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市市屬公益性事業單位優化整合方案》的通知

《大連市市屬公益性事業單位優化整合方案》的通知

各區市縣黨委,各開放先導區黨工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 黨委(黨組),各人民團體黨組:

《大連市市屬公益性事業單位優化整合方案》已經市委 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中共大連市委辦公廳

201877

(此件發至縣團級)

大連市市屬公益性事業單位優化整合方案

根據《中共遼寧省委關於加快推進全省事業單位改革的 決定》(遼委發〔2018〕21號)、《中共遼寧省委辦公廳關於 印發〈省直公益性事業單位優化整合方案〉的通知》(遼委 辦發〔2018〕64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市屬公益 性事業單位優化整合制定如下方案。

—、總體要求

(一) 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堅 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穩中 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優化 協同高效,按照政事分開、事企分開、管辦分離的要求,著 力破除體制機制障礙,加大優化整合力度,精簡壓縮事業單 位規模,增強事業單位活力和創造力,提高公益服務能力和 水平,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奮力開拓“兩先區”建 設新徵程提供動力。

(二) 基本原則

1. 堅持黨的全面領導,把加強黨對一切工作的領導貫 穿事業單位改革各方面和全過程。事業單位的黨組織建設、 紀檢監察機關派駐、領導班子配備、職工隊伍穩定、督導督 查審計等工作,與整合工作同步研究、同步推進、同步 落實。

2. 堅持創新創制,服務振興發展。深入落實新發展理 念和“四個著力” “三個推進”,圍繞“兩先區”建設,創新 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整合相關部門所屬事業單位並賦予新的 職能,解決“有事沒人幹、有人沒事幹”的問題。

3. 堅持管辦分離,破除束縛事業單位發展的體制機制 障礙。對面向社會開展服務、職責任務相同或相近的事業單 位進行跨部門優化整合,編隨事走、人隨編走,整合技術力 量、資金設備和各種資源。跨部門新組建的市委、市政府直 屬事業單位,由市委管理領導班子。暫不能跨部門整合的事 業單位,在部門內優化職能、精簡機構、整合力量。

4. 堅持政事分開,促進事業單位迴歸公益屬性。將事 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能劃歸行政機構,並納入優化整合範 圍,增強事業單位的公益服務能力。

5. 堅持統籌謀劃,“一把尺子量到底”。綜合考慮經濟 社會發展需要和事業單位實際,統一部署、統一要求、統一 標準、統一步伐,做到應改盡改,務求實效。

6. 堅持放開搞活,激發事業單位內生動力。改革事業 單位管理體制和管理方式,下放人權、事權、財權,建立靈 活高效的事業單位用人和分配激勵機制。對符合條件的事業 單位實行企業化管理,實現幹部能上能下、人員能進能出、 薪酬能增能減,增強事業單位活力和創造力。

7. 堅持先立後破、不立不破,確保整合工作平穩有序 進行。著眼於保持各項事業的有序發展,把握好“立”和 “破”的承接順序和辯證關係,把握好改革發展穩定關係。

二、主要內容

(一)組建市政府直屬五大事業發展服務中心

1. 組建市創新創業創投服務中心。整合市經信委所屬 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未明確機構規格)、市工業技術交流 中心(縣處級),市科技局所屬市技術市場管理辦公室(縣 處級)、市對外科學技術交流中心(縣處級)、市生產力促進 中心(市科技企業孵化器發展促進中心,縣處級),組建市 創新創業創投服務中心,為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承擔為市 創新創業創投中心建設和先進裝備製造業、民營經濟創新轉 型發展提供服務、保障、支撐相關職能。

2. 組建市航運和物流發展服務中心。整合市交通局所 屬市道路運輸管理處(縣處級)、市道路客運管理處(市軌 道交通管理處,縣處級)、市公路管理處(縣處級)、市高速 公路管理處(縣處級)、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中心(縣 處級)、市出租汽車管理處(縣處級),市港口 口岸局所屬市 物流發展管理中心(副局級)、市水路運輸管理處(縣處 級)、市港口公用基礎設施建設管理中心(縣處級)、市船舶 修造管理處(縣處級)、大連港引航站(縣處級),市海洋漁 業局所屬中華人民共和國遼寧大連漁業船舶檢驗局(縣處 級)、遼寧漁業船舶檢驗局中山檢驗站(中華人民共和國大 連中山漁港監督,正科級),組建市航運和物流發展服務中 心,為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承擔為市國際航運中心和物流 中心建設提供服務、保障、支撐相關職能。

