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糾紛多 買賣雙方都要「避坑」

雖然“3·15”剛過,但消費“避坑”不能停。購買二手房的瑣事多,除了一部分是中介服務的問題,買賣雙方的糾紛也是購買二手房過程中的家常便飯。作為一個精明的消費者,無論你是業主還是購房者,都要多加註意,這些案例或讓你敲醒警鐘。

二手房交易糾紛多 買賣雙方都要“避坑”

案例一

房屋一賣一買

預留充足時間

買家羅先生通過某中介公司促成與業主樑先生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約定簽訂合同後1個月內辦理過戶手續。在簽訂合同前,中介公司已向雙方告知廣州市限購政策內容,買賣雙方明確表示知悉,羅先生支付了定金10萬元。

直到網籤前一兩天,中介公司才得知,羅先生在廣州市內原擁有兩套房屋,在簽訂該合同前,已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出售名下其中一套,但由於該房屋的買家突然出現資金週轉問題,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造成了現在羅先生名下依然有兩套房產的情況,無法辦理其購買的房屋的交易過戶手續。

分析提醒

這種打算賣舊房騰出購房資格買新房的買家,最好先賣掉手裡的舊房子,再去買新房子,才能確保達到交易條件。在舊房賣出後也要核查清楚是否名下已沒有相關房產登記信息。同時,買賣雙方在簽訂購房合同時都需特別注意定金及違約金的條款,減少因違約帶來的損失。

二手房交易糾紛多 買賣雙方都要“避坑”

案例二

虛假材料辦過戶

購房不成需擔責

在廣州經商多年的李先生開始辦理戶口遷移手續,並委託中介公司為其尋找到天河區物業,與業主周先生簽訂合同時李先生將自己正在辦理戶口遷移的情況告知中介公司和業主周先生,雙方約定4個月後辦理相關手續。但4個月後,李先生因多種原因一直未能完成戶口遷移手續,業主周先生已多次催促李先生辦理網籤等交易過戶手續。李先生便找朋友代辦個稅納稅證明,在與業主前往不動產登記部門辦理遞件過戶手續時,不動產登記部門工作人員審核材料發現其提供的個人納稅證明有問題,後登記部門對其提供虛假證明材料、騙取購房資格的行為作報警處理。

分析提醒

廣州市房地產中介協會法律諮詢服務中心張揚律師表示,對於一些企圖提供虛假材料等欺騙手段申請房產登記的人,一旦被發現,將會被列入個人不良信用記錄名單庫,同時還面臨罰款、拘留等行政處罰,甚至會涉嫌偽造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等。即使僥倖辦理了房產登記的,一旦被發現,產權證書會被註銷,還會有諸多嚴重後果。

二手房交易糾紛多 買賣雙方都要“避坑”

案例三

土地出讓金非小事

需要謹慎切勿忽視

梁小姐看中海珠區某物業。經紀人對房屋進行查冊並提供房產證複印件給梁小姐,並明確告知該房屋非房改房。買賣雙方經過協商,稅費由買方支付。當辦完按揭手續,按揭公司工作人員提醒梁小姐是否約定由誰支付土地出讓金,這時梁小姐才發現該房屋雖不是房改房,但並無繳交土地出讓金,若不繳交則不能上市交易。中介公司表示此前已詢問業主,業主表示應已交土地出讓金。但梁小姐認為其僅承擔房屋稅費,而土地出讓金不屬於稅費,不應由其承擔該費用。三方就土地出讓金問題互相推搪,交易一度中止。

分析提醒

當房產證或查冊中未有土地出讓金相關注記的,交易當事人在交易前應主動前往去不動產登記中心調檔核實,確認是否需要補交土地出讓金,以免產生不必要的糾紛。

二手房交易糾紛多 買賣雙方都要“避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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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糾紛案有所下降

廣州市房地產中介協會報告最新顯示,2017年共受理消費者對中介投訴案件150宗,2017年投訴糾紛數量約佔全年中介促成存量房交易總量的1.3%。,較上年有明顯改善(2016年投訴交易比為5.8%。)。協會總體以調解為主處理存量房交易糾紛案件,經協會調解成功撤訴的案件共85宗,佔總投訴57%,共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58.43萬元。其中,協會會員配合調解成功而撤訴案件佔總撤訴案件的92%。此外,協會在處理案件過程中發現,還有一部分糾紛與消費者對自己的購房資格及貸款資格的判斷及對政策解讀有偏差、草率衝動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等有較大關係。對此,建議消費者在交易前應多瞭解存量房交易流程及注意事項,充分做好評估,以避免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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