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藥神》刷屏,天價藥背後的原因是什麼?

《我不是藥神》刷屏,天價藥背後的原因是什麼?

《我不是藥神》最近刷爆了朋友圈,豆瓣評分9.0,點映票房就破億,3天票房7億,4天破13億,不僅高票房,還獲得了一致的好口碑。

在醫療體系尚不健全的中國,看病貴看病難,幾乎是所有病患者的痛苦體驗。一場大病,就可以將整個家庭完全拖垮,傾家蕩產、家破人亡。

《我不是藥神》正是聚焦了這樣一批人群,患有慢粒白血病,需要終身服用一種外國進口藥——“瑞士格列寧” ,才能控制病情,延續生命。然而,動輒4萬塊的價格,讓大批患者望而卻步,在大病面前苦苦掙扎,買不起藥,只能眼睜睜的等死!

影片中面對警察的盤問,一位老太太顫顫巍巍地站出來說:“我生病吃藥這些年,房子被吃沒了,家人被吃垮了。誰家沒個病人,你能保證一輩子不生病嗎?我不想死,我想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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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淚俱下的控訴,戳中所有人的淚點,在這個社會,窮人根本並不起。日常生活中我們接觸到的因疾病拖垮整個家、吃不起藥只能等死的例子不少,他們就像影片中每一個戴著白口罩的病人,“只是想活著,有什麼罪”?

正如影片中賣假藥的張長林說的:“世上只有一種病,那就是窮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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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生是每個人的本能,因為窮,就該放棄生命嗎?

藥神程勇的出現,讓他們看到了生的希望。通過印度購買仿製藥,價格只需幾千甚至幾百,儘管違規代購藥物是違法,但是,為了延續生命,病人們只好鋌而走險。程勇也因此走上了“代購藥物”之路,在經歷了生離死別之後,程勇由開始的為了盈利轉變成為了拯救生命。

有了仿製藥,白血病患者呂受益欣喜地說:”現在有藥有錢了,如果我兒子早點生孩子,我都可以當爺爺了。“

國家禁止的仿製藥,卻是百姓的救命藥。一邊是法律,一邊是生命,這注定是一個無法平衡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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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影片,除了流淚,我們不禁會控問,作為慢粒白血病患者必須長期服用的藥,為什麼這麼貴!能達到同樣療效的仿製藥,為什麼是違法的!

這裡就涉及到知識產權和專利的問題。

在90年代以前,換了慢粒白血病,基本等於宣判了死期。直到1996年,瑞士的製藥巨頭諾華做出了格列衛,這個藥把原本活不了多久的白血病變成了一個慢性病,只要持續吃藥,就能活下去。

對於這一重大的藥物發明,諾華申請了專利,以保護他們的研究成果。據統計, 從1997年到2011年,諾華投入到研發上的花費就有836億美元,最後只出了21款藥,平均每個新藥的成本40億元。從藥的研發到最終上市,是一個漫長且需要投入巨大的過程。藥品的專利保護期是20年,企業想要在專利保護期內賺回之前的研發成本,並且有錢投入更多的新藥研發中,只能拔高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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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專利的保護,一個藥企花幾十的時間和上億的投入,研製出一種新藥,結果一上市就被其他藥企仿製了,並且低價出售,那麼原本真正創新研發的藥企會受到極大衝擊,失去持續創新的動力和資金。而且仿製藥並不能保證100%和原本的藥一致,藥品太特殊,即使是0.001%的誤差,都有可能要人的命。印度這種亂仿製也造成了他們國內藥物管理混亂,質量天差地別。

能保持新藥創新能力,攻克世界難題的藥廠是屈指可數的,因此保護知識產權是一種必要的手段。專利屬於知識產權的一種,是受法律規範保護的發明創造,專利持有者在規定的時間內對該項發明創造享有的專有權,這種權利具有獨佔的排他性。諾華公司擁有格列衛的專利,讓它在一定時間內保持了該藥品的壟斷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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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藥價貴,專利是一方面的原因,另一方面,藥從藥企公司到病人的手裡,經過了層層的關卡,每一個關卡都有相應的利潤,真正到病人手裡,藥價又翻了幾翻。少一些中間環節,多一些優惠措施,

那麼藥的價格,可以又少一些。

如今,進口抗癌藥已實行零關稅,多種高價剛需藥也陸續被納入醫保。雖然對於貧窮人口來說,這樣還遠遠不夠,走向自我研發和創新之路,努力在技術研發上超越國外這些壟斷的企業,才是真正的解決之道。但凡事總要有個過程,正如影片結尾程勇說的:“今後都會越來越好吧,希望這一天早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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