3. 組建市大數據中心。整合市委辦公廳所屬大連民意 網工作辦公室(縣處級),市信訪局所屬市信訪局信息中心 (縣處級),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所屬市人大機關辦公自動化 中心(縣處級),市政府辦公廳所屬市政府電子政務技術服 務中心(市政府網站管理中心,縣處級),市經信委所屬市 信息資源管理中心(縣處級)、市無線電監測站(縣處級), 市教育局所屬市教育信息技術中心(縣處級),市科技局所 屬市科學技術信息研究所(市科技局信息中心,縣處級), 市民政局所屬市民政信息中心(縣處級),市環保局所屬市 環境監控和信息中心(縣處級),市商務局所屬市外商投訴 中心(市外資企業緊急事件處理中心,縣處級),市衛生計 生委所屬市衛生計生信息中心(縣處級),市審計局所屬市 審計技術支持中心(縣處級),市旅遊發展委所屬市旅遊局 信息中心(縣處級),市公共行政服務中心所屬市]2345市 民呼叫中心(縣處級),市應急辦所屬市應急信息技術服務 中心(縣處級),市政協辦公廳所屬市政協機關辦公自動化 中心(縣處級),組建市大數據中心,為市政府直屬事業單 位,承擔政務信息服務和信息數據綜合應用、便民服務熱線 和平臺管理等職能,承擔為全市大數據產業發展提供服務、 保障、支撐相關職能。

4. 組建市現代農業生產發展服務中心(市農業科學研 究院)。整合市科技局所屬市農業科學研究院(縣處級),市 農委所屬市農業技術推廣中心(市農業環境保護監測站,縣 處級)、市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站(市農機質量監督管理站, 縣處級)、市農村能源工作促進中心(縣處級)、市農產品質 量安全中心(市綠色食品發展中心,縣處級)、市畜牧總站 (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市畜牧獸醫研究所,縣處級), 市林業局所屬市林業科學研究院(市林業科技推廣中心,縣 處級),市海洋漁業局所屬市水產技術推廣總站(縣處級)、 市水產研究所(縣處級),市教育局所屬市農業廣播電視學 校(未明確機構規格),組建市現代農業生產發展服務中心 (市農業科學研究院),為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承擔為全市 現代農業生產發展提供服務、保障、支撐相關職能,承擔涵

蓋農、林、漁的大農業科研職能。

5. 組建市經濟合作服務中心。整合市商務局所屬市投 資促進中心(未明確機構規格)、市財貿經濟研究所(縣處 級)、市中國國際軟件和信息服務交易中心(縣處級),市外 辦所屬市外事(僑務)辦公室護照簽證處(縣處級)、市外 事(僑務)辦公室外國機構服務處(縣處級),市經合辦所 屬市經濟技術協作中心(縣處級)、《遼寧沿海經濟》編輯部 (未明確機構規格),組建市經濟合作服務中心,為市政府直 屬事業單位,承擔為全市經濟合作交流、招商引資工作提供 服務、保障、支撐相關職能。

(二)跨部門整合組建市委、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

1. 組建新的市委黨校(大連行政學院、市社會主義學 院)。整合市委黨校(大連行政學院、市社會主義學院,正 局級),市委宣傳部所屬市委幹部理論教育講師團(正局 級),市委政研室所屬市委《領導決策》編輯部(縣處級), 市直機關工委所屬市直屬機關工委黨校(縣處級),市人社 局所屬市機關事業單位幹部教育培訓中心(縣處級),市統 計局所屬市統計局統計教育中心(國家統計局培訓學院大連 分院,縣處級),市科協所屬市科技幹部進修學院(縣處 級),市社科聯所屬市社會科學院(縣處級),組建新的市委 黨校(大連行政學院、市社會主義學院),為市委直屬事業 單位,機構規格相當於正局級,承擔各類幹部培訓等職能。

2. 組建大連新聞傳媒集團。整合大連報業集團(正局 級),大連廣播電視臺(正局級)及其所屬大連廣播電視發 射臺(縣處級)、大連三◦三轉播臺(縣處級)、大連三O五 轉播臺(正科級)、大連三o六轉播臺(正科級)、大連大和 尚山微波站(正科級)、大連老白山微波站(正科級),市文 廣局所屬大連京劇院(縣處級)、大連舞臺美術設計中心 (縣處級),團市委所屬共青團市委宣傳教育中心(縣處級), 組建大連新聞傳媒集團,為市委直屬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 當於正局級,承擔我市媒體新聞宣傳和傳媒產業發展等職 能,傳媒產業發展板塊實行企業化管理。

3. 組建市公共文化服務中心。整合市文廣局所屬旅順 博物館(市歷史文物研究所,縣處級)、大連現代博物館 (大連城市歷史文化研究所,縣處級)、旅順日俄監獄舊址博 物館(市近代史研究所,縣處級)、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市 文物勘探隊、大連漢墓博物館,縣處級)、市圖書館(市古 籍保護中心,縣處級)、市少年兒童圖書館(縣處級)、市戲 劇創作室(大連藝術創作中心,縣處級)、大連武術文化博 物館(縣處級)、大連藝術諮詢中心(市文化藝術人才服務 中心,縣處級)、市藝術研究所(縣處級)、市群眾藝術館 (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縣處級)、市朝鮮族文化藝術 館(縣處級)、大連文物總店(縣處級)、大連美術館(正科 級),市科技局所屬大連自然博物館(縣處級),市文聯所屬 大連畫院(縣處級),組建市公共文化服務中心,為市委直 屬事業單位,承擔公共文化服務等職能,文創板塊實行企業 化管理。

