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地“变”承包田骗国家补助14万多」一村主任贪污被判刑

身为村主任,不带领村民致富,却贪污国家相关补助供个人挥霍。近日,新民公主屯一村主任因贪污14万被判刑。

据了解,2011年至2012年,胡某在担任新民市公主屯镇东塔村村主任期间,在协助新民市公主屯镇政府经手管理、发放辽河滩地回租补偿款工作过程中,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以其儿子小胡的名义,将位于公主屯镇东塔村辽河北岸,一块40亩荒地谎报为承包田,自2011年至2016年年末,共骗取由国家发放的辽河滩地回租补偿款共计人民币14.4万,均用于胡某个人日常花销。

「荒地“变”承包田骗国家补助14万多」一村主任贪污被判刑

新民法院审理时认为,胡某利用其职务之便,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段,骗取国有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

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胡某主动将赃款人民币14.4万元全部上缴。

最后,新民法院依法判处胡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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