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地「變」承包田騙國家補助14萬多」一村主任貪汙被判刑

身為村主任,不帶領村民致富,卻貪汙國家相關補助供個人揮霍。近日,新民公主屯一村主任因貪汙14萬被判刑。

據瞭解,2011年至2012年,胡某在擔任新民市公主屯鎮東塔村村主任期間,在協助新民市公主屯鎮政府經手管理、發放遼河灘地回租補償款工作過程中,利用其職務上的便利,以其兒子小胡的名義,將位於公主屯鎮東塔村遼河北岸,一塊40畝荒地謊報為承包田,自2011年至2016年年末,共騙取由國家發放的遼河灘地回租補償款共計人民幣14.4萬,均用於胡某個人日常花銷。

「荒地“變”承包田騙國家補助14萬多」一村主任貪汙被判刑

新民法院審理時認為,胡某利用其職務之便,採取弄虛作假的手段,騙取國有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貪汙罪。

但在案件審理過程中,胡某主動將贓款人民幣14.4萬元全部上繳。

最後,新民法院依法判處胡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並處罰金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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