4. 重新組建市擋案館(市委黨史研究室、市地方誌辦 公室)。整合市檔案館(正局級,市檔案局在黨政機構改革 時統籌推進行政職能劃歸市委有關部門),市委黨史研究室 (市地方誌辦公室,正局級),重新組建市檔案館(市委黨史 研究室、市地方誌辦公室),為市委直屬事業單位,機構規 格相當於正局級,承擔檔案資料保管、整理和地方黨史研 究、地方誌編纂等職能。

5. 組建市群團組織綜合服務中心。整合團市委所屬市 青少年教育保護辦公室(縣處級)、市希望工程辦公室(縣 處級)、共青團市委團校(縣處級)、市少年宮(縣處級)、 市青少年宮(縣處級),市婦聯所屬市婦聯宣教信息中心 (縣處級)、市婦女創就業指導服務中心(縣處級)、市婦女 兒童事業發展中心(縣處級),市科協所屬市科技館(市青 少年科技教育中心,縣處級),組建市群團組織綜合服務中 心,為市委直屬事業單位,承擔群團組織履職所需的事務服 務工作,並面向社會提供相關公益服務。

6. 組建市檢驗檢測認證技術服務中心。整合市發展改革委所屬市價格認證中心(縣處級),市公安局所屬市消防 技術監督檢測站(市火災物證鑑定中心,副縣處級),市農 委所屬市農產品質量監測中心(市獸藥飼料監察所,縣處 級),市海洋漁業局所屬市水產技術推廣總站承擔水產品質 量安全檢驗檢測職能的內設機構,市商務局所屬市糧食局糧 油檢驗監測站(正科級),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所屬市食品檢 驗所(縣處級)、市藥品檢驗所(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連口岸 藥品檢驗所,縣處級),市貿促會所屬市國際商事認證服務 中心(縣處級),組建市檢驗檢測認證技術服務中心,為市 政府直屬事業單位,承擔各類產品檢驗檢測認證等職能。

7. 組建市建設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中心。整合市建委 所屬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縣處級)、市建築安全監督管 理站(縣處級),市城建局所屬市市政工程質量監督站(市 市政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縣處級),市交通局所屬市 交通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站(縣處級),市港口口岸局所屬 市水運工程質量監督站(縣處級),市水務局所屬市水務工 程質量監督站(縣處級),市人防辦所屬市人防工程質量監 督站(縣處級),組建市建設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中心,為 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承擔全市建設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和 交通、水利等有關專業建設工程的質量與安全監督等職能。

8. 組建市市政公用事業服務中心。整合市城建局所屬 市市政管理處(縣處級)、市環境衛生管理處(縣處級)、市 風景園林處(縣處級)、市路燈處(縣處級)、市排水處(縣 處級)、市智慧城管監督指揮中心(縣處級),市星海灣開發 建設管理中心所屬市星海公園(未明確機構規格)、大連星 海景區旅遊服務中心(正科級),組建市市政公用事業服務 中心,為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承擔市政公用、市容環境、 園林綠化事業服務等職能。

9. 保留大連仲裁委員會辦公室。

(三)整合組建市委部門所屬事業單位

1. 組建市紀委監委綜合保障中心。整合市紀委監委機 關所屬市紀檢監察信息中心(市紀檢監察電化教育中心,縣 處級)、市紀檢監察干部培訓中心(縣處級),組建市紀委監 委綜合保障中心,為市紀委監委機關所屬事業單位,機構規 格相當於縣處級,承擔市紀律檢查工作基地、市反腐倡廉警 示教育基地的管理服務等職能。

2. 組建市委組織部黨建綜合服務中心。整合市委組織 部所屬市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管理中心(副局級)、市幹 部教育培訓中心(縣處級)、市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 織黨群活動服務中心(縣處級),市編委辦所屬市機構編制 數據審核中心(縣處級),組建市委組織部黨建綜合服務中 心,為市委組織部所屬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於副局級,

承擔基層黨建等綜合服務職能。

3. 調整市人才服務中心隸屬關係。將市人社局所屬市 人才服務中心(副局級)調整為市委組織部所屬事業單位。

4. 組建市老幹部教育活動中心。整合市委老幹部局所 屬市老幹部大學辦公室(縣處級)、市老幹部活動中心(縣 處級)、市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縣處級),組建市 老幹部教育活動中心,為市委老幹部局所屬事業單位,機構 規格相當於縣處級,承擔市離退休幹部教育、活動組織等 職能。

