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邊有沒有這樣的小夥伴
入職的公司不景氣
倒閉後
還欠著員工好幾個月的工資不發
員工只能被迫失業
在找到新工作的過渡期
生活難免過起來捉襟見肘
如果您也遇到這種情況
那您就得了解一下
天津的失業保險金了
失業保險金,是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依法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是對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失去工資收入的一種臨時補償。
而且日前,天津市人力社保局發出通知
自2018年7月1日起
將提高天津市失業保險金等待遇發放標準
失業保險金標準
✔領取期限處於第一至第十二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由1150元提高到1240元;
✔領取期限處於第十三至第二十四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由1110元提高到1200元。
其他失業保險待遇標準
✔2018年6月1日後(含6月1日)終止解除勞動關係的農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補助費月計發標準由690元提高到744元。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實現自謀職業,申請領取剩餘失業保險金的,按照工商營業執照發照時間一次性計發失業保險金。發照時間在2018年6月1日後(含6月1日)的,按新標準計發;發照時間在6月1日前的,按原標準計發。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實現靈活就業,申請領取剩餘失業保險金的,按照靈活就業登記時間一次性計發失業保險金。靈活就業登記時間在2018年6月1日後(含6月1日)的,按新標準計發;靈活就業登記時間在6月1日前的,按原標準計發。
哪些人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從目前的法律法規規定看,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應當滿足一定的條件。
《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和《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領取失業保險金,需要符合三個條件: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敲黑板,劃重點!
必須符合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
在現實生活中
很多自願離職的人
就不符合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這一項
換句話說
不是公司倒閉之類的原因離職
而是出於自己自身意願主動離職的
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
所以,有工作的小夥伴們還是好好珍惜工作
安心上班吧!
畢竟一個月1000多塊錢真的吃土都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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