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構身份僞造入學假象,數據揭祕高考招生典型騙局

各地高考成績陸續公佈,考生和家長開始填報志願,而此時也是涉高考招生類詐騙的高發期。您瞭解高招騙子慣用哪些套路嗎?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統計分析了北京市近五年來的此類犯罪情況,並在此基礎上總結出了幾類典型騙局及話術,幫助高考考生和家長們擦亮雙眼,提高警惕。

虚构身份伪造入学假象,数据揭秘高考招生典型骗局

數據呈現出的詐騙特點

根據北京市海淀法院統計的數據顯示,2013年至2017年間,北京市共審結涉高招詐騙案件34起,審理被告人63名,涉及97起犯罪事實,其中97人被騙,總案值累計達到4224.5萬元。從2014年起,此類詐騙案件呈逐年下降趨勢。

在97起犯罪事實中,其中涉統招類的有50起,中央財經大學、對外經貿大學、北京師範大學、天津大學、山東大學等著名院校均有涉及,北京大學、中國政法大學最受犯罪分子青睞。此外,還有39起犯罪涉及軍校,包含專業軍事院校、國防生、委託生及預備役,各地裝甲兵學院、陸軍指揮學院、武警學院均有涉及,部分招生項目為犯罪分子虛擬的。此外,7起涉及藝考的犯罪則均針對藝考的校考環節,北京電影學院、中國傳媒大學及其他大學藝術特長生招錄均有涉及。

據法官介紹,北京的高招詐騙案案值遠超同類詐騙案件,最高案值達到了1000萬元,普通的案值平均都在30萬元左右。但該類案件退賠及部分退賠的比例只有不到16.5%,損失追回的難度很大。這些高招詐騙分子學歷相對較高,研究生、大學本科及專科學歷有30人,受高等教育比率達到47.6%。

虛構身份許下假承諾

據介紹,高招詐騙行為的核心就在於虛構自己有替他人辦理入學的能力。騙子們往往藉助偽造的身份,使被害人誤以為其有能力幫助入學,並許下“辦不成退錢、餘款辦成後付”的虛假承諾。事後,則會以“風聲緊”“已辦成等手續”等藉口一再拖延,甚至拒接電話,還有的進行二次行騙後拒絕還款。

在葛某虛構身份詐騙一案中,他假稱自己是軍分區後勤部部長、大校軍銜。張某外甥高考成績不理想,葛某於是承諾以42萬元的價格幫助其入讀中國人民解放軍南京政治學院,並收受了20萬元定金,約定餘款拿到通知書後繳納,辦理不成退款。可直到學校開學,事情也沒有辦妥,張某要求退款。此時,葛某假稱快要辦妥,並拿出安排考生到醫院體檢、參觀軍事基地等緩兵之計。當張某再次要求退款時,葛某又說,補交22萬元可以辦理入讀北大。信以為真的張某再次支付葛某22萬元,但最終未能入學,錢也沒有退賠。

對於此類騙局,法官提示說,幾乎所有案件中,騙子都會書面承諾辦不成退款,但事後則百般抵賴。因此,不要輕信對方的身份,更不能因承諾退款、事成交尾款而放鬆警惕。

辦成很多次手裡有關係

還有些高招騙子會在事前聲稱自己有能力並且辦成過,被害人由於往往都是經中間人轉託,因此難辨真假,而且所謂的“有能力、辦成過”可能指代的是其他犯罪事實,如果是犯罪團伙,團伙成員間會相互掩飾,被害人更容易掉入圈套。

李某偶然結識了自稱有門路辦理花錢上軍校的潘某,聽潘某說已成功辦成了多起,便信以為真。隨後,李某按潘某指示,對外宣稱自己可辦理濟南軍區預備役招生,並將在湖南國防科技大學進行培訓,享受國防生待遇。被害人因此付給李某35萬元,可“入學”後卻發覺學校不正規,經詢問才知道,根本不存在預備役招生,湖南國防科技大學亦不招收委託生,這才恍然大悟。

此外,法官介紹說,現在市場上有些培訓學校收取遠超市價的高額輔導費用,並明示或者暗示家長為“跑關係”費用,這種情況也有可能是騙局。

例如下面這起案例,張某兒子是美術特長生,想託人在校考中找關係,遂聯繫在北京辦培訓班的楊某。楊某稱可以辦中國傳媒大學比賽前三名,以此收取15萬元定金並簽訂培訓費協議。後考生未通過,楊某多次稱可以運作其他學校,其間又收取被害人15萬元,但考生最終也沒能被錄取,楊某拒絕退款,後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

“狸貓換太子”偽造入學假象

據瞭解,學歷教育學生須通過高考招錄,高校無法僅收錢辦理入學。但有些不法分子謊稱被害人交夠費用即可被高校錄取,實則通過報名港澳臺僑胞班、短期培訓班、繼續教育等非學歷教育“狸貓換太子”。

兒子高考成績並不理想的謝某就曾經遭遇過類似騙局,他找到劉某為兒子辦理北京大學入學事宜。劉某表示通過第三方途徑繳納48.5萬元給北大,就可以去北大匯豐商學院,享統招待遇。但入學後沒有收到錄取通知書,繳納學費後發現就讀的是短期培訓班,遂退學。

法官說,騙子往往抓住了某些家長希望通過錢疏通高校的心理,利用“繳納高價即可錄取”的藉口和高校開辦非學歷教育的契機實施詐騙。不僅如此,近年來,法院在案件審理中還發現,虛假入學、虛假畢業證成為一種新型的高招犯罪手法。

在海淀法院辦理過的一起案件中,被害人王某父親找到自稱是中國政法大學老師的劉某,協商以30萬元價格辦理統招生入讀。拿到“錄取通知書”後,劉某告知王某先以插班生的身份入學,給其一張課表,並安排校外宿舍。隨後,劉某為王某辦理了假學生證,錄入了假成績,甚至還偽造了王某的畢業證、學位證、三方協議、報到證等一系列畢業手續,但王某參加工作後,單位卻無法在教育部網上查到王某的畢業證書編號,王某這才知道被騙。經警方調查,劉某等人通過類似手段已經實施詐騙9起,犯罪金額高達220萬元,後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劉某雖然落網,但王某寶貴的四年時光卻再也追不回了。

看過了上述騙局,法官提醒家長們在為孩子填報志願時一定不要抱有僥倖心理。海淀法院的另外一組數據顯示,與5年內97起詐騙事實相比,北京市在2008年至2017年的十年間,只審結了1起涉高招受賄類案件。由此可見,家長們通過金錢謀求在正規途徑外的招生便利的想法,實踐中基本不可能實現。非正規渠道中只有大量的騙局和陷阱,一旦上當受騙,除了財產損失,更可怕的是對考生求學造成不可挽回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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