(四)整合組建市政府部門所屬事業單位

1. 組建市發展改革研究中心。整合市政府發展研究中 心(正局級),市發展改革委所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政策 研究室(縣處級)、市價格監測中心(縣處級),市統計局所 屬市統計局數據管理中心(縣處級)、市統計局普查中心 (縣處級),組建市發展改革研究中心,為市發展改革委所屬 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於正局級,承擔全市經濟社會發展 改革領域的戰略性、全局性問題研究,為市委、市政府決策 提供服務、保障、支撐相關職能。

2. 重新組建市信用中心。整合市發展改革委所屬市信 用中心(縣處級)及相關部門承擔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的 機構編制資源,重新組建市信用中心,為市發展改革委所屬 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於縣處級,承擔全市公共信用信息 平臺建設和信用信息徵集、服務等職能。

3. 組建市教育事業發展中心(市高中等學校招生考試 委員會辦公室)。整合市教育局所屬市職業技術教育培訓中 心(縣處級)、市中小學社會實踐服務中心(縣處級)、市教 育局基本建設辦公室(縣處級)、市教育獎勵基金募集管理 辦公室(縣處級)、市教育技術裝備辦公室(縣處級)、市招 生工作辦公室(縣處級)、市教育局考試中心(縣處級)、市 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市普通話水平測試中心,縣處 級),組建市教育事業發展中心(市高中等學校招生考試委 員會辦公室),為市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承擔為教育事業 發展提供服務等職能。

4. 組建市公安技術服務中心(市公安局文職人員管理 中心)。整合市公安局所屬市公安局文職人員管理中心(市 公安局警務保障中心,縣處級)、市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 基金管理中心(縣處級)、市公安局留置看護服務中心(副 縣處級)、市公安局居民身份證服務中心(正科級)、市公安 局警察訓練基地(正科級),組建市公安技術服務中心(市 公安局文職人員管理中心),為市公安局所屬事業單位,機 構規格相當於縣處級,承擔公安技術服務等職能。

5. 組建市民政事務服務中心。整合市民政局所屬市社 會福利院(縣處級)、市光榮院(副縣處級)、市涉外婚姻登 記服務中心(縣處級)、市社會福利有獎募捐委員會辦公室 (市福利彩票發行中心,縣處級)、市民政執法監察支隊(縣 處級)、市社會福利生產管理辦公室(縣處級)、市救助管理 站(縣處級)、市居民經濟狀況核對中心(縣處級)、市殯儀 館(縣處級),市民委所屬市民族事務委員會回民公墓管理 所(副縣處級),組建市民政事務服務中心,為市民政局所 屬事業單位,承擔市民政事務服務等職能。

6. 組建市退役軍人事務服務中心。整合市民政局所屬 市軍隊離休退休幹部服務管理中心(縣處級)、市軍隊離休 退休幹部第一服務管理中心(縣處級)、市軍隊離休退休幹 部第二服務管理中心(縣處級)、市軍隊離休退休幹部第三 服務管理中心(縣處級)、市軍隊離休退休幹部第四服務管 理中心(縣處級)、市軍隊離休退休幹部第五服務管理中心 (縣處級)、市軍隊離休退休幹部第六服務管理中心(縣處 級)、市軍隊離休退休幹部第七服務管理中心(縣處級)、市 軍隊離休退休幹部第八服務管理中心(縣處級)、市軍隊離 休退休幹部第九服務管理中心(縣處級)、市軍隊離休退休 幹部第十服務管理中心(縣處級)、市人民政府軍用飲食供 應站(縣處級)、市烈士陵園管理處(縣處級),組建市退役 軍人事務服務中心,為市退役軍人部門所屬事業單位,承擔市退役軍人部門事務服務等職能。

7. 組建市公共法律服務中心。整合市司法局所屬市法 律援助中心(縣處級)、市司法局法律服務指揮中心(市司 法局信息中心,縣處級)、市公證處(縣處級),組建市公共 法律服務中心,為市司法局所屬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於 縣處級,承擔市司法部門事務服務等職能。

8. 組建市財政事務服務中心。整合市財政局所屬市重 點項目財務管理辦公室(縣處級)、市投資審核中心(縣處 級)、市會計考試管理中心(縣處級)、市財政國庫收付中心 (縣處級)、市財政局收費票據監管中心(縣處級)、市會計 服務中心(市註冊會計師公會,縣處級)、市財政局機關事 務管理中心(縣處級)、市財稅信息中心(縣處級)、市財政 科學研究所(縣處級),組建市財政事務服務中心,為市財 政局所屬事業單位,承擔市財政部門事務服務等職能。

9. 組建市就業服務中心。整合市人社局所屬市就業管 理中心(縣處級)、市創業服務中心(縣處級)、市公共職業 介紹中心(縣處級)、市就業培訓管理中心(縣處級)、市職 業技能鑑定中心(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實訓管理中心,縣處 級),組建市就業服務中心,為市人社局所屬事業單位,承 擔就業服務等職能。

