嚴懲罪犯!我們非洲中資企業堅持支持莫虎先生為維護法紀,維護正義,還社會一個公道。徹不可讓周立波現象在中國如毒瘤般蔓延,不許惡狗的罪惡行徑影響到我們下一代。不過,這次這條惡狗被牽回美國,將大難臨頭了。我在這個中資企業全體管理人員和員工興奮不已,奔走相告,已經在慶祝即將到來的勝利了。舉杯,幹!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看盡世間人事變遷,喜看惡狗當道被除,大快人心!正義雖然遲到,但絕不會缺席!

前兩天我點贊王局英明,他借訪談平臺為惡狗挖了一個大坑,沒想到自以為聰明,一躍而下,結果,這條惡狗可能再也上不來了。哈哈哈哈😂😂!











Nick非洲金虎


可能之前周立波的事大家都聽說了,我最近看了一些關於此事的報道,綜合目前各方面的消息,來談談自己對這件事的一些看法。

首先,周立波首任律師去起訴周立波這事,起訴的理由是什麼呢?是誹謗?即使美國法庭接受了這樣的案件,難得還得讓周立波再次去美國出庭?以目前周立波的狀態來看,即使周立波被起訴了,他也不怕,因為他手裡現在應該是掌握了一些證據,如果沒有相關證據的話,依靠周立波的明星身份,他不會隨便的去誣陷他人,特別是經歷了此事以後,他更應該瞭解美國法律的一些特性。

其次,請注意鳳姐的文字表述,是將要起訴,這說明莫虎現在還沒有起訴,只是打算起訴的狀態。感覺莫虎就是虛張聲勢而已,不會真的做出相應的舉動,此事鬧的越大,反而對於他本身更為不利,特別是他作為一個律師的身份。而且還有一個細節表明,莫虎的人品的確不怎麼樣。周立波請了三任律師,第一任莫虎給了他20萬美元,而且他還打算後續再要50萬美元。而周立波請的第二任是2個美國律師,一共律師費是5萬美元。而第三任律師也是美國人,給了5萬美元。這是典型的把周立波當冤大頭了啊!所以,周立波生氣也是必然的。而周立波應該不僅僅是為律師費生氣,更多的應該是為這位律師跟他人合夥來陷害自己,這應該是雙方互掐的導火索。

最後,唐爽要做證人?這就更加驗證了周立波在微博發佈的消息,證明了唐爽跟莫虎其實就是合夥的。此案對於周立波來說就是誣陷,因為有太多疑點顯示了此案的漏洞。一是槍上沒有提取到相關指紋,試想如果是自己的槍,自己難道就不摸一下嗎?二是警察像是有意為之,車更開出沒多遠警察就上來盤問了。三是關於此事,警察竟然不問周立波關於槍支和毒品的來歷,從逮捕到出獄,警察都沒問過周立波什麼問題。這是周立波在接受媒體時候回答的。


所以,此事大家看看就好,我認為莫虎也就是虛張聲勢想嚇嚇周立波而已,即使起訴,對於周立波也起不到什麼實質性的危害了。


保險島島主


第一,畢竟周立波現在是中國人,也有愛國情懷,喜做善事。莫虎是華人但不是中國人,網友還是有主張見識的,支持周立波是國人團結的表現!

第二,莫虎是用誹謗罪起訴周立波的,證明周在美國並沒犯法,是周立波點了莫虎的痛處,會造成莫虎律所的巨大損失,所以莫虎為名為利也要拼死一搏!

第三,周立波是有才有腦有膽量的人,他不會隨便汙衊一個人的,於情於理不會置自己於不利之處,因為他己不需要博人眼球,也不需要更多的流言蜚語,所以我本人是選擇相信波波和支持波波的。

人都有兩面性,陰面和陽面,掩飾陰面不傷害別人,表露陽面給人們帶來快樂和正能量的人就是好人,好人不一定有好脾氣,好人不一定會說好話,好人取決於真正的付出!


淡如水175368324


真如題主如說,周立波的形象己“一落千丈”,既使美國的法律沒有制裁到他,(美國的法律是公認比較完善的)他也己不適合在公眾場合露臉了。周立波憑著自己的才華在各大煤體要風得風、要雨得雨,生活中也是一副“富家子弟”相,買豪車、頻頻出遊世界各地,把自己置身於“上流社會”的境地,使普通老百姓感覺高不可攀,這樣的人即使不出事也讓人誤會“生活極盡奢侈”。

一個不管有多大“成就”的人,往往成就越高、反而越謙虛,古代孔聖人曰“三人行、必有我師”,聖人的成就大,謙虛更大,所以流芳後世,牛頓說;我之所以有這麼大的成就,是因為我站在巨人肩膀上的緣故,牛頓不但成就大,也得到了世界人民的愛戴。

