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市總河長王玉君、孟慶斌簽發臨沂市第二號總河長令

日前,臨沂市總河長王玉君、孟慶斌簽發了臨沂市第二號總河長令。

這次要求各市級河長

市級河長聯繫單位,市河長制辦公室各成員單位

各縣區總河長、河長做好一件事

那就是:

落實好“一河一策”方案

“一河一策”方案明確了河湖治理、保護、管控的行動路線圖和時間表,是全面實行河長制工作的重要抓手、信息支撐和技術遵循,是各級河長部署、調度、考核河湖管理保護工作的關鍵依據。根據《臨沂市全面實行河長制實施方案》要求,5條省級河湖和市級18條河流的“一河一策”方案已編制完成。

河長令要求

1

各市級河長要按照“一河一策”確定的年度目標任務,加強對相應河湖管理和保護工作的領導,牽頭組織對突出問題依法進行清理整治,對相關部門和下一級河長履職情況進行督導,並對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

2

各市級河長聯繫單位要切實履行河長助手的職責,具體負責相應河湖“一河一策”方案的組織實施。要準確把握“一河一策”的目標任務,加強指導調度,積極與有關部門和縣區進行溝通協調,落實各項工作措施,確保完成“一河一策”方案所確定的工作目標和任務。

3

市河長制辦公室各成員單位要認真履行部門職責,按照分工做好“一河一策”方案實施的相關工作,完善有關政策措施,細化工作方案,強化協調聯動,形成工作合力,解決好河湖突出問題。

4

省、市級河流沿河各縣區是實施“一河一策”方案的責任主體,要按照確定的目標任務,逐條河流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細化實化工作措施,確保各項整治目標任務順利完成,統籌推進區域內市級河流治理保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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