10. 組建市社會保險事業服務中心。整合市人社局所屬 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副局級)、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 (縣處級)、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縣處級)、市人力資源 和社會保障檔案中心(縣處級)、市企業離退休人員管理服 務中心(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諮詢服務中心,縣處 級)、市勞動能力鑑定中心(縣處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 障數據管理中心(市社會保障卡管理中心,縣處級),組建 市社會保險事業服務中心,為市人社局所屬事業單位,機構 規格相當於副局級,承擔社會保險事業管理服務等職能。

11. 組建市醫療保障事務服務中心。整合市人社局所屬 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副局級),市衛生計生委所屬市疾病 應急救助基金管理中心(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中心,縣 處級),組建市醫療保障事務服務中心,為市醫療保障部門 所屬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於副局級,承擔市醫療保障部 門事務服務等職能。

12. 組建市自然資源事務服務中心。整合市土地儲備中 心(正局級),市國土房屋局所屬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縣處 級)、市房地產檔案館(市房地產測繪中心,縣處級)、市國 土資源監察支隊(縣處級)、市國土資源監察支隊旅順口大 隊(正科級)、市國土資源監察支隊普蘭店大隊(正科級)、 市國有土地使用權交易中心(市礦業權交易中心,縣處級)、 市徵地事務處(縣處級)、市甘井子土地儲備中心(縣處 級)、市甘井子徵地服務站(正科級)、市旅順口土地儲備交 易中心(市旅順口徵地服務站,縣處級)、市普蘭店土地儲 備整理交易中心(縣處級)、市普蘭店不動產登記中心(市 不動產登記中心普蘭店分中心,正科級)、市國土資源和房 屋信息中心(縣處級),市海洋漁業局所屬市漁政監督管理 局(中國海監大連市支隊)承擔海域監管、斑海豹國家級自 然保護區管理職能的內設機構,市林業局所屬市林業調查與 資源監測中心(市林業調查規劃院,縣處級)、市退耕還林 工程管理中心(市海防林管理所,縣處級)、市林業局世界 銀行貸款造林項目辦公室(綠色大連基金管理委員會辦公 室,縣處級)、遼寧仙人洞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縣處 級)、市林政稽查大隊(縣處級)、市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 局(縣處級)、市林業工作總站(縣處級)、市野生動植物保 護站(縣處級)、市林木種苗站(縣處級),市環保局所屬遼 寧蛇島老鐵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縣處級)、大連城 山頭海濱地貌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縣處級),市城建 局所屬大連海濱——旅順口風景名勝區管理局(縣處級), 組建市自然資源事務服務中心,為市自然資源部門所屬事業 單位,機構規格相當於正局級,承擔市自然資源部門事務服 務等職能。

13. 組建市城鄉規劃測繪地理信息事務服務中心。整合市規劃局所屬市測繪研究院(市基礎地理信息中心,縣處 級)、市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縣處級)、市規劃局甘丼子分 局信息服務中心(正科級)、市規劃展示中心(縣處級),市 國土房屋局所屬市國土資源發展研究中心(縣處級),組建 市城鄉規劃測繪地理信息事務服務中心,為市自然資源部門 所屬事業單位,承擔為全市城鄉空間規劃編制和測繪地理信 息發展提供服務、保障、支撐相關職能。

14. 組建市生態環境事務服務中心。整合市環保局所屬 市環境監察支隊(縣處級)、市固體廢物管理處(縣處級)、 市環境汙染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縣處級)、市環境監測 中心(縣處級)、市環境科學設計研究院(市環境規劃院, 縣處級)、市環境工程評估中心(縣處級)、市機動車汙染管 理處(縣處級)、市環境宣傳教育中心(縣處級),組建市生 態環境事務服務中心,為市生態環境部門所屬事業單位,承 擔市生態環境部門事務服務等職能。

15. 組建市住房城鄉建設事務服務中心。整合市國土房 屋局所屬市住房保障中心(副局級)、市房屋徵收辦公室 (縣處級)、市房屋租賃登記管理中心(縣處級)、市國有房 產管理中心(市房屋安全鑑定中心,縣處級)、市住宅專項 維修資金管理中心(市國有房屋租金集繳中心,縣處級)、 市白蟻防治辦公室(縣處級),市建委所屬市城市建設檔案 館(市建設信息中心,縣處級)、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縣 處級)、市集中供熱辦公室(縣處級)、市燃氣管理處(縣處 級)、市建築節能管理處(市散裝水泥辦公室、市粉煤灰綜 合利用辦公室,縣處級)、市工程建設標準造價管理處(縣 處級)、市建設工程勞動保險費用管理辦公室(縣處級)、市 工程預算管理處(縣處級),組建市住房城鄉建設事務服務 中心,為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所屬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 於副局級,承擔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事務服務等職能。

