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綠色」標籤的流行標準之間究竟有多大的差別呢?

高能效標準大行其道通常有利於一個“綠色”標籤的流行,但這些標準之間究竟有多大的差別呢?

繼美國有四個能效標準:Energy Star(能源之星),執行法令13221(1W待機),80Plus,以及加州能源委員會的法規。歐洲至少提出了七項標準:國際能源之星規劃,藍色天使,高能效電器小組,歐洲產品法規,EU Eco標籤,Energy Plus和Nordic之星。接下來出現還有澳大利亞的溫室局(澳大利亞也參與美國的能源之星規劃),中國的能源儲備項目,韓國節能局的設備和家電計劃,以及日本的“頭名賽跑者”規劃。

各類項目和規劃中充斥著許多類似的技術指標,但也存在著足夠的差異,這使得為全球市場上的一個產品供電變成一個電源設計師無所適從的難題。

幸運的是,這些項目和規劃中的許多是志願性的。因而,即使你不滿足他們的待機能效指標,你仍然可以在這些市場上打拼。但是你不能更嚴格地遵守這些標準,那就意味著你很可能定位你的品牌為一個“價值領袖”同時要犧牲你的利潤裕值。

一個更好的方法是你要熟悉問世的各種項目和規劃,到重要的Web站點獲得最近的更新信息,隨後儘可能實用地設計你的產品以滿足儘可能多的節能標準。這應該有助於你進入最受歡迎的能源規劃Web站點,並把你的產品定位成綠色好夥計。

一個“綠色”標籤的流行標準之間究竟有多大的差別呢?

這樣說的意思並非每個規劃都是可任意選擇的。最要命的就是加州能源委員會的法規。如果你無法證明你滿足其技術規範,你就無法在這個黃金之州銷售你的產品。一些製造商最近冒了一身冷汗並設法獲得了一個為期六個月的延緩期,但是不能指望這種情況再發生。

接下來就要數日本的標準;不同,實用,而且讓人有挫折感,一直就是這個樣子。日本人在一個特定的市場上挑選了最有效率的產品,並讓它成為今後幾年所有其他人必須賴以生存的規範,而在幾年後這個目標規範將會再次改動。

在日本標準的Web站點上,可用於比較和對比各種能效規劃的資源很少。

一個例外就是:電源集成在站點的“綠色房間”部分保存了總結和鏈接。

強制性的美國標準

2001年7月,總統布什簽署了執行法令13221,即“1W待機”的法令。根據這個法令,各個聯邦局也許只能購買符合聯邦能源管理規劃(FEMP)待機能耗標準的產品。

到今年1月為止,已經制定完成了針對臺式電腦、筆記本電腦、監視器、電視、多媒體播放器、打印機、掃描儀、傳真機以及微波爐的各種標準。一般來說,這些標準要求待機功耗小於1W。在少數幾個例子中,允許2W(臺式電腦、傳真機和微波爐)、甚至3W(組合TV/VCR/DVD播放器)的待機功耗。

然而,如果計劃把一個臺式電腦或其它計算機產品連接到一個局域網(LAN)並維持連續工作方式,那麼各個聯邦局必須選擇一個“能源之星”產品,即具有儘可能低的休眠能耗水平。

在美國可以影響非官方消費者的唯一強制性能耗法規是加州能源委員會(CEC)制定的加州所賣外部電源和消費音頻及視頻設備能效標準。正如加州無線資源管理委員會已經表明的那樣,大約佔美國總人口10%的加州堅持購買影響國家標準的產品線。

加州的能效技術規範,目前叫作CEC-400-2006-002-REV1(於2006年7月發佈),包括待機、空載和正常工作等方式下的能效需要。

CEC-400規範是在2004年12月15日被採納的,這些針對外部電源的要求從2006年7月1日起開始生效。針對緊湊型音頻和數字電視適配器的標準定於2007年1月1日開始執行。

這些要求得到了一個褒貶參半的認可。最早提出抱怨的是機頂箱(STB)生產商,他們指出其工作能耗限制遠低於現有產品的功率要求。CEC-400規範強調轉換箱的工作方式能耗必須低於8W,待機方式能耗必須低於1W。

STB生產商指出,從現存的非無線數字廣播轉換器產品庫(它由摩托羅拉公司的兩個機頂箱、Zenith公司的一個機頂箱、Dexus公司的一個機頂箱和三星公司的兩個機頂箱組成)來說,工作方式的標稱功耗在25到30W之間。一些公司堅持說如果到2006年年底尚不能拿出符合標準的機頂箱,那麼一場危機就會爆發,因為到那時廣播商就會把插頭插在模擬電視上。

為此曾經發生更“轟動的事情”。根據《舊金山時報》的說法,許多“無繩電話、電池供電的電鑽、MP3播放機、筆記本電腦以及其它電子設備”的生產商“攻擊新的加州法規,因為該法規要求減少電器消耗的功率,即使它們插在牆上的插座裡充電或閒著。”

除了消費電子聯合會(CEA)以外,其它公司和機構也在請求CEC放寬最後期限。它們包括家電製造商協會、Black & Decke公司和Radio Shack公司。有意思的是並非所有制造商都擔憂原定的2006年7月1日最後期限。《舊金山時報》報道說惠普公司和蘋果公司就對原定的最後期限很滿意。

正如所發生的那樣,《舊金山時報》的報道有點言過其實。在此期間的一次新聞發佈會上,CEA表示它歡迎CEC對時間表進行修改,即考慮延遲相關標準的實施。

隨後是幾個月的緊張對峙,但是最終還是CEC讓步了。當時對CEC-400的修訂把“用於筆記本計算機、手機、打印機、打印服務器、掃描儀、PDA和數碼照相機的外部電源”標準的實施推遲到2007年1月1日。此外,把“用於有線電話和所有其它應用的外部電源”標準的實施到2007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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