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是卷式發票,有些能報,有些就不能報!

很多人有疑問,

通用機打發票都不能用了?

其實不是並不是這樣的

2018年1號公告說了所有成品油發票均須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中成品油發票開具模塊開具。只意味著銷售成品油的發票必須從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開具。

管理新系統目前能開具的發票無非就是下面這幾種:

同樣是卷式發票,有些能報,有些就不能報!

通用機打發票(卷式)開成品油不能使用

這不是意味著通用機打發票(卷式)就全作廢了,除了成品油,其他的銷售行為,符合條件還是可以使用通用機打發票(卷式)。畢竟通用機打發票卷式並未取消。

兩者區別

有人說,搞這麼複雜?不都是卷式發票嗎?

確實,至少他們都是交增值稅的。

但是,他兩確實有本質上的差別。

具體我們來看看。

同樣是卷式發票,有些能報,有些就不能報!

下圖是通用機打發票(卷式)

同樣是卷式發票,有些能報,有些就不能報!

下圖是增值稅普通發票(卷式)

同樣是卷式發票,有些能報,有些就不能報!

1

最大的區別就是開具的系統不同。

增值稅普通發票(卷式)是使用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開具,而通用機打卷式是電子(網絡)發票應用系統開具開具。

2

使用範圍不同,增值稅普通發票(卷式)適用一般納稅人或者起徵點以上的小規模,但是呢,起徵點以下的你可以申請使用,畢竟國家現在大力推廣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

通用機打發票(卷式)那就使用起徵點以下的小規模了哦。

3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16號規定,自2017年7月1日起,購買方為企業的,索取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向銷售方提供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45號說的很清楚,自2018年1月1日起,納稅人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開具增值稅發票(包括: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時,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編碼對應的簡稱會自動顯示並打印在發票票面“貨物或應稅勞務、服務名稱”或“項目”欄次中。

同樣是卷式發票,有些能報,有些就不能報!

政策文件我們都很清楚的看到一個名稱,增值稅普通發票,這裡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就包括增值稅普通發票摺疊票,和增值稅普通發票卷式發票。

所以,增值稅普通發票(卷式)開具時候要選擇編碼,購買方是企業的開具的時候 ,必須填寫納稅人識別號。

而通用機打發票卷式並沒有上述的要求。如果通用機打發票打印本身沒有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這一欄,那麼就不必要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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