16. 組建市農業農村發展服務中心。整合市農委所屬市 農業信息中心(縣處級)、市動物衛生監督所(縣處級)、市 農機安全監理所(縣處級)、市農業行政執法支隊(縣處 級)、市種子管理站(縣處級),市海洋漁業局所屬市漁政監 督管理局(中國海監大連市支隊,副局級)、中華人民共和 國大連漁港監督局(縣處級)、市海洋漁業指揮部(縣處 級)、市海珍品種苗管理站(正科級),市國土房屋局所屬市 土地整理中心(縣處級),組建市農業農村發展服務中心, 為市農業部門所屬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於副局級,承擔 市農業部門事務服務等職能。

17. 組建市水務事務服務中心。整合市水務局所屬市河 庫管理局(副局級)、市水利規劃設計院(縣處級)、市水利 科學研究所(縣處級)、市河道工程修建維護費徵收管理中 心(縣處級)、市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局(縣處級)、市水政監 察支隊(縣處級)、市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處(縣處級)、市水 土保持辦公室(縣處級)、市水利通訊管理中心(副縣處 級),組建市水務事務服務中心,為市水務局所屬事業單位, 機構規格相當於副局級,承擔市水務部門事務服務等職能。

18. 組建市文化旅遊綜合執法服務中心。整合市文廣局 所屬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總隊(縣處級),市旅遊發展委所 屬市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縣處級),組建市文化旅遊綜合 執法服務中心,為市文化旅遊部門所屬事業單位,機構規格 相當於縣處級,承擔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 旅遊市場等領域的行政執法職責。

19. 重新組建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整合市衛生計生委 所屬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縣處級)、市健康教育中心(縣 處級)、市衛生計生宣傳教育中心(縣處級),重新組建市疾 病預防控制中心,為市衛生部門所屬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 當於縣處級,承擔疾病預防控制和健康教育等職能。

20. 組建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中心。整合市衛生計生委 所屬市衛生計生委綜合監督執法局(縣處級)、市衛生計生 事業發展中心(縣處級)、市衛生計生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縣處級)、市醫學交流中心(縣處級)、市衛生計生藥具管 理中心(縣處級)、市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管理中心(市新型 農村合作醫療管理中心)承擔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管理職能的 內設機構,市安監局所屬市職業衛生監督所(縣處級),組 建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中心,為市衛生部門所屬事業單位, 承擔衛生健康教育、人口發展研究等職能。

21. 組建市市場監管事務服務中心。整合市工商局所屬 市工商局信息中心(縣處級)、市消費者權益保護諮詢服務 中心(縣處級)、市工商局調研中心(縣處級)、市個體勞動 者(私營企業)服務中心(縣處級),市質監局所屬市質量 技術監督局稽查隊(縣處級),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所屬市食 品稽查支隊(縣處級)、市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市食品 藥品安全投訴舉報受理中心,縣處級),市經信委所屬市鹽 政稽查支隊(縣處級)、市節能監察支隊(縣處級),市科技 局所屬市知識產權服務中心(市知識產權維權援助中心,縣 處級),市商務局所屬市商務行政執法支隊(縣處級),組建 市市場監管事務服務中心,為市市場監管部門所屬事業單 位,承擔市市場監管部門事務服務等職能。

22. 組建市體育事業發展中心。整合市體育局所屬市體 育工作隊(縣處級)、大連足球運動管理中心(縣處級)、市 社會體育指導中心(縣處級)、市業佘體育學校(縣處級)、 市陸上運動學校(正科級)、市航海運動學校(正科級)、市 航空運動學校(正科級)、市射擊運動學校(縣處級)、市體 育科學研究所(縣處級)、市體育總會(縣處級)、市體育彩 票管理中心(縣處級)、市人民體育場(縣處級)、市體育館 (縣處級)、大連市民健身中心(縣處級)、大連國際網球中 心(縣處級)、市游泳館(市游泳運動學校,縣處級),組建 市體育事業發展中心,為市體育局所屬事業單位,承擔為體 育事業發展提供服務、保障等職能。

23. 組建市應急管理事務服務中心。整合市地震局(正 局級)及其所屬市地震監測中心(縣處級),市民政局所屬 市救災捐助物資管理服務中心(縣處級),市林業局所屬市 森林防火預警中心(縣處級),市安監局所屬市安全生產考 試中心(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中心,縣處級)、大連安全生 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縣處級),組建市應急管理事務服務 中心,為市應急管理部門所屬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於正 局級,承擔市應急管理部門事務服務等職能。

24. 組建市人防指揮中心。整合市人防辦所屬市人防通 信警報處(縣處級)、市人防指揮所管理中心(縣處級)、市 人防資產管理處(縣處級)、市人防工程設施管理處(縣處 級),組建市人防指揮中心,為市人防辦所屬事業單位,機 構規格相當於縣處級,承擔人防指揮和資產設施管理等 職能。

