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軍偉,被依法逮捕!

嵐山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決定逮捕虎山鎮東湖一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費軍偉

近日,嵐山區人民檢察院對嵐山區監察委移送的虎山鎮東湖一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費軍偉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挪用資金案,審查後依法決定逮捕。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相關鏈接

費軍偉,被依法逮捕!

嵐山檢察院積極為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實施提供優質司法服務和有力司法保障,結合檢察工作實際,出臺《關於充分發揮檢察職能服務保障鄉村振興戰略實施的意見》:

費軍偉,被依法逮捕!

《意見》提到,嵐山檢察院紮實做好精準扶貧工作。按照區委要求,選派優秀檢察干警到貧困村擔任“第一書記”,採取幫助協調資金、推動落實幫扶項目建設等措施,加強鄉村道路、人畜飲水及農田灌溉等基礎設施建設,改善群眾生產生活條件。

針對農村農業農民發展實際,開展有針對性的專題調研,為黨委政府決策提供有價值的參考。

積極參與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依法嚴懲套取、挪用、侵吞扶貧資金犯罪,助力全區脫貧攻堅戰圓滿收官。

精準把握服務保障鄉村振興戰略實施的思路目標。堅持以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一中、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總要求,主動適應形勢新變化,準確把握切入點和著力點,以司法辦案為中心,綜合運用打擊、預防、監督、教育、保護等職能,著力拓寬服務途徑、創新服務方式、提高服務水平,堅決懲治影響農村穩定、破壞農業發展、侵害農民合法利益的犯罪活動,協助落實惠民政策、厚植法治文化

推動我區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