現在的社會,經濟得到了飛速的發展,各種社會弊端反而呈現上升趨勢,如現在做好事似乎要付岀代價一樣,經濟發展了,社會正能量沒有跟上,諸多的媒體跟拍“名人”成了時尚,“名人”的婚外情成了整版新聞,歸根結底是利益所驅,是整個社會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滋生物,周立波“恃才自傲”是該到了封殺的時候,宏揚正能量應與經濟建設“並駕齊驅”。


社會批評家1


本人不懂法,更是對美國法律的無知。但就一些與法無關的事說些個人觀點。

首先莫律師是否有些翻手為雲,覆手為雨的意思?是什麼事惹怒了你?周只是說了事情經過,從未提你“大律師”的名字你跳的哪門子腳?又何以讓你怒髮衝冠?

回顧周在回懟你的博文中,總算有了些許答案。但這能怨誰?作為律師客戶請你是律師,不請你也應有道德底線及做人良知吧。為了錢這樣做不覺得可恥嗎?

再起訴是為了讓更多人知道你卑劣手段?還是如大陸明星為了自我炒作不惜搞些桃色新聞?

過去一直聽到有個說法是律師的嘴,可沒想到能演繹得如此淋漓盡至。

當然我並不想為周說話,因為不是當事人我沒發言權,作為常識任何人都應遵重法律(不論哪國)。僅此而已。


龍奶奶53642482


我覺得周立波被起訴也很正常,因為這是法律賦予的莫虎的權利,周立波既然能批人家,人家為何不起訴他呢?

通過雙方這麼一番互懟,再次印證周立波的人品:差的一筆啊。

看了周立波回國後的各種表現,感覺他實在是太作:在國外憋著一口氣當孫子,回國後慢條斯理大放厥詞,反正他在國內隨便咋個說,美國警察局又不能來抓他……

回國後,周立波先後通過各種媒體不斷髮聲,活生生將自己打造成一個“被陷害者”,其中專門提到莫虎是如何訛詐他的錢財、拿錢不辦事、故意拖延官司等等。

按照目前周立波的描述,莫虎就是一個依仗在美國司法界混了多年,專門訛詐華人的“老油條”,人品極差,職業素養低。

其實這律師費,本身就沒有一個固定標準,至少在國內哈,各地司法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也會有一個指導價,但最終價格還是看個人與律師之間協商,如果你們關係好,他有可能分文不取,也有可能你隨意在他身上大撒幣,都是有可能的。

法律服務是一個極度自我的活兒,每個律師會根據自己的名氣、履歷、經驗,來給自己定一個價,莫虎我不瞭解,在國內,當年李莊代理重慶龔剛模的刑事案子,那可是百萬起步。

如果換成一些新手律師,也有可能是3萬、5萬起,稍微資深點的,會有10萬、20萬起,這個3萬與百萬的差距中間,隔著至少30年的從業經驗。

就像修車一樣,新手給你搗鼓半天修不好,老師傅三下五除二搞定,多收費很正常啊。

至於律師到底收多少,那還是兩個人商量了來,對方又沒拿槍逼著你籤合同,你情我願的事情。

還有,在具體的服務過程中,你認為律師業務水平不行就不行了?沒有走到最後一步,你怎麼就知道他錯了?

開始我就說了,每個律師做事風格不同,辯護水平不同,擅長的領域當然也不同。我認識的律師當中,有些是擅長前期調解、有些擅長當庭辯護,但無論走到哪一步,都是盡力為當事人服務。

就周立波事件,莫虎是你自己找的,錢也是你願意給的,只是後來你換了律師後,錢花的不多就讓自己出來了,在周立波心中,他會覺得自己總算找對人了,再想想前面花了那麼多錢還險些遭厄運,於是忍不住就開始吐槽。

……

實話實說,莫虎所稱的他掌握周立波案件的所有細節,那就等著他公佈吧,但我還是堅持那個觀點:

在整個事件當中,周立波絕對不會像他自己所描述的,他一到美國就“落入圈套”,似乎有一個龐大的黑澀會組織要“置他於死地”!

說難聽的,除非他周立波得罪人了,若不然,他又不是美國總統,黑澀會幹嘛要去陷害他,難道是黑澀會的人玩俄羅斯輪盤找受害者,恰好槍口就指向了周立波???

想到這裡我就呵呵了,周立波回國後這“一通操作猛如虎”的洗地,把前律師、同行者全部得罪完了,活脫脫自己就是個受害人,這招玩得有點用力過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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