(五) 整合組建群團機關所屬事業單位

1. 組建市總工會事業發展中心。整合市總工會所屬市 老虎灘工人療養院(縣處級)、市龍王廟職工療養院(縣處 級)、大連工人養老院(縣處級)、市職工技術協作委員會辦 公室(市職工技術服務中心,縣處級)、市總工會勞動關係 研究中心(縣處級)、市總工會勞動法律援助中心(縣處 級)、市總工會就業指導中心(縣處級)、市工會電化教育中 心(縣處級),組建市總工會事業發展中心,為市總工會所 屬事業單位,承擔就業指導、政策諮詢、職業介紹、培訓療 養等服務職能。

2. 組建市殘疾人服務中心。整合市殘聯所屬市殘疾人 職業技能培訓中心(市殘疾人聯合會信息中心,縣處級)、 市殘疾人康復文體活動中心(市殘疾人體育訓練指導中心, 縣處級)、市殘疾人輔助器具服務中心(縣處級)、市殘疾人 就業管理中心(縣處級),組建市殘疾人服務中心,為市殘 聯所屬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於縣處級,承擔殘疾人康復 服務、輔助器具服務、運動康復服務和就業指導等職能。

(六) 其他事項

1. 市屬醫院、學校和原市地稅局所屬事業單位不納入 整合範圍。

2. 市接侍辦等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職責任務劃

歸主管部門承擔,機構調整與黨政群機構改革統籌推進。

3. 承擔綜合行政執法職能的事業單位按照中央專項改 革要求統籌推進。

4. 市屬經營性事業單位轉企改制與組建企業集團工作 統籌推進。

5. 承擔金財、金保、金信等國家統一規劃建設的業務 專網職能的政務信息事業單位,原則上在主管部門內部整 合,並按照國家部署進一步實施改革。

6. 大連教育學院劃歸市教育局管理,市教育局所屬市 教育科學研究所併入大連教育學院。

7. 市委辦公廳所屬市電子政務內網管理中心、市保密 技術檢查中心併入市專用通信局。

8. 市衛生計生委所屬大連理論醫學研究所(中國醫師 進修雜誌社、中國實用護理雜誌社)、市醫藥科學研究所、 市衛生計生培訓中心併入市中心醫院,市衛生計生能力建設 和繼續教育中心併入市中醫醫院,市體檢中心併入市第二人 民醫院。

9. 市商務局所屬市商業南山幼兒園劃轉到中山區政府 管理,市婦聯所屬市婦女聯合會六一幼兒園劃轉到西崗區政 府管理。

10. 涉及退役軍人事務服務、醫療保障事務服務等需劃 入新組建部門整合的事業單位,暫保留在主管部門管理,待 新部門組建後再劃入並整合。

11. 市委政研室所屬市專家諮詢服務中心、市審計局所 屬大連審計科研培訓中心等職能弱化消亡的事業單位,由主 管部門妥善處理債權債務和職工安置等工作後,按法定程序 撤銷。

12. 大連新機場沿岸商務區開發建設管理辦公室結合機 構改革理順管理體制。

13.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待國家部署後推進其轉企 改革。

14. 為切實減輕財政負擔,根據整合後事業單位的職責 任務重新核定人員編制,建立編制動態管理制度。對職責任 務不飽和的事業單位加大編制精簡力度,“一事一策”確定 人員編制控制數,採取編制凍結、人員只出不進、編制“退 一銷一’’等方式,直至達到編制控制數。考慮人員結構問 題,可採取“退二進一”直至“退五進一”的方式,補充急 需工作力量。

15. 為方便群眾辦事,對直接面向社會公眾提供教育、 科技、文化、衛生等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整合後經審核, 可對外保留牌子。

三、責任分工

(一)新組建市委、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

新組建市委、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籌備組主要負責統籌 制定組建實施方案,研究擬定機構編制事項草案,組織開展 清產核資、檔案資料交接等組建工作,做好職工思想政治工 作,確保組建工作有序推進。

1. 組建市創新創業創投服務中心。

負責領導:分管創新創業創投中心建設的市政府領導同志

責任部門:籌備組、市科技局、市經信委

2. 組建市航運和物流發展服務中心。

負責領導:分管國際航運中心和物流中心建設的市政府 領導同志

責任部門:籌備組、市港口口岸局、市交通局、市海洋 漁業局

3. 組建市大數據中心。

負責領導:分管政務信息工作的市政府領導同志 責任部門:籌備組、市政府辦公廳、市發展改革委、市 經信委、相關主管部門

4. 組建市現代農業生產發展服務中心。

負責領導:分管農業經濟工作的市政府領導同志

責任部門:籌備組、市農委、市海洋漁業局、市科技 局、市林業局、市教育局

5. 組建市經濟合作服務中心。

負責領導:分管商務、外資招商工作的市政府領導同志 責任部門:籌備組、市商務局、市經合辦、市外辦

6. 組建新的市委黨校(大連行政學院、市社會主義學

院)。

負責領導:分管黨校工作的市委領導同志 責任部門:籌備組、市委宣傳部、市委黨校、市委政研 室、市直機關工委、市人社局、市統計局、市科協、市社 科聯

7. 組建大連新聞傳媒集團。

負責領導:分管宣傳工作的市委領導同志 責任部門:籌備組、市委宣傳部、大連報業集團、大連 廣播電視臺、市文廣局、團市委

8. 組建市公共文化服務中心。

負責領導:分管文化工作的市委領導同志 責任部門:籌備組、市委宣傳部、市文廣局、市科技 局、市文聯

9. 重新組建市檔案館(市委黨史研究室、市地方誌辦 公室)。

負責領導:分管檔案、黨史研究工作的市委領導同志 責任部門:籌備組、市檔案局(市檔案館)、市委黨史 研究室(市地方誌辦公室)

10. 組建市群團組織綜合服務中心。

負責領導:分管統戰工作的市委領導同志

責任部門:籌備組、市委統戰部、團市委、市婦聯、市科協

11. 組建市檢驗檢測認證技術服務中心。

負責領導:分管檢驗檢測認證工作的市政府領導同志 責任部門:籌備組、市質監局、相關主管部門

12. 組建市建設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中心。

負責領導:分管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的市政府領導同志 責任部門:籌備組、市建委、市城建局、市交通局、市 港口口岸局、市水務局、市人防辦

13. 組建市市政公用事業服務中心。

負責領導:分管城市建設與管理工作的市政府領導同志 責任部門:籌備組、市城建局、市星海灣開發建設管理

中心

(二)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整合工作

市委、市政府分管領導同志負責,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 整合工作由各主管部門承擔主要責任。

(三)有關部門責任分工

1. 研究設立新組建事業單位籌備組,及時配備領導班 子,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加強事業單位黨的建設。

責任部門:市委組織部、市紀委監委機關、市直機關工委

2. 研究制定事業單位整合後人員轉隸關係和人員管理 辦法。

責任部門: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

3. 研究制定事業單位整合後財政經費撥付及管理辦法。 責任部門:市財政局

4. 加強宣傳和輿論引導,凝聚改革共識,堅定改革信 心,為改革順利開展營造良好環境。

責任部門:市委宣傳部

5. 做好事業單位幹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人員調整 工作。

責任部門:事業單位及其原主管部門、籌備組

6. 開展事業單位資產清查、財務審計等工作。

責任部門:事業單位及其原主管部門、籌備組、市審計 局、市財政局

7. 負責事業單位整合後國有資產監管和辦公用房調 整等。

責任部門:市財政局、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

8. 研究確定整合後的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事項。

責任部門:市編委辦、籌備組、各主管部門,市委、市 政府直屬事業單位

9. 依法辦理撤併事業單位的法人登記註銷工作和新組 建事業單位的法人登記工作。

責任部門:事業單位原主管部門、籌備組、市編委辦

10. 開展事業單位改革督導督查工作。

責任部門: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考辦、市紀委監委機 關、市委組織部、市委改革辦、市編委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加強市委對市屬公益性事 業單位優化整合的全面領導。市委深化機構改革工作領導小 組負責整合工作的統籌協調,繼續完善政策;市委、市政府 分管領導同志要牽頭掛帥,靠前指揮,研究解決分管領域和 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優化整合的具體問題。籌備組和牽頭部門 要發揮好組織協調作用,勇挑改革重擔,抓好工作謀劃和組 織實施;相關職能部門要各司其職,研究配套政策,形成工 作合力。事業單位主管部門的一把手作為整合工作的第一責 任人,要不等不靠,統籌安排好本部門所屬事業單位整合的 具體時間表、路線圖,在籌備組組建之前開展好所屬事業單位的動員部署、資產清查、財務審計等工作。

(二) 周密部署,有序推進。嚴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市 委部署要求,有組織、有紀律、有步驟推進,確保整合過程 中思想不亂、工作不斷、隊伍不散、幹勁不減。在公益性事 業單位優化整合過程中,不搞斷崖式的精簡分流人員。加強 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導廣大幹部職工特別是涉改單位幹部 職工擁護改革、支持改革、積極參與改革。加強宣傳和輿論 引導,凝聚改革共識,為改革順利開展營造良好環境。籌備 組和市直有關部門要按照改革的統一部署,對標對錶,認真 做好事業單位改革相關工作。7月20日前,各部門和各籌 備組制定組建實施方案,報市委深化機構改革工作領導小組 審批。8月底前,事業單位法人登記機關向社會公示新組建 事業單位名單,事業單位按照新賦予的職能開展工作。

(三) 嚴明紀律,強化督查。各部門要嚴格執行機構改 革政治紀律、組織紀律、機構編制紀律、幹部人事紀律、財 經紀律、保密紀律。涉及調整的部門,要服從大局,確保機 構、職責、隊伍等按要求、按時限及時調整到位。加大對推 進改革工作的督導督察和巡視巡察力度,市委督查室、市政 府督考辦要會同市委改革辦、市編委辦等部門對整合工作進 展和完成